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英雄失格 > 第145节

“彦一就去做货车司机了,比起读高中,还是考个驾驶证更好吧。”阿重用向往的语气说,“真好啊,我也想要跟彦一这样的男人交往,但她很喜欢季子姐姐。”

[不对。]

在福利院听见的一切,她所观察到的东西,与小早川明美过往十年塑造的人生观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孑然相反的,她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当风俗女郎,怎么会有人觉得货车司机比上高中好。

她完全不能理解。

门口传来“咯吱咯吱”的声响,阿重露出厌弃的表情说:“真讨厌啊,一定是英志回来了,就只有他会虐待铁门。”下一秒外面传来年长女性的吼声,“力气小点英志,门都要被你踢坏了。”

庭院里拍皮球翻花绳的女孩子们一哄而散,还在嘴里嘲讽着:“讨厌鬼来了,讨厌鬼来了,大家快走吧!”

“哎,真讨厌,那个怪胎。”

“啊,你看我说的,怪胎回来了吧。”阿重用故作成熟的语气说,“我是不想和那个怪胎呼吸同一片空气的,你呢,明美。”

“阿顺之前让我在这里等他回来。”

“那好吧。”她耸耸肩,“那就你在这里应付怪胎好了,如果实在忍受不了他满嘴不切合实际的胡言乱语,就逃到我那里好了,昨天晚上阿顺给我们带了一点童话书,虽然我已经过了读童话的年纪,但你要是想来我这里打发时间却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说着已经过了读童话的年纪,在说到书的时候眼中却闪烁着点点星光,明美想:还好她的眼中有星星,否则的话,听阿重的话,谁能想象到她是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风俗店常见的那种市侩的满身疲倦的女郎,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以她的年龄与家境,不太可能接触到风俗店,但是晨间剧中不是经常出现特定的场景吗?譬如池袋的红灯街区,从琐碎的台词中,她拼凑出了女郎的形象。

英志比臭虫还要不招人喜欢,等到他进房子的时候,老旧的走廊上只有明美一个人。

走廊很破旧,地板即使被擦干净了,也粘着经年的污迹,角落还能看见破洞,一开始还有人擦地板,最后除了阿顺就很少有人那么做了。

“不管怎么擦洗都很脏,还不如让孩子们穿着鞋子随便跑。”

英志和明美是少见的在室内换鞋的人,前者在门口脱下自己老旧的皮鞋,底快被磨破了,于是他自己重新打了掌。一边将鞋子收起来他一边说:“真难得,走廊上竟然有人,他们没有说我是怪胎,让你离我远一点吗?”英志的眼睛都没有看小早川明美,“还是说你也被排挤了,大小姐?”

“我可没有你那么失败。”小早川明美冷冷说,“只是在等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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