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尚食女官在现代 > 分卷阅读25

将这几种馅料一起搅拌。

搅拌好后,程袖把澄面和生粉用清水稀释,再用滚水烫开,揉匀面,捏出大小一致的剂子,开始滚皮……

滚出一张皮,手指弹出,皮如伞形旋转,在空中划过漂亮的弧度,然后落到面板的角上,每次滚出的皮,都规规矩矩落在上面,可见程袖对‘力’的掌控已经出神入化。

外厅的观众们观看的如痴如醉,这般轻松写意,不像是在烹饪的厨师,倒像是品花茗煮仙酒的云中仙子,怪不得小姑娘会成为复赛的第一名!

‘叼王’刘云再次道:“很多朋友都在关注小姑娘漂亮的外表,却不知道小姑娘使用的技巧要比她的外表还要出色……力的使用,没有三四年不间断磨练是难以练出水平的,但是,小姑娘虽然年纪不大,对力的使用已经出神入化,单看她用力时,几乎都是从手腕发力,而手掌看似如同无骨,其实在不断的散力和收力。”

“而且,在滚皮时力越小越难以掌握,掌握不好就容易导致薄厚不均,还有可能造成破皮。她的动作太快你们可能没有办法看清楚,她滚出的面皮很薄,比纸都薄……”

刘云都忍不住心里嘀咕:这么变态的女孩从哪冒出来的,百八十年都见不到这样妖孽,‘力’都已经达到宗师级的了……

程袖把滚好的皮摊在手掌心,包进馅料,捏出鸡冠的形状。

皮薄到能看到澄黄色的玉米,卷着笋沫和胡萝卜的肉糜还有白玉般的鲜虾馅沫。

把蒸粉果都放进蒸锅,调好火候,程袖下一步就是调酱料。

不是馅里的酱料,而是搭配蒸粉果而食,也是为了摆盘装饰蒸粉果的蘸料。

程袖有两个备案,一个是金桔酱,水煮过后也不会有酸涩味道,反而香甜,颜色是金黄色,与蒸粉果的白色搭配起来有温暖的感觉;另一个是樱桃酱,不像金桔酱的香甜,却酸溜溜中有种泡沫般的甜意,颜色是深红色,搭配白色的蒸粉果画面更有冲击力。

程袖左思右想,还是决定选用樱桃酱。

樱桃味道主酸,而蒸粉果味道主甜,这样两者才能相依相偎,如果再选用金桔酱虽然味道不差,却难以显现酱料和主食的主次之分。

程袖去了樱桃的颗,用柠檬提了樱桃的酸,加入少量的糖和盐,放入石臼,用杵子捣碎。

捣成液体的酱料,程袖舀一勺,浇在她挑选好的盘子上。

盘子两边非对称,菱形的边沿呈一种具有灵性的动态感,红色的蘸料浇在盘中,波浪线条成为盘子内和谐的点缀。

程袖把柠檬切出两片,只将它们重叠三分之一,并摆放在樱桃酱的边缘,再将青笋交叉放到柠檬旁边,形成立体的装盘。

蒸笼里的蒸粉果终于好了,程袖把晶莹剔透的蒸粉果拿出,摆放到与柠檬距离不到两寸的位置。

每个盘中只有三个蒸粉果,剔透可爱的蒸粉果在盘中的众多点缀,看起来更为小巧诱人。

给予厨师们的1个小时很快结束,服务员们也进入厨房,开始端盘。

因程袖的最先完成,照顾食物热度问题,就先由她的小吃开始为评委们品尝。

服务员们端起精致可口的蒸粉果,依次走出厨房,程袖跟在她们的身后。

经理这时也过来了,直接举起大拇指:“厉害,‘叼王’很看好你能成为这届‘乞巧厨王会’的厨王。”

程袖微怔:“‘叼王’?”

这是什么奇怪的称呼?

经理笑着道:“叼王就是刘云,他是一壶春酒庄的老板,有一次他去金堂酒店吃饭,正巧那天主厨出了新品菜——栗子烧羊骨。因初期口味必然会有所欠缺,尽管如此,实际上也受到不少顾客的好评,谁想到刘云因那点瑕疵,回头就在美食点评杂志的《食曰》把那道栗子烧羊骨批评的一无是处,让做这道菜的主厨大失颜面。唉,他这么做不止一回了,口太叼,普通人吃不到的菜,却被他嫌弃成这样,于是慢慢大家都叫他‘叼王’。”

程袖恍然:“能被‘叼王’看好,这倒是我的荣幸。”

经理点点头,道:“我们走吧,‘叼王’还在等我们。”

程袖回到外厅,这次见到的不只是‘叼王’刘云,还有其他四位评委,身份都不一般。

王瑰,瀚溪酒楼主厨兼总厨,瀚溪酒楼真正意义上的掌舵人,最年长,辈分最大,最有资历。

张钟鸣,瀚溪市烹饪协会的副会长,此前曾任京都鸭宝阁总厨,是个既有实力又有实权的人物。

连学孝,连家第二号人物,在国内没有名气,但在国外创办了一家中餐厅,连外国人都趋之若鹜!

万炤,万梦集团大老板,万家掌权者,程袖住的房子还有甜点屋都是万梦集团的……就是不知道这位大佬为什么成为了厨王赛的评委。

经理把这些都向程袖一一介绍。

程袖承他的情,道:“多谢了。”

经理摇了摇手道:“别谢我,其他选手那我也会去说的,这是我的工作。”

程袖笑了笑,经理对其他选手说的不一定会有这般详细,这点她心知肚明。

能影响经理看法的,肯定不是那位‘叼王’刘云,毕竟刘云是别家饭店的老板,地位再高跟经理也没什么关系,倒是那位瀚溪酒楼的主厨王瑰,曾品尝过她所做的‘蟹肉烧麦皇’,应该留给对方了一些印象。

之前经理来给客人买包仔粿,恐怕那位客人便是对她有些印象的王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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