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盯着林听雨的眼睛,表情认真,声音一字一顿地说:
“我不喜欢你的话,我干吗要亲你?干吗要带你去见我朋友?”
“我不缺朋友,也不想要你做我朋友。我要的是你做我的男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提前更→_→本来想买个打折隐形眼镜,款都付不了,还不如上来更文呢
发车之情蠢蠢欲动,摩拳擦掌ing
第74章 第二十一话 喜欢你(1)
我要的是, 你做我的男朋友。
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除了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陈澍还有一点说不出口的难为情。
他站在那儿, 喉结滚动,强装镇定,默不作声地注视着林听雨。
紧张得手指都微蜷起来。
林听雨觉得,自己好像被人一把掐住了脖子。
心脏如同被人绑在了云霄飞车上,高高地抛起, 再无限下坠, 马上就要从喉咙里冲出来。
陈、陈澍他说……
陈澍他说,他喜欢……
林听雨话都说不出来了。
陈澍以为他没听明白, 皱着眉,神色认真地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你, 林听雨。”
林听雨好像又受到了一次暴击。
不不不不不……
怎么会。
怎么会……
“陈澍,你别来勾我啊。”林听雨单手撑住额头, 试图掩饰自己慌乱的神情,“你知道的,我喜欢男人。”
“嗯。我知道。”陈澍回答, 声音很冷静。
林听雨咽了口唾沫,没敢抬眼看他,头一回恨自己怎么一到陈澍面前就怂得跟丧家犬似的。
“我不喜欢别的男人,”陈澍接着说, “我只喜欢你。”
陈澍活了十八年,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喜欢过谁, 更别说主动跟人表白。
他一直以为,因为原生家庭的缘故,他这辈子大概会是个无性恋者,永远都不会喜欢上任何人,他也不想喜欢上任何人。
女孩子或许不会有,男的更加不可能。
就像他自己曾经说过的,一个人挺好的,他享受孤独。
偏偏命运跟陈澍开了个玩笑,一棍子把他从云里打落到万丈深渊,丢到那个穷乡僻壤的小破县城。
却又让他在人生最黑暗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又疯又飒的林听雨。
这下得了。
陈澍不仅第一次体会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对方还他妈奇迹般的是个男的。
性取向,是陈澍一直以来都在抗拒的事情。
这半年的时间里,陈澍沉沦在对林听雨复杂的情感中,犹豫和逃避了很久。
直到林听雨从他手中滑落,摔下去的那一瞬间,一直以来萦绕在陈澍心头上的迷雾,终于被拨开了。
对的。陈澍喜欢林听雨,这没什么好遮掩和否认的。
喜欢就是喜欢了,他大大方方,坦坦荡荡地承认。
管他是男的还是女的,陈澍想清楚了,他就只想要林听雨,别人不行。
表白的话再次被陈澍说出口后,林听雨的眼泪就一直没断过。
他站在原地,傻了一样,表情有点愣,连眼泪都忘了擦。
很多年以后,再次回忆起陈澍第一次说喜欢他的场景,林听雨记忆中最清晰的,仍然是这一晚城市街头斑驳陆离的霓虹灯牌和带着凉意的晚风。
陈澍站在路灯下,站得笔挺,镜片下一双眸神色淡淡地跟他对视。
他低声对他说,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林听雨。”陈澍见他不回答,心里有些紧张。
却又语气坚定地重复了一遍,耳根有些隐约的红。
夜风把林听雨的鼻尖和眼眶吹得通红。
得到了一直以来既期待又畏惧的回答,他狼狈地用胳膊蹭了一把泪痕,又想哭,又想笑,最后挤出了一个难看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