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但总体而言,暹罗仍是个人气鼎盛的都市。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出神地瞧着周边事物。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他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死老头”在茶馀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离开杭州后,自己把发展事业的地点选在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这里适合盗贼团发展,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自由都市的地理景观特殊,每个城的人文、自然,都有独特的风味,奇人异士也多,是个增长见闻的好地方。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回想起当日在山上时,老头述说热带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这一类的地区,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所以居民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
热带地方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谋生,植物产量丰富,满山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使得该地的人民慵懒成性,终日昏昏沈沈,没心力做事,这类都市中,有的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着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噹噹”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却有另一群人,穿着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目光凶恶地注视着来往行人的一举一动。
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等候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但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个气喘吁吁的胖子,手里拿了个大包袱,狂呼大叫,朝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个雪特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