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十三勉强答应,与青柳大郎巡视了一圈箱内卷册。至于奇珍异宝,则大多一带而过。

过了十来分钟,青柳大郎“咦”了一声,从书籍中抽出一张夹页纸。

“这不是龙傲天那厮的笔记?”

苏十三低头凑过来。夹页内密密麻麻,果然是龙傲天的口吻。越往下看,就越让人愤恨。

“我是龙傲天。

我很确定我会在这本书的前五万字内出现。为什么呢?因为我是这本书的主角。

是的,我不仅是名穿书者,我还在这本书里活了两世,是名重生者。

确切说,第一次自21世纪穿入这本修真的时候,我还是战战兢兢的。没做过气运之子,不知道应该怎样才能拿准机缘,成就最终的辉煌结局。

我那时怕做不好,或者书中有人与我抢。

——至于那些后宫?在成神的路上,她们很重要吗?

我可是神!

命定的神。

这种命中注定的感觉,可真他妈的太爽了!

最终我拿到了那本书允诺我的一切,与天道干了一架。

天道老了。

他是个看起来很幼稚的白发男人,居然爱上了一只鸟。

在最终让位给我的时候,他眼神里有着绝对的漠然。那眼神让我很不舒服!于是我狠狠地将他死后留下的星砂全部扔掉了。

扔在这世间最脏最臭的地方。

对,你想的没错,就是青楼妓.院的粪桶内。

我知道这个叫崖涘的旧神看不起我。

可是他凭什么看不起我?!

……也许是那时没处理干净,我忘了粪桶内的屎尿会被倒入河流。那个名叫崖涘的旧神居然又复生了!

成神后,有一夜我在白玉宫中梦见他。他还是看不起我!他用临死前那种漠然的口气对我说,滚回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居然在要饭!!

是的,我认为我回到了穿书的最开始那几个章节,在凡间我那该死的爸妈不知去哪儿鬼混了,生下我之后就扔在路上,幸好我嘴甜,会说话,有个过路的老乞丐捡了我。

可跟着乞丐能干啥?我他妈的要饭要到了七岁,好不容易在大街上看见有个身穿修仙者衣服的男人晕倒。

这是上天赐给我的机缘!

我知道那男人是书中最厉害的一个上古宗门的掌门。他的剑很厉害,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有一把能助我打开凤凰秘境的钥匙。

凤凰,就是那个旧神心心念念想了几十万年也没能搞到手的鸟。

我要抓住这个机会!

我在路上扶住了这个男人。

男人醒来后,检测了我的灵根。——我果然是天灵根,还是变异的!

我眼巴巴看着他,可是男人居然对我皱眉,说,你虽然命中有大气运,但贫道算不出你与我剑阁的机缘。

我哄他,先笑,然后哭。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道号灵拂子的男人不能见到眼泪,见到就会昏倒。

他昏倒在破庙里。

我用芦席卷了他,拖死狗一样拖到下水道边……但后来我又改了主意,我打算利用他。

书上说他会收我做关门弟子,没理由他不按书走。他只是个n。

于是我尽心尽力地伺候他,在他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甚至累到在吐血。

灵拂子终于被我打动,说再过十年,便来寻我。

临走丢给我一包银子,把我领到学堂,有人家收养,有饱饭吃,那户人家称我为少爷。

我过了十年富贵人生。

天元十二年冬,灵拂子仓促下山。

他来寻我了。”

“靠,那家伙死的太便宜了!”

苏十三一目十行看完龙傲天的笔记,恨不得咬碎一口雪白糯米牙。“当时让那家伙灰飞烟灭,都是对他太客气!”

“龙傲天?”博士也凑过来。片刻后笑道:“这家伙又没什么脑子。”

苏十三与青柳大郎齐齐转头看向他,目光都是不友好。

博士一愣,然后吹了声口哨。“你们口中所说的魔,在我们那里就是暗能量。没什么的。”


状态提示:第2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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