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头却十足,两只眼睛更是明亮,他一进屋就一番打量,两手也没闲着,将金启武的衣物刨开,十指不断在他身上按揉。
半响,他点点头,上身除了一些青紫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胡郎中刚进来就看到金启武折断的右腿,一眼就能看出是摔下驴车所导致,就怕身上的骨骼也折断,伤到内脏。
他两手缓缓抬起床上人扭曲的腿,还没太大动作就听到昏迷人痛苦的呻吟。
而这一声,让金家人却感到希望。
金蒋氏连忙道:“胡郎中,二朗他……”
胡郎中并没有马上回答,双手一板,‘咔擦’一声,右腿被矫正。
他道:“没事,伤筋动骨一百天,好好歇着就是。让你家里来个人,去我那配些药,吃上一段时间就行。”
“好好好。”金蒋氏连连道,在身上掏了半响,才发觉身上没有银钱,想转身回屋去拿,又想到什么,马上道:“胡郎中,还有二朗媳妇,也拜托您去看看。”
胡郎中去瞧舒氏,李达便也不好多待,他宽慰几句后,便也带着儿子离去。
永新站在旁边,他低着头沉凝,心中自责不已,他道:“是孙家吧?是他们将三叔害成这样,如果不是我去了玲珑阁,如果不是我说了我手上有配方,二叔也不会如此……我。”
永新说的哽咽,他双手捂脸蹲下,满是悔意。
金老爷子上前,他拍着大孙子的肩膀,说道:“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不是你的问题。”
“敢情你们真得罪人,我还说呢,怎么将人撞了就跑。”那人说道,脸上却带着一丝得意,如果不是他,这人怕真只能死在外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说不定下辈子就不会如此的孤苦伶仃了。
金启文这才注意到屋里还有一人,他赶紧问道:“你可看清是何人?”
年轻人大大咧咧找个地方坐下,撩起腿抖啊抖,扯了个呵欠说道:“我哪知道,人家骑的可是马,一闪就过,怎么看得清。”
永新抬头问道:“你再想想,有没什么特殊的地方。”
他又偏头细细回想一下,呲牙说:“好像还真停下来过,当时我离得远,好像马上的人还对着他开口说过话。”
年轻人撸着嘴示意床上的人。
当时离得远,虽然没听清楚到底说的什么,可那人的表情他却记得清楚。
傲睨嘲笑,因为这个表情,他从小到大没少见到过,而陪同他最长久的便是这个表情。
金启文问道:“还没请教小兄弟如何称呼?这次多亏了你,不然我二弟还不知道如何是好。”
“好说,也多亏了那头驴,认得路,不然就凭你那昏死过去的二弟,还真回不了家。”年轻人话虽如此,面上怡然自得,他道:“称我为许二就好。”
第七十二章野猪
等金启武醒过来,能说话,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天,还有两天的时间就要交货。
拿不出,就得赔偿对方六百两的银子。
这天晚上,用过晚膳后,金芸跟着金老爷子身后,等到周围没人后,她开口:“我明日想上山一趟。”
金芸再三提起后山,金老爷子就知道她是有打算,可这么一个闺女,又怎么可能放心她去那个吃人的地方,更何况家里已经躺了一个,他不想再多一个。
他严厉的道:“你最好打消这个想法,如果被我发现你去后山,我定打断你的腿,也省得你将命留在山里。”
金老爷子即使对小女儿恩宠万分,却一生都是板正着脸,就是儿女小时候他内心充满欣喜都很少去张开手抱一个。
也正是因为如此,家里儿孙虽然对他尊敬却不亲热,特别是现在,话才说完,金芸就低头转身离开,迈着步子离开,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金老爷子突然有些悔意,说话的语气过重,他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话。
而他不知道的,金芸又怎会是那么容易被说服的人,心中早就下了决定。
所以第二天,金芸悄悄离开,向着后山出发了。
而金家其他人没有发现,是因为在金芸刚出门没多久,家里就来了贵客。
这才让她得以轻松入山。
后山她来的次数不少,哪样植物在哪个方位,她大概也都清楚。
正是如此,刚进山没多久,背后的竹筐里面就塞的差不多。
来的路上她就有想过,甚至说是欲欲跃试。他们一直说后山的恐怖,遍地猛兽,可金芸去过多次,却一次都没见到,除了几只根本没有任何杀伤力的野鸡野兔之内的。
也许是经不起念叨,前方丛林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瞧着野草被拱的偏倒,想来是一个体型较大的生物。金芸双手扶住旁边的树干,两手用力,双脚一蹬,蹭蹭蹭爬上树杈。
才刚站稳脚,就看到前方轰出两头硕壮的野猪,其中一头更是凶悍无比,两只獠牙锋利,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直直望着金芸。
它却没有向前,而是率先停下,急躁的四肢不断拱着土地。
动物的本能却是很敏感,因为这时候的金芸确实是在打它的主意。
竹筐里除了摘的植物以外,还一把金芸专门带在身的菜刀,就是那把刀身变得光泽的菜刀,虽然刀刃不够锋利,对于粗皮糟肉的野猪来说,也许一刀砍下去,还磨不开一层皮。
即使这样也架不住,金芸身有异能以及力大无穷。
野猪有些急躁,本能想向后退,可身后的略小的那只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