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整个城市的麻烦。他第一次体会到没有目的地的出行所带来的那种美妙的自由。当车外的楼房渐渐稀少,田野开始出现时,罗辑把车窗打开了一条缝,让冬天的冷风吹进些许,他感到她的长发被风吹起,一缕缕撩到他的右面颊上,怪痒痒的。

“看,那边有山——”她指着远方说。

“今天能见度好,那是太行山,那山的走向会一直与这条公路平行,然后向这面弯过来堵在西方,那时路就会进山,我想我们现在是在……”

“不不,别说在哪儿!一知道在哪儿,世界就变得像一张地图那么小了;不知道在哪儿,感觉世界才广阔呢。”

“那好,咱们就努力迷路吧。”罗辑说着,拐上了一条车更少的支路,没开多远,又随意拐上另一条路。这时,路两边只有连绵不断的广阔田野,覆盖着大片的残雪,有雪和无雪的地方面积差不多,看不到一点绿色,但阳光灿烂。

“地道的北方景色。”罗辑说。

“我第一次觉得,没有绿色的大地也能很好看的。”

“绿色就埋在这田地里,等早春的时候,还很冷呢。冬小麦就会出苗,那时这里就是一片绿色了,你想想,这么广阔的一片……”

“不需要绿色嘛,现在真的就很好看,你看,大地像不像一只在太阳下睡觉的大奶牛?”

“什么?”罗辑惊奇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两侧车窗外那片片残雪点缀的大地,“啊,真的有些像……我说,你最喜欢哪个季节?”

“秋天。”

“为什么不是春天?”

“春天……好多感觉挤到一块儿,累人呢,秋天多好。”

罗辑停了车,和她下车来到田边,看着几只喜鹊在地里觅食,直到他们走得很近了它们才飞到远处的树上。接着,他们下到一条几乎干涸的河床里,只在河床中央有一条窄窄的水流,但毕竟是一条北方的河,他们拾起河床里冰冷的小卵石向河里扔,看着浑黄的水从薄冰上被砸开的洞中涌出。他们路过了一个小镇,在集市上逛了不少时间。她蹲在一处卖金鱼的地摊前不走,那些在玻璃圆鱼缸中的金鱼在阳光下像一片流动的火焰。罗辑给她买了两条,连水装在塑料袋里放在车的后座。他们进入了一个村庄,并没有找到乡村的感觉,房子院子都很新,有好几家门口停着汽车,水泥面的路也很宽,人们的衣着和城市里差不多,有几个女孩子穿得还很时尚,连街上的狗都是和城市里一样的长毛短腿的寄生虫。但村头那个大戏台很有趣,他们惊叹这么小的一个村子竟搭了这么高大的戏台。戏台上是空的,罗辑费了好大劲儿爬上去,面对着下面她这一个观众唱了一首《山楂树》。中午,他们在另一个小镇吃了饭,这里的饭菜味道和城市里也差不多,就是给的分量几乎多了一倍。饭后,在镇政府前的一个长椅上,他们在温暖的阳光中昏昏欲睡地坐了一会儿,又开车信马由缰地驶去。

不知不觉,他们发现路进山了。这里的山形状平淡无奇,没有深谷悬崖,植被贫瘠,只有灰色岩缝中的枯草和荆条丛。几亿年间,这些站累了的山躺了下来,在阳光和时间中沉于平和,也使得行走在其中的人们感到自己变得和这山一样懒散。“这里的山像坐在村头晒太阳的老头儿们。”她说,但他们路过的几个村子里都没有见到那样的老头儿,没有谁比这里的山更悠闲。不止一次,车被横过公路的羊群挡住了,路边也出现了他们想象中应该是那样的村子——有窑洞和柿子树核桃树,石砌的平房顶上高高地垛着已脱粒的玉米芯,狗也变得又大又凶了。

他们在山间走走停停,不知不觉消磨了一个下午,太阳西下,公路早早隐在阴影中了。罗辑开车沿着一条坑洼的土路爬上了一道仍被夕阳映照的高高的山脊,他们决定把这里作为旅行的终点,看太阳落下后就回返。她的长发在晚风中轻扬,仿佛在极力抓住夕阳的最后一缕金辉。

车刚驶回公路上就抛锚了,后轮轴坏了。只能打电话叫维修救援。罗辑等了好一会儿,才从一辆路过的小卡车司机那里打听到这是什么地方,让他感到欣慰的是这里手机有信号,维修站的人听完他说的地名后,说维修车至少要四五个小时才能到那里。

日落后,山里的气温很快降下来,当周围的一切开始在暮色中模糊时,罗辑从附近的梯田里收集来一大堆玉米秸秆,生起了一堆火。

“真暖和,真好!”她看着火,像那一夜在壁炉前那样高兴起来,罗辑也再一次被火光中的她迷住了,他被一种从未有过的柔情所淹没,感觉自己和这篝火一样,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给她带来温暖。

“这里有狼吗?”她看看周围越来越浓的黑暗问。

“没有,这儿是华北,是内地,仅仅是看着荒凉,其实是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你看就这条路,平均两分钟就有一辆车通过。”

“我希望你说有狼的。”她甜甜地笑着,看着大群的火星向夜空中的星星飞去。

“好吧,有狼,但有我。”

然后他们再也没有说话,在火边默默地坐着,不时把一把秸秆放进火堆中维持着它的燃烧。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罗辑的手机响了,是白蓉打来的。

“和她在一起吗?”白蓉轻轻地问。

“不,我一个人。”罗辑说着抬头看看,他没有骗谁。自己真的是一个人,在太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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