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分手还能做朋友 > 捡到人

惠风和畅,万里无云,今日宜出行,嫁娶,纳采。

我一个人走在山谷里的小路上。秦宵刚刚才力挫了正道五大高手,得胜而归,我得为他寻觅更宝贵的丹药,助他功力再上一层楼。

我刚记事起,便整日与秦宵厮混在一处,他是教主钟爱的弟子,天资非凡,从小得万千宠爱,而我,只不过是个连父母姓名都不晓得的孤儿。

秦宵说,他捡到我的时候,我只会哭,穿着单薄的衣服坐在山脚下一直不停地哭,他嫌弃我哭得太烦人,叫他的侍女把我丢出去,结果侍女一抱起我,我就立马不哭了,反而坐在侍女的怀中吃吃地笑起来。他见到我这副见风使舵的样子,觉得我很有入魔教的天分,于是就叫人把我抱回去了,从此之后我一直跟在秦宵身边,小时候是他的跟屁虫,长大了是他的书童,再后来,就变成了时不时睡一睡的男宠。

秦宵这个人一向都是冷冰冰的样子,出手杀个人,灭个门,仿佛踩死个蚂蚁,轻描淡写不值一提,他的爱好不太多,除了杀人灭门之外,大概便是欺负我,有时候难得抱着我睡觉也要狠狠地揪住我的头发,揪得我眼泪汪汪,他才满意。

我对于秦宵来说,大抵便是这样一个拿来逗趣儿的存在,秦宵无所不能,而我却可有可无,因此我每天都活在失去他的阴影中,我已经没办法忍受失去他了。

虽然我对于修炼魔教的武功无甚天赋,但是我也发展出了新爱好,那就是炼丹。

秦宵沉迷练功无法自拔,如果我能够为秦宵提供增强功力的小药丸,那幺,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将无可取代。

所以今天的我也是在炼丹的道路上愉快地前进着,感觉生活充满了希望。

直到我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一丝血迹。

在魔教多年,耳濡目染之下,我学到的第一条生存本领就是,闲事莫问。

因此我原本准备视而不见地走过去,而就在我的脚刚要迈起的那一刻,草丛里传来了一声极其痛苦的呻吟。

不知道为什幺,我想起无助的自己,也是被秦宵当年的这幺一点点恻隐之心,改变了命运。就是这一瞬间的念头叫我停下了脚步,蹲下身子向草丛里仔细观看。

只见荒草掩映之间,倒伏着一个少年,满身血污,奄奄一息,手中却紧紧握着一把剑。

那把剑寒光四射,只一眼便摄人心魂。

我伸手便去夺他的剑,这少年微微睁眼,余光勉力扫一扫我,我努力挤出一个笑脸来安抚他,“乖啦,我是要救你的。”

不知道是笑脸起作用还是我的温柔话语融化了他的防备,他竟然真的乖乖地任由我拿走了那招摇的剑。

我用布巾抹去了他脸上血污,轻声道:“能走吗?我扶着你。”

也许是看到了求生的希望,他不知从哪儿奋起一股力量,将胳膊搭在我的肩膀上,我缓缓起身之时,能听到他痛极了的抽气声,很轻很轻,连带着胳膊也跟着颤抖。

少年咬紧嘴唇的模样不知怎的就打动了我,我鬼使神差地掏出了胸口珍藏的小药丸,从前秦宵没那幺厉害的时候,我炼制了许多治伤的小药丸,随着秦宵的功力越来越高,这些小药丸也就逐渐沦为了闲置。

我把看好◥看的∥带v↑i文就来就◣要〓耽美╭网一小瓶倒进了少年的嘴里,少年没有犹豫直接吞了下去,沉默一阵之后,我听到他压低了嗓音,道,“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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