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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羡人间琢玉郎。
李锦瑜又一次来找妙妙,已经是在戎族的使臣回去戎族的很久之后了。
陆戎性情大变,一定要往锦城走这一趟,是因为他受到了体内穷奇残魂的指引,后来那残魂被顾寻川打碎,陆戎恢复了几分理智。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幼稚而荒唐的挑衅行为,还会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一个那么大的脸。
不过丢脸也就丢脸了罢,他身为一国摄政王,若说拘泥于这样的“小节”,估计也成不了什么大事。不过当时再怎么闹,戎族和大安始终是要粉饰太平的,因此最终陆戎走的时候,还是带走了一位“摄政王妃”。
这位摄政王妃自然不是妙妙,而是洛家的一个旁支的姑娘。
洛家的家族认真算起来,人员比张家都要众多,所以莫说是一个旁支了,洛万水说过,他那一抓一大把的亲生堂妹堂姐,他自己都是认不出来的。洛万水一个掌管了千人军队的少将军,自己的每一个将士的名字甚至家庭情况都能够记清,却记不清自己的“家事”,简直不知道让人说他什么才好。
不过也怨不得洛万水,毕竟,洛家的表姑娘、堂姑娘什么的,当真是人数众多就是了。若是张家的姑娘称得上一声“金贵”,那这洛家旁支对待姑娘的态度就有些让人摇头了——好端端的姑娘家,居然连名字都不肯认真起一个,像是这位要出嫁的姑娘,虽然是嫡女,可是一直到她被册封远嫁之前,还一直被叫着“十四娘”。
算起来这位洛家的旁支姑娘洛十四娘还算是洛万水的堂妹之一,而她的母族说来也不算是微末,正是当年举家离开锦城的沈家。因此,这位洛十四娘,她和如今在朝中风头正盛的大沈小沈两位大人是板上定钉的亲表兄妹。
毕竟洛十四娘的母亲,便是沈家的外嫁女,也是沈自横和沈梧州的亲生姑姑。沈家当年式微,所有的姑娘都嫁的有几分不如意。而他们的这位姑姑是庶女,便也只能捡着一个大家族的旁系嫁了。
沈夫人并非苛待庶女的人,那个时候沈家也不需要庶女对外联姻,因此沈夫人为她的那几位庶女选择的人家,都是家底殷实,人员清白的。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至少衣食无忧。而这位洛夫人也是幸运,她所嫁的那个旁支小子,忽然走了运,接连得到几位重臣的赏识提拔,短短的二十年已经做到了三品将军的位置,虽不能和一门双侯的本家相比,可是也算是洛家旁支之中很是出众的了。
洛十四娘家中姐妹众多,她却是唯一的嫡女,也很受父亲宠爱。她母亲虽然因为身体虚弱而未能生下长子长女,但是因为有些手段,所以在家中地位还算是稳。
洛十四娘的家族和张家简直就是全然相反,她从小就知道要自己争取,可是却未尝不会羡慕那些什么都不用争,就总有人将一切都奉到她面前的人。
张家女和张家媳一贯是锦城之中惹人艳羡的对象,这原本也是寻常,可是真正让洛十四娘看张妙妙不顺眼的事情是,她在她的那位表哥沈梧州的书房里,看见了张家妙妙的文墨。
那只是一页歪诗,写的是秋日即事,吃个螃蟹也要借古讽今,不过因为只是玩闹而已,所以多少有些大典小用,戏说歪说的成分。
只是,那分明是一人信笔写下的文字,却被另一个人放在案头细细收藏。当时洛十四娘便皱了皱眉,毕竟她和沈梧州频繁接触,到底存了什么心思,非但她自己心知肚明,而且沈家人包括沈梧州自己,都应当是知道的。
然而沈家人的态度是不热络也不疏离,而沈梧州自己干脆就每每都要避开她,即使碍于亲戚情面,不得不跟她接触,沈梧州也总是会带上一大堆丫鬟仆从,以此避嫌。
洛十四娘说不上多喜欢沈梧州,可是她知道,沈梧州就是自己最好的选择。她看似在家顺风顺水了十几年,可是斗姨娘压庶姐的辛苦总无法与人道之,最后这临门一脚,她绝对要好生挑选,不能出了什么岔子。
所以,洛十四娘对沈梧州有多势在必得,她就对他身边可能出现的女人有多深恶痛绝。这一页被沈梧州珍藏起来的小诗,洛十四娘趁着沈梧州不在,因此反复看了许多遍,将纸上的笔迹深深地记了下来。
这是出于女人的直觉,她直觉写这诗的人是个女的。从那之后,洛十四娘便开始留心锦城之中的女眷的笔迹。
这原本是一个艰难的事情,不过洛十四娘却偏有些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意味。那是一次她参加锦城贵女们的聚会,同样是写一篇秋日即事,同样是吃蟹赏花。那位张家十七小姐的诗一出,便引得几位和她玩的好的姑娘的嘲笑。李锦瑜更是直接敲上了她的脑袋,摇头道:“这人也是再懒不过了,去年写的诗,改了两个字,换了一个典的就敢这样交上来,简直该罚!”
“好姐姐,那便罚我给你们斟酒好啦。作诗什么的,我真的不擅长啊。”小姑娘的声音娇娇软软,抱着李锦瑜的胳膊一撒娇,她就没辙了。
李锦瑜扫了一眼周围的其他姑娘,然后掐了掐张家妙妙水嫩的小脸蛋,故作无奈的道:“这丫头从小就这幅德行,大家且饶了她一回。不过这蟹子可不许她吃了,就让她在旁边给咱们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