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头的话,东溟是最合适的,不过接下来只怕要吃很长一段时间的海鲜了。
华歆继续道:“在东溟呆个一年,我的伤应该好得差不多可以动了,届时再回来。”
姒姝低落道:“可燧人氏与部落联盟已不复存在。”
华歆闻言,失神的望着燧人邑的方向。“没关系,我会废墟上重建它们的。”
“你不当巫医了?”姒姝知道,华歆虽是个吉祥物,却也是个天才,再加上活得太久,这家伙几乎什么都会,什么都精通,只是因其热爱巫医之道,世人也就只知道这家伙医术无双,别的却不太清楚。可实际上,哪怕不做巫医,做别的,华歆也能做得很好,只是那些都不是她所热爱的东西。
华歆星眸黯淡的道:“嗯,不当了。”
平淡的声音似绝望的悲鸣,又似沉寂的死火山。
姒姝沉默,不知是否她的错觉,她觉得,似乎有什么在方才的瞬间死去了。
恍然间,姒姝忽的想起了很久以前母亲说过的一句话。
“大巫祭她呀,一点都不适合当大巫祭,尽管她能当好,可她的魂却是属于巫医之道。”
☆、第十四章惨无人道
清晚年整理了自己一生的行医体悟与所得,希望将其著成医书,流传后世,供后世的医者参考。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个任务最后落在了阿珩身上。想要整理好清那半个屋子的资料,没有老道的医道经验根本做不到,很多东西根本看不懂,何谈整理?医书可不比野史杂谈什么,可以随便瞎编,这玩意有一点疏忽,病人就该准备后事了。
清死后,阿珩花了三天的时间明白了彼时的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整理那堆东西的道理,干脆花了小半年时间将所有资料给记进了脑子里。不理解没问题,整理不了也没问题,等以后理解了,懂了,再来整理,事倍功半之余也不会遗祸后世。
若是早年的阿珩,肯定一字不差的抄上去就行了,孩童时的阿珩,学医纯粹是为了兴趣,无关医德,清的大道理,她听进去的同时,心里也在翻滚着至少一百条的反对意见。且她孩童时若有半点医德可言,离王也不至于变成她与差不离斗毒的小白鼠。然而人会长大,会改变,不论缘由为何,阿珩都已抛舍了幼年时天真的残忍。
在城墙上抄写医书时,阿珩考虑到自己这些年给不同的人看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买得起药,药材是极珍贵的东西,只有贵族才能在生病时想要什么药就有什么药,庶人黔首却是别想。同样的问题,清早年也遇到过,也因此,清后期时,方子上的药材基本是乡间田地里很容易找到的植物,珍贵的药材能不开坚决不开。
阿珩比清更进一步,因着地域的不同,有的地方很珍贵的药材,在别的地方却可能是最普通的药材。如红景天是治高原反应的良药,在中州,非常珍贵,在北荒却是喂马的饲料。鉴于此,阿珩在抄医书上的方子时,每个方子的后头都跟了篇幅极大的注解,注明其中哪些药材可以用哪些药材来代替,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如此,同一个药方,只要不是生活在鸟不拉屎的贫瘠之地,大部分人便是没钱,也可在自己的周围采集需要的药材。
为了防止别人认错药,阿珩还特别将自己写出的每一味药材的外形画了出来,并注明生长环境、味道、气味......等特征。
季越人刚开始还尝试背下来,到后来干脆让自己熊孩子取了简牍与笔来,阿珩一边写写画画,他便在下头跟着抄。
云洛来瞧了一回,惊讶于季越人那近乎虔诚的态度,季越人是什么人?多年前的大疫,冒险进入疫区寻找瘟疫缘由,扑灭大疫的医者之一,也是最后活下来的七个医者之一。也是因此,季越人在洛邑的名声口碑极好,阿珩声名狼藉还能在洛邑开好药庐且有客人,季越人功不可没。王公贵族忌惮季越人,哪怕他只是个黔首,可他名声不比任何贵族差,没有贵族敢害他。而庶人黔首相信季越人,季越人替阿珩担保,庶人黔首便相信阿珩。
不过,云洛一直以为就阿珩那破名声和性格,同别的医者都没法有交情呢,是个人都受不了这家伙随时随地可能拿身边人试药的毛病。
云洛原以为季越人不知,谁知试探的一问。
季越人不以为然的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以前也是她的药人。”
云洛不由回忆了自己四年前那险些自尽的一天一夜。“你不怪她?”他当年可很长一段时间都想杀了阿珩,只是之后发生的事情太多,当他再想起阿珩时,已然冷静,加之阿珩隐居了,不好找,这才相安无事。后来再相见,他又需要阿珩的医术,更不可能把人给杀了。
季越人想了想,答非所问:“传言你与她有婚约,是真是假?”
云洛微怔,颌首。“她二十五岁后若未嫁,便得嫁给我。”
季越人闻言无语:“你们怎会有如此婚约?”泱泱大荒万年,绝对不会有比这奇葩的婚约。
“自是因着她想嫁的不是我。”
“不想嫁还会答应婚约?”季越人大奇,阿珩有多凶残他是晓得的,不愿意的事,谁也强迫不了她。人生于世,有着种种牵绊,因牵绊而脆弱,而强大,而身不由己。阿珩却不然,那个女人,在三七出现前,季越人一直觉得阿珩是无敌的。因为她没有牵绊,一个连死亡都觉得是世间亘古之美的人,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威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