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起一听,二话不说,唰唰唰几下将手中银票撕了个粉碎,冷声道:“你们可以拿消息换钱,也可以拿消息换命,钱我有的是,就不知你们命有几条。”
“这这这……”苏世云眼看着一张银票变成了碎纸,赶忙弯腰去接,心疼得两眼通红,“这……撕不得啊这个……”
安万田眼见凤起又掏出一张银票,眼珠一转,笑呵呵道:“这镇子上哪有什么妖魔鬼怪的事啊,太平着呢,你就安心在这住着……”
然而,话没说完,凤起猛的瞪眼直视安万田的眼睛,安万田心中不由得一阵犯寒,一肚子坏心思竟瞬间少了大半,腰也弯了,底气也不够足了,左右看了看,低声道:“是……是有这么个事。”
“说吧。”凤起有点儿愁,想她当年精通摄魂之术,就连仙门中人也未必能抵御,可如今没有了修为……也就只能吓唬吓唬凡人小老头儿了?
安万田凑近了小声道:“最近是来了好多的妖,就住在后头那山背面,他们从镇子里找了好些人去砍树搬石头,一天给二十两银子呢。”
苏世云一听,顿时劈头盖脸就打过来,“你之前说去山上干活儿,一天给十两银子,另外那十两呢?!”
“小点儿声!那些妖说了,不许我们把这事传扬出去,否则,银子不给了不说,还得吃了我们全家!”
凤起突然问道:“你们砍树搬石头的地方,有没有见到四方底座的石块,上面雕着各式各样的兽首?”
“兽首?”安万田一愣,“啥叫兽首?”
“就是动物的头。”
安万田忙点头,“是是是,确实看见过。”
那就应该是在这后山背面了,当年神界与魔界一战,魔将青邺在她死之前一年多,就被封印在了枫叶镇附近,之后有没有再回来斩草除根,这话不好问,但是,如果青邺还活着,若说有人在山上护阵,那也该是浔阳弟子,为何会出现一群妖孽呢?
一天二十两银子,那是寻常百姓家两三个月的口粮,那些妖孽想干什么?
“那个,侄女啊……”安万田哈腰打着商量,“你要是也想去看看,明儿一早我带你去,那地方可漂亮啦,遍地都是野花,只不过是山路不好走,你把行囊放家里就行。”
苏世云一个劲儿向安万田使眼色,看向凤起身上,安万田又赶忙道:“侄女一路奔波,也该累了,不如就先进屋,洗个澡换身衣裳,好好睡一觉。”
凤起冷眼瞧着这俩人,那心里不是寻常的愁,瞧瞧,这就是她的摄魂术?还真的就只能吓上一吓,这转眼功夫,又开始在她身上打主意了。
“不用了,明天一早我再来,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出门买东西去了,旁的不说,钱不会少了你们,不该打的主意就别打了。”
说完,凤起起身便走,一来,她根本不想住在那样寒酸破旧的屋子里,里面一定会有奇奇怪怪的虫子鼠蚁,二来……她真得买双鞋。
而且她还发现,她之前腿软过也不是饿的,在船上的时候脚渐渐发麻,也不是被叶重琅吓的。蓝思敬一句话提醒了她,走尸,骨肉僵硬才是寻常。在怨气被完全化解之前,她夺舍并不彻底,其实与高阶的走尸别无二致,怨气已经渐渐开始蔓延,杀叶代依的事还没有眉目,她的时间真的不多。
小镇傍晚时候会热闹一阵子,街边摆满了桌子,汤面馄饨的叫卖着,但其实在这样的小镇,各行各业都只有一个店铺,不存在什么抢生意的问题。
凤起一边走着一边在想,小镇中只有一家客栈,她在里面住一amp;夜,遇见叶重琅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姑娘,在下乃东都弟子,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能否烦劳姑娘指点带路,去往这镇中的客栈落脚?”
凤起一偏头,只见一个红衣轻衫的少年,面若冠玉,丰神俊朗,金冠束发一丝不苟,明红轻衫两襟分立,胸amp;前金丝绣着迎风狼首,还真是东都的装扮,尊贵利落,红得刺眼。
可问题是,她连鞋都没有,凭什么以为她是当地人,找她问路?
然而,少年仿佛此刻才看向凤起的脚,惊觉一声,“姑娘快请上轿,我这就安排先替姑娘买鞋回来。”
凤起顺着看过去,只见少年身后还跟着六个东都弟子,一顶青竹小轿,可她的目光落在抬轿的四个人身上,就再也挪不动了。
那四人衣衫褴褛,佝偻着脊背,黝黑的肌肉落着或新或旧的鞭伤,有的已经成了疤痕,他们脸上以黑墨刺了半边扭曲狰狞的图案,口中勒着铁链,仿佛驴马的口嚼一样。
少年一笑,颇有些炫耀的语调,“姑娘莫怕,他们是魔奴,绝不敢造次伤到姑娘。”
魔奴?曾几何时,哪个堕入魔道者,为的不是自在逍遥?
而事实上,他们已经算不上是魔道中人,魔界覆灭,已经颠覆了他们心中的道,他们只是几个饱受欺凌的普通人罢了。
“那就多谢这位公子。”凤起说完,刚一走过去,四个魔奴就小心翼翼跪在地上,放了轿子等她坐上。
少年随在轿子一边,也没问凤起客栈在什么地方,脸上染满喜悦道:“我乃是东都本家弟子,秦旭,秦亦清,姑娘称我亦清便是。”
她当然能看出他是东都本家弟子,而且很可能还是有些地位的,旁边那六个,统统把说话的机会都给了秦亦清,俨然就是前呼后拥的跟班。
很早以前她就知道,仙门世家做大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