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一代昏君 > 分卷阅读49

我一味不理,径自向外走,孟士准发了疯似的抱住我的小腿。古往今来,文臣实在没办法了,就会“撼腿而求”,传出去竟成美谈。可谁体谅过被抱住不让走的皇帝的心情?

我只觉荒谬已极,回身怒道:“孟卿,此事不必再提,朕绝不会对草原用兵,更不会软禁哈丹,主动挑起事端。两族相交从未成功是因为从没有人试过,朕打定主意要做这第一人,来日即便证明朕是错的,一切后果朕也能承担。你若再提……花洲行刺一事,莫怪朕追查到底!”

孟士准浑身一颤,仿佛蛇被打了七寸一般,颓然放开了手。

我回到寝宫时已经快到饭点了,宫人们说狼王一上午没出来,在里头不知道干什么。他少有这么静的时候,平日里老觉得皇宫虽大却很憋闷,闲着没事就去校场或者魏铎戚长缨家里找人活动筋骨。我也猜不出他在里头干什么,在门口叫宫人给我解了外袍,掀开厚重的门帘,跨了进去。

屋里供着地龙,暖和极了。我探头一看,哈丹长身立于桌案前,手中执笔,竟在写字。我抿着唇忍住笑,轻手轻脚走过去,猛地一下从后面搂住他的腰,叫道:“吓你一跳!”

哈丹放下笔,轻轻抓着我两只手,把我带进怀里,笑道:“哎呀,被你吓了一跳。”

他耳目这么灵,在草原上隔着老远都能听到远处是否有野兽的脚步声,我就算飞着过去,又能瞒住他?他配合着我闹,我心里头一下子熨帖极了,只觉得不管在外头生了多大的气发了多大的火,若能回来见着这么个人,他肯做小伏低哄着我乐一乐,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我伸出食指,对他勾了勾,他低下头,我在他唇边一吻。

“阿哥,好端端的怎么想起练字了?”我问。

然后低头去看,就一眼,我的头“嗡”的一下。

呀,没眼看,这破字,跟拿鸡爪子划拉的似的。

哈丹也知道自己字丑,不好意思地团成一团,往旁边一丢,轻咳道:“闲着没事做,也不能老当文盲,我就寻思认两个字。”

有向学之心是好的,可没人在旁边教,他闷着头练,这能学出个什么?何况……我瞅瞅他摆在旁边的那本书——那是本食谱,我闲着没事放手边当闲书看的,里头如何做菜教的好,字写得着实一般——道:“我来教你吧?”

我铺开一张宣纸,从笔架上选了支湖州狼毫笔,问哈丹:“你想学什么字?”

他问:“我的名字如何?”

我便在纸上工工整整写出“哈丹”二字。哈丹定睛瞧了半天,从我手中取了狼毫笔,在旁一笔一画地模仿出来,刚写完最后一笔,他伸着胳膊把我拨到一边道:“这张写得丑,你别看,我再写一遍。”

我就在旁边呢,早看见了,确实挺丑,由着他再写一遍。

又写一遍,比刚才强点,还是丑,我说:“握笔的时候手腕动,胳膊别抖,这可不是拿刀呢。”

哈丹点点头,毫不气馁,再写。这回写得格外认真,力透纸背,写完了,我扒着他的胳膊一看,半天没说话。

哈丹看看我,我看看他,我寻思鼓励他两句吧,可是我俩这么熟了,是不是真心话,他还听不出来吗?

哈丹把纸团了,丢在一边道:“不写了。十一,你写给我看吧,你字儿好看,我喜欢看你写字。”

我笑了笑,重新摊开一张宣纸,取过毛笔,在纸上写下“朱毓”两个字。

“这是我的名字。”

我又写下“庆朝”两个字。

“朕的天下就叫这个。”

再写“狄族”。

“这是狄族。”

如此写了十几个,而后,我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

我道:“这三个字是——并肩王。”

哈丹不解,挑眉望着我。我吞了口口水,将笔搁到一旁。

“中原的戏文里头若有人为皇帝立下大功,皇帝封无可封,就会封他为’一字并肩王’。我朝没有’并肩王’这个爵位,却可封’一字王’,地位尊崇仅在皇帝之下。一字王中身份最尊贵者,可见君不跪,若本朝无太子,其甚至可以监国,左右国家大事。”我问哈丹,“你可愿做我的一字王么?”

“我会在京中为你觅一宅邸,你住不住进去不打紧,却可以常留京中。我不拘着你,你愿意回草原的时候就回去,想我了就来看我。你不必跪我,也不用跪任何人。人前你我不必再伪装疏离,人后咱们也可以常常在一起。待你我老了,咱们若有一方动弹不得了,我的事你说了算,你的事我也说了算,”我抬头道,“只是有一点,草原得向庆朝俯首称臣。”

“阿哥,草原刚刚统一,我朝也要休养生息,咱们别再打了,打了上百年都没分出个胜负,握手言和不好吗?咱们增开互市,互遣使节,我在狄族呆了这些年,知道牧民们想要的是什么,我朝百姓也不过想少动兵戈,过安生日子而已。你我缔结友好之邦,草原虽为臣属,可子民还是你的子民,我不会过问,我们做一对好邻居,不打了,”我望着哈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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