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蜜爱狼君 > 分卷阅读14

树,树很茂盛也很高,一直长到云里和彩虹里,我歪歪脑袋,他画的这是什么啊,怎么像儿童漫画似的?

翻开下一页,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铅的习惯,从小学开始就没有变过,我凑近了些仔细看去,但见上面写着——如果可以一辈子这样静静地守护……

还没等看完一句话,我哥突然醒了,他眼睛一瞪迅速地合上本子护在身后,“李嘉木,你敢偷看我日记?”

哦喔,原来是日记啊,我八卦一笑,“哥,你要静静地守护谁啊?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啦?是同班同学吗?还是哪班班花?”

“不关你事。”

他表现得比我想象得还严肃,我气呼呼地冷哼一声:“哼,有秘密很了不起吗?我才懒得知道!”

014脸其实有很多用途

自从无意中知道我哥有喜欢的人了之后,我一直在观察他的行为,于是乎他的每一次发呆每一次叹气都能够让我浮想联翩。

唉,没想到我哥也是个痴情的角儿,那个被喜欢的女生还真是幸运,我哥面对她的时候会不会特别温柔?

哼,总归不会像对我这样残暴、野蛮、没有人性!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儿,我最近频频想起初中那时候,那会我刚上初二,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一个名叫“康祈”的男生引起了我的注意。

当时他的个子就已经很高了,在诸多未发育完全的男娃子中就是纯正的男人,除此之外,他还是学校的学生干部,学习、文学、体育样样精通,是众多女生心中的那个他。

不过也正是因为人气太高,无论是哪个女生想要脱颖而出被他记住也不是容易的事儿,但是呢有句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嘛,被我哥简练地翻译成傻子命好。

我本来很不服气的,但那一天因为放落在学校而半路返回的我才觉得,那四个字也没那么难听,因为在无人的学校里,我就这么和脚腕受伤的康祈相遇了。

用那个时候最流行的言情小说里的情节来说,就是麻雀变凤凰、灰姑娘有了玻璃钢,呃……是玻璃鞋。

但现实里这种故事很难有个完美的结局,先不说我哥对他意见颇大整日嚷着要将这事儿告诉我爸,最首要的原因其实是他突然转了学校,还离开了南城,并且没给我留下任何的联络方式。

当时我受到了很多女生的嘲笑,还背地里抹了两天眼泪,但人走了,分手就成了不可抗的结局,不过,我年轻的情伤来得凶去得猛,没过几天就把这事儿忘到了脑后,除非有什么事情刺激到我,才会让我想起他来。

比如,我哥有了第一春这件事。

事实证明“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真的一点不假,用在我哥身上照样管用,不过这句话也可以说成“不是那情人,你就享受不了那西施级的待遇”,而我,就是那活生生的例子。

相反,我还得把他当西施一样供着。

早晨,我扶着他从房里出来在桌前坐好,我爸一个眼神,我就得给他盛好大米饭。

哐地一声,饭碗撂在他桌前,白花花的米饭冒着腾腾热气,却抵不过他一双雾气蒙蒙的眼,他状似无力地抓起筷子,又软趴趴地放下,哼唧道:“哎……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医院住久了,怎么突然觉得没什么精神呢?”

“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啊?”

我爸一紧张把我哥都给吓了一跳,他愣了下,微微一笑:“爸,我没事的,别担心。”

我爸舒了口气,那两道暖烘烘的目光任谁都看得出来其中的意味,那就是——瞧瞧,这是我李赫天的孩子,多懂事多省心!

不过每当他为肖尘感到得意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地想起我来,我瞅着他边转脑袋边变化的神情,不禁心里一哆嗦。

“你这孩子,没听见你哥说什么吗?他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你,你还不知道感恩?喂你哥吃饭,快!”

我发誓,这绝对是我哥的诡计。

眉心抽搐咬牙切齿已经不能用来形容我将一勺大米饭塞进他嘴里时的表情了,我猜他一定很满意我的反应,要不然不会一边嚼饭还一边偷笑。

“对了,一会我还要去趟医院开医保的证明,你们两个自己肖尘交给你全权负责了,路上小心再小心。”

我爸平日里就比我和肖尘走得早,高三学生除了早课还要上早自习,他放心不下所以每天都要早早地去,往往连早饭都吃不上。

所以我早就做好了对我哥“全权负责”的准备,但当我哥把全身力气都压在我这一双瘦削的肩膀上时,我忽然明白过来,对待肖尘,我永远不可能做好完全的准备。

“肖尘,你还真不客气啊……”

“客气什么,咱俩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在他眼里他就是我的主,我就是他任劳任怨可以随便剥削的小奴仆!

我咬紧牙根背着他刚走过第一个十字路口就已经累得两腿发软了,学校里最高建筑物上的彩旗随风飘扬,似乎就在不远的前方,可奇怪的是不管怎么走,都没办法接近它。

“喂,你还活着吧?”

背上重量减轻了许多,我像死而复生似地大喘一口气,“你说什……”

刚回过头,一声“收破烂嘞”传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一股力量突然从旁冲撞过来。

我倒了。

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感觉到疼。

“收破烂嘞——嘞——嘞——”扩音器突然卡主一遍又一遍地“嘞”着,收废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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