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引诱反派的正确方法 > 分卷阅读109

不能的。

乱世将至,如果他半点能力都没有,今后如何护住她?他护了十余年的女孩,只能活在心尖上,活在锦衣玉食中,他不忍她受半点苦。

八月十五的中秋夜,他与士兵一同饮酒。他为将谦和,将士们敬他,却不畏他。

一群大老粗之间就那点乐趣,他们说起了荤段子。

他们说,这世上最软的锦呀,都不及女人的身子。这世上最磨人的事呀,不过就是那点子情思。

他听得入了神,浑浑噩噩喝了很久酒。眼前恍然看见了一个巧笑倩兮的姑娘,她趴在桌案上,粉色丝带垂在身后,咬着唇绞尽脑汁写文章。

后来那些士兵口中出现的快活事出现在他梦里,他迷醉地看着身下人的脸。

梦醒之后却恨不得杀了自己。他怎么能有这般龌龊的情感!

后来两年,他都不敢回家。他怕那股子罪孽越来越深重,他怕自己越陷越深。等到后来刻意不去想,每天挥汗如雨地过,每日钻研兵书兵法,他终于觉得那情愫淡了些。

及冠的时候,他方回了府。

一眼就看见了她,她站在父亲的身后,垂头看着自己的绣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见了他,只气鼓鼓地瞪一眼,就再不看他。

但这一眼却又让他心跳不受控制地狂乱起来。她十四了,快及笄的年纪,额上一点花钿,眉眼娇媚动人。身子玲珑有致,再也不是小时候冲他软软撒娇的小姑娘。

她是个女人了。

他知道她在气什么,他离家两年,不顾她的挽留。去了军营,一封信都没给她写。两年间,她每月给他写一封信,文字从最开始的滞涩,变成漂亮的簪花小楷。

似乎在得意地告诉你,你看,你走了我也不曾偷懒。

那二十四封信,被他妥帖地收起来,以后每当想她的时候,总会拿出来看看。

她不记仇,说小气时也小气,可是等她自己想通了,便半点也不在意。她还是那个又乖又听话的妹妹,他是她温润守礼的哥哥。

他原以为,两年后再回来,他就能不再惦记。

直到有一日,她趴在书案上睡着了。阳光悄悄隐下去,她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在清爽的午后,她睡得格外娇憨。

他似着了魔,怔然看了她许久。回过神时,唇已经落在了她脸颊上。

她一无所知,他落荒而逃。

两年后西羌人攻打颍东,他于千军万马之中,于刀光剑影之中,从未想过放弃。他的身后,是他的子民,还有他最爱的人。

他本以为自己会战死在战场,却不料城门被撞破的一瞬间,他看见了一个张扬冰冷的男人。

如天神降临,冷漠地看着他们。如在看一群蝼蚁。

西羌将军死在他的刀下,说来奇怪,他第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男人。他是易千城。

不是因为敬佩他当年只身来颍东求助的勇气,而是因为连笙提起他时那担忧的神情。

他很不喜欢。不祥的预感成真,连笙竟然嫁给了那个男人。

他愤怒,他不甘,他嫉妒。他想杀了那个男人。他捧在掌心十六年的宝贝,不舍得她受一点苦,如今却被人偷偷抢走。

但他什么都不能做。

易千城大军驻守在颍东城内,但凡他敢做什么,易千城的人便会杀他父母,屠戮他的城民。

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被带走。沙影茫茫,他看见易千城的目光,越过重重人影,落在她的身上。没有恨、没有讨厌不耐烦,只有快要掩盖不住的喜爱。

他曾见过这样的眼神,在镜子里。

他第一次觉得,他可能要失去她了。

方牧死了。他听闻的第一时间,愤怒,担忧齐齐涌上心来,想立刻将她带回来。可是行了没多远,他渐渐冷静下来,竟然有一丝欣喜。

方牧死了,易千城会将这笔账记在连家身上。只要她还姓连,他们之间就隔着万水千山,永远有一道隔阂。

她看清了易千城的冷漠无情,是不是就能回到他的身边。

他想,他不能再以哥哥的身份与她相处。他不想再做她的哥哥,他想以一个男人的身份,住在她的心上。

他本就不是她什么见鬼的哥哥。她不是父亲的孩子,羽娥姑姑来城主府便怀了孕,他后来偷偷打听过,她应当叫凌笙。

毗邻城郊的那个庄子,是他心中最留恋的地方。她住在那里,像在等他归家的妻子。

他自己画了一张图纸,为她打造出了一支精美的簪子。凤簪斜斜别在她的发间,她像四月初开的花儿,绽放在他心上,触之生香。

只不过彼时他还不知道,不属于他的永远也不属于他。偷来的东西,像握在手中的沙,握得越紧,失去得越快。

她走了,只留下了一根簪子。

她终究又回到了易千城身边,他不想放他们走。连玺越求他救命,可是他心里却毫不怜悯。他甚至想,若是他不同意呢?易千城死了,她是不是就会回来,永远陪在他身边?

不会。她的眼睛在说不会,他若是真的杀了易千城,她会恨他一辈子。

他只能看着她离开,缰绳嵌进掌心,她一次也没回过头。他觉得有些委屈,当年黏他舍不得他的妹妹去了哪里呢?那些记忆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还记得?

她与他的生命再也没了交汇。他不甘这样,于是想到惜玉。那个姑娘喜欢他,他这样聪慧的人,岂会看不出来,他从前不愿沾惹,如今却狠下心来利用她。只为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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