我所谓的任何调查,包含人能想到的所有部分。警察不要说去搜家了,连问别人他当时人出现在何处,都可能因不守规矩而被告。所以,犯人之所以能在网路上大肆宣扬他是犯人,还指定地点要求会面,就是看准警察不能动他。他若是不主动亲口承认他是犯人,警察也只能浪费更多时间追查,而不能随意找上他本人讯问。
我又回去看公司的讯息,公司表示希望我们明日下午前往白石广场,自愿前往者,公司将给他更多资源作为回报。并且後面还刻意注明,自愿前去者请先往公司过去,公司会给个人专门的“指导”。
公司不愧是公司,如此不择手段抢曝光率的作风,真令我甘拜下风。也是,这类事件足够吸引眼球,应该能吸引众多媒体等在那拍摄犯人。那麽有力的“宣传”,只要公司操作的好,大大打开我们知名度简直指日可待,公司怎麽会不要求我们过去?
我个人对真相啊对犯人啊都没兴趣,不过我最终还是决定过去。除了为了保持我为名利可以不择手段的形像外,我只是想知道,犯人做这件事的动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