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实上那就是文有第一。

能认识几个字的,知道点诗词的,那么李白就是一个跨不过去的大江大河。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李白可以说是高产诗人之中,最好背的那个。

当然这是一切的起源。

如果非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脑残粉遇见正主了。

樊柒摸了摸自己用于储物的空间,随即会想到自己的那玩意坏了,坏的莫名其妙。

不过这个显然不是重点,樊柒直接拿起摊子上面放在最夹角的毛笔,递给李白“诗仙!谪仙!能在我衣服上提个诗,写个名字也行!我这辈子就不洗衣服了!”

李白也不拒绝,直接提笔,直接在樊柒的衣服上写了个六个字:

将进酒,杯莫停!

嗜酒如命,剑法卓绝,最后的还有李白的抱负政治,当然最后一项已经是过去式了,鬼都鬼了,还追什么政治。

虽然文采卓越,古今少有的天纵英才,但是不得不说,诗仙李白是个政治苦手,就算是脑残粉,也完全拯救不了李白的政治抱负。

不过从某种角度讲,也正是这如此卓绝的才华,成就了李白。

当然了,强行挽尊这种事情,总是不能放弃的。

自从死了之后,听闻李白的政治抱负已经差不多干净了,而且如今是从诗仙就奔着剑仙去了。

不管怎么样,都能称之为一个仙。

地府中的谪仙人。

成天到晚的四处跑,逮找人的时候特别少,也是很迷。

地府没什么游山玩水的地方,但是依旧是跑了不少地方。

鉴于这些年的神出鬼没,地府就差关不住他了。

有道是天命fēng_liú,不过如此!

当然换个角度讲,那就是闲不住。

杜甫想找都找不着他。

作为诗仙第头号粉丝都这样,何况其他人呢。

就以这种的来去无踪。

一般的鬼,还真没多少是这样的。

李白这一次仍旧去无踪。

不过能见着面就是胜利,当然,樊柒并不知道,主要原因是梧渊那边故意的。

不过四舍五入来说,还拿到了李白的真迹呢!

和那些复制粘贴的玩应不一样,这是真品!原版!亲笔的!

这么来看,女装都很……

樊柒,垂下头,看着自己从上到下的女装。

这下好了,人道毁灭的机会都没有了。

早知道直接写皮肤上算了,他这辈子都不洗澡了,反正鬼也不用洗澡。

兴奋过头就会很容易忘记一些事情。

就很难受。

这种美滋滋加上对女装的嫌弃直接融合起来,还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能给樊柒的安慰就是,他这个衣服再回来的过程中就被扯的乱七八糟,蝴蝶结之类的已经被樊柒扯掉,虽然丑了点,但是让人看不出是个嫁衣了。

就是红了点,不过就以y-in间来说,穿红衣的也不是。

而且男的那也差不多在外表看也是裙子。

不管怎么样,如果不是仔细观察,也看不出来。

当然,以上都不是什么重点。

樊柒用最快的速度换了身衣服,一身青衣,上面的纹路很像是獠牙,作为鬼差,他的接触番外之内,并不包括点石成金,随手变个一副,这种东西对樊柒来说着实有点高端。

之所以能跨级别抓鬼除妖之类的,其实本质还是鬼差光环。

这就是神道。

本身是不重要的,天道光环才是最主要的。

不过即便如此,不代表光环就什么都能干了。

就如同一道高深的数学题,外挂会告诉你答案,但是方程没告诉你是啥玩意。

虽然结果是一样的,放在答卷上。

但是本质其实是不会的。

要不然干什么要修炼呢。


状态提示: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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