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有钱君与装穷君 > 第13节

裴缜这次总算理解了什么叫“越反抗就越兴奋”。他一开始不挣扎也就算了,一挣扎直接被狗子摁墙上,亲了脸颊亲耳朵,亲了耳朵舔脖子。

亲得他都燥了!

……

s市最高的辉曜大厦,顶楼观景旋转餐厅的vip台,正对着整个城市江边最木奉的夜景。

整个vip台很私密,一共就只有三个座位,他们来得早,因而还没别人,另外两个桌子上摆放着玫瑰花和纸台,说明也已经预定出去了。

“缜缜,你看那边,一闪一闪的真好看!”

“……”其实,这个vip台裴缜来过很多次了,正对的大桥有灯火秀效果,当年第一次看时也觉得华丽璀璨。

现在早已习惯了,再不会像韩复一样雀跃得像个小孩子。

“小时候我住过乡下,”韩复趴在落地大玻璃上喃喃道,“晚上草丛里会飞好多萤火虫,就是像这个样子好多萤光漂浮起来的。”

“……”裴缜从没住过乡下。

但隐约记得易长晴以前说过,乡下的夏天,确实会有漫天的萤火。

易长晴口中的童年里,可能萤火虫已经是唯一的美好。他在很小的时就没了妈妈,爸爸年轻时是流氓,年纪大后继续游手好闲、日常喝酒赌博。后来娶的新媳妇也跑了,弄得他跟他弟弟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还时常无故被打被、被骂。

唉……

摇摇头不再去想那个人,只专注于身边小狼狗好看的侧脸。

他好像还没问过韩复家里是什么情况。

不过,既然小时候也住在农村,还有之前说起“理想中的父亲”时满是叹气的样子,估计……可能也差不太多吧。

“缜缜,你来!”

正想着,肩膀被韩复揽了过去,眼前夜色中天上地下的星光融为一体。

耳旁是无比满足的感叹声:“果然书上说的不是骗人的,跟对的人在一起,世界都能变得五光十色。我以前来这里的时候,从来都不觉得这些有什么好看,可是有你在就完全不一样!”

裴缜默默无言,自顾自在甜言蜜语里小小地沉溺了一会儿,忽然皱眉:“以前?”

这儿以前你来过?

什么时候来的,跟谁来的?辉曜大厦顶楼可是s市最有名的米其林,随便点几个菜也要一两千,按理并不是一般工薪阶层消费得起……

总不能也是被金主带来的?

这……好像也正常,毕竟是个职业小鸭子,就算以前被别人包过,好像也无可厚非?

如果是这样,他以前的金主,是什么样的人。

对他怎么样?最后又为什么分开,他对那人还有所留恋吗?以后也会养着养着就甩甩尾巴跑掉么?

一大堆问题憋在心里,张口想问,却发现韩复的身子僵住了,视线透过他的肩头正直直盯着他的身后。

一向温柔的黑瞳里,透出了小狼的冰冷凶悍。

……

“砰”地一声巨响。

落地玻璃骇人地震颤了数下。

这餐厅顶楼的玻璃用的是堪比钢筋混凝土的j-i,ng致钢化,每平方米承重超过一吨,所以即使有人被抓着领口生生抵上去,倒也不至于破裂而让人五百米的高空直直坠落。

即使如此,任谁被压在那一整块落地玻璃上,从高空背对着空悬于脚下的整个城市的江水蜿蜒、万家灯火,也不会太好受。

在这种情况下,栗色头发的男人还能抿着嘴,没有挣扎、没有怒吼,真的已经是非常淡定了。

真不愧是经过巴黎多年繁华,圣母院的彩绘玻璃、塞纳河的流水洗礼过的“金牌调香师”。

………

裴缜曾经想过无数遍,再一次见到易长晴时的情景。

他总想着,那个时候自己一定要很帅、很j-i,ng神、风度翩翩。

最好事业有成,身边再有一个拿得出手的恋人。让小白眼狼知道没有他自己一样可以过得好,而不是像以前一样恋爱脑、傻兮兮地非他不可。

所以这些年才会那么拼命干公司、努力赚钱,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再遇上他绝不能怂。

却没想过,真会这么猝不及防地遇上。

更没想到家养小狼狗会一秒直冲过去,把他的旧爱给掐着脖子暴力怼到了玻璃上。

“……”不知该开心,还是该为难。

他那次喝醉了酒,肯定跟韩复说了不少的委屈,才搞得他这么冲动。

但其实吧……

当年的事情,受伤归受伤,难受归难受,但这一切也跟自己非要喜欢人家有关。

如果要认真捋清楚谁对谁错的话,他也不能说就一点问题都没有。

都四年了,再怎么疼,也都过去了。再见时本该是行色匆匆、淡然如水。

反而像韩复表现得这么激动,搞不好会叫易长晴觉得他这边始终没放下……

叹了口气,拽了拽自家狗子,努力扮演一个合格的主人。

“韩复,好了,干什么呢?放开人家。”

但今天的小狼狗明显没有平时乖,冷着脸扔开了易长晴的领子,一字一顿道:“今天我跟他约了在这里吃饭,你、走!”

……

易长晴没理他。

琥珀色的眸子一转,直直与裴缜四目相对。

倒映着万家灯火的玻璃,在夜色中像是一整面黑色的镜子。

倒影在里面的模样,让裴缜多少有点小小的庆幸——

感谢韩复特别重视这顿晚饭,出门前帮他花心思专门挑了合身的衣服、又弄了头发,整个人特别地容光焕发、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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