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经典耽美 > 两面派 > 第12节

“别害羞嘛,我欣赏欣赏。”周森一蹦高跳到凳子上,站直身体抬高手臂,仰头笑嘻嘻地开始念。

全班立刻被他高亢嘹亮的声音所吸引,纷纷朝这边看来。

宋朗急了,一脚踹翻凳子,扑过去把信纸抢了回来。

周森揉揉被撞到的肩,笑道:“朗哥行啊你,钓上个才女。”

“滚滚滚,”宋朗把信纸展平,又看了遍上面的内容,挠挠头皮,问:“哎周森,你说这是情书吗?”

“嗯?朗哥你啥意思?”周森不太明白。

“你看啊,第一句好像是那么个说她喜、喜欢我的意思,怎么后面我越看越不对劲呢?什么‘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这意思是说我俩不是一条道上的?”

“呃,这个问题有点深奥啊。”周森趴到桌子上,探头过去跟他一字一句地研究起来。

研究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

周森觉得脑细胞死了一大片,最后说:“朗哥,你还是去问原作者吧,人家没准就是想写的这么矛盾,让你亲自去问问呢。”

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对了,听说林茜是1班班花,特漂亮。”

宋朗漫不经心“哦”了一声,心想她漂不漂亮关我啥事,他现在就想弄明白这几句话是啥意思。

正埋头研究这封信时,一只苍白的手出现在他面前,抽走了信纸。

“你他妈……”粗口在抬眼看到那人的脸时瞬间咽了回去,宋朗正襟危坐,有点像犯错等罚的孩子。

“诗名《偶然》,徐志摩写的。”沈知非淡扫了一眼信笺落款,然后把信纸还回去,走向自己的座位。

宋朗一脑门问号:“徐志摩是谁?”

周森摇摇头:“不知道,1班的?林茜肯定认识。”

一直竖着耳朵听完全程对话的前桌小妹,已经笑出猪叫,她在手机上按了两下,朝后桌递过去,给两个学渣普及徐志摩的知识。

结果,两人的关注点完全跑偏:“你居然敢带手机来学校!借我们耍一下!”

前桌小妹:……

上午四节课,第三节 下课铃声响起后,班里就跟炸锅一样呼啦啦地往外跑,奔向他们思念已久的c,ao场。

还有什么比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更让人开心的事吗?没有!

若放到以往,宋朗也早撒丫子就跑得没影了,但今天他有心事,磨磨蹭蹭的,一直待在教室里没走。

沈知非擦完黑板,一回身,撞上宋朗的目光。

宋朗欲言又止,有点局促。

沈知非回到自己座位上,把脱掉的校服外套叠好放进课桌里,对他说了句“上课去吧”,率先走出教室。

宋朗泄了气,垂头丧气地锁上教室门,才朝c,ao场走去。

例行列队点名报数之后,体育老师宣布就地解散,男生们欢呼一声,三五成群地奔向篮球场、足球场还有乒乓球台。

宋朗被周森拽去篮球场,场边看台坐着很多女孩子。

他意味深长地说:“朗哥,好好表现哦,今天咱们正好跟1班一起上体育课。”

宋朗的目光在c,ao场上四处搜寻,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周森笑:“别找啦,兄弟我特地给你打听了下,看那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宋朗看到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高马尾女生,周森说:“她就叫林茜,是挺漂亮的。”

宋朗无语:“我找我弟呢。”

“他啊?刚才我好像看到他往校门口去了。”周森纵身跃起接过同学扔来的篮球,转手传给宋朗,“来吧,组队比赛,谁输了谁请客。”

“那你别哭。”宋朗把球在腿下运了两回合,一个帅气的跳投,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空心进框。

“卧槽,”周森给他竖起大拇指,“牛逼!”

篮球场上,一群朝气蓬勃的男孩子里,属宋朗最出风头。

这段时间他正抽条长个子,半年时间拔高了7公分,率先迈进175大关,一堆人里个子最高的那个就是他。再加上他模样不赖,五官轮廓已初显帅气本色,所以每次他抢断进球时都能引来一阵掌声。

中场休息时,宋朗掀起背心下摆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刚想问周森要水喝,面前就出现了一瓶矿泉水。

“给。”衣着清爽纯美的女孩子,声音如甘泉般清冽悦耳,宋朗今天听过好多遍她的名字——林茜。

见他愣着,林茜许是害羞了,把水塞进他手里,在一片起哄的哨声中跑回了看台。

宋朗渴的厉害,朝看台举了下水瓶算是谢过,就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灌水喝。

这个举动,惹的坐在林茜身边的小伙伴一阵激动,都说“有戏有戏”,林茜把一缕碎发绕到自己耳后,微笑不语地望向篮球场。

下半场开始,宋朗跟开挂一样接连进球,把周森急得跟兔子似的红了眼。

“朗哥,给兄弟留点面子啊!我喜欢的人也在看台上呢!我从五年级就追她了!”周森扑楞着胳膊挡在宋朗面前防守,低声说。

“球场无父子。”宋朗侧身用肩膀作势要撞开周森,趁对方还没回神之际,反身撤步一个漂亮的假动作,带球绕过周森抵达三分线。

起跳,投篮,进啦……啊,球在篮筐上转悠几圈,弹了出来。

周森立刻指挥队员抢过球权往另个半场带,跑过宋朗身边时,却见他一动不动盯着看台的方向。

他立马笑了,看来还是美女的魅力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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