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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是李明雪打来的。
说的是今天中午要举办高中同学聚会的事情。
让陈歌早点过去,别忘了。
那天在米都吃饭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天了。
秦雅也走了三天了。
聚会的事情是昨天李明雪说的,今后同学们该实习的实习,该工作的就工作了。
趁着现在还能聚齐一部分人,就搞个聚会。
本来陈歌是不想去的,但奈何吧,昨天陈歌去新开的投资公司剪彩,剪完之后准备走的时候,碰到了来庆典上玩的李明雪她们。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高中女同学,叫江雪晴。
江雪晴当时是班里的副班长,绝对算得上是班花一枚,学习成绩优异,跟李诗函一样,跟同样学习好的陈歌关系一直不错。
现在江雪晴呢据说已经回到平安县发展了,还落实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看到陈歌吧,倒是也觉得挺亲切的,就极力邀请陈歌去。
陈歌就不好意思拒绝了,于是也就答应了下来。
挂了电话之后。
陈歌看到手机qq上来了一条消息,正是江雪晴发来的。
“嘿嘿,陈歌,什么时候走啊?”
陈歌知道,江雪晴的家就在平安县城城里,距离陈歌现在所住的酒店不是太远。
昨天见面的时候,陈歌调侃道,等到了明天一块去吧。
江雪晴就笑着答应了。
“我马上了!”
陈歌回道。
“好的,我还得四十多分钟,洗头呢,待会小平街公交站集合啊!”
“没问题!”
江雪晴以前做班长的时候,还属于那种挺文文静静,而且很少说话的那种女孩子。
就是热爱学习,只爱跟学习好的同学一块玩。
像是班里家里有势的李超,还有班里最有钱的李文阳,因为他们调皮捣蛋的,所以江雪晴就特别不喜欢跟他们这些人说话。
但是昨天一见呢,让陈歌觉得变化挺大的。
整个人开朗了不少,干练了许多,而且也非常喜欢跟人开玩笑了。
唉!可能经过了社会洗礼的女孩,都会变得不一样吧。
另外不得不多提一句,记得高二刚开学的时候,陈歌还跟江雪晴暧昧了一段时间呢。
不是陈歌魅力大!
而是因为当时的陈歌吧,模样长得还算清秀,主要是人也老实学习好,很喜欢倾听这群女孩子讲话,久而久之就产生一些小暧昧了。
不过跟江雪晴的暧昧,也就一小段时间,后来早就不了了之了。
陈歌当下也收拾好了。
于是就拿上车钥匙开着大g去小平街公交站那了!
因为现在也没必要太低调了,毕竟这不是学校。
而且陈歌开车去也不是为了装逼,自己总得有个代步工具。
再说了,这次聚会李诗函跟陈琳可能去,她俩虽然不知道自己身份,但知道自己有钱,所以陈歌也就没多想。
到了之后,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呢。
于是陈歌就把车开到了附近的一个停车场。
自己去奶茶店买了两杯奶茶走到公交站这里等着江雪晴。
“陈歌?”
就在这时候,车站旁边忽然响起了一道女声喊了陈歌。
陈歌扭头一看。
就看到一个女生正亲昵的挽着一个男生的胳膊,两个人都戴着墨镜,挺潮流打扮的。
只不过女生呢,长得精致漂亮身材好,男生就有点矮胖挫!还满脸麻子。
但看着挺恩爱的。
“陈歌,才几年没见,不认识了啊?”
女生摘下了墨镜说道。
“你是王蕊啊!”陈歌也一下认出来了。
同时,她的男朋友此刻一摘眼镜,陈歌也认出来了。
他叫辛恒,外号大亨,就是长得像土大亨,上学那阵就挺有钱的,但说实话,他在学校里追十个女生得有十五个女生拒绝。
为什么呢?其中一半的女生得拒绝两遍!
因为他脸上坑太多了。
而且小时候发过一次高烧挺严重的,反应总比别人慢半拍。
总之那时候班里的学生不是欺负陈歌就是欺负他,两人算是难兄难弟。
而王蕊呢。
小模样长得自然俊美。
她是校文艺队的,跟陈琳都是跳拉丁舞的。
而且甚至在魅惑程度上,王蕊是胜过陈琳几分。
记得那时候王蕊玩的挺开的,追她的人很多,也谈过很多次恋爱。
要么是家里有钱的,在学校里也出名的男生。
要么就是校体育队的,带有明星光环的男生。
再就是校外混社会的那种痞子帅哥。
一到了周末,就有好几辆鬼火摩托车堵在校门口接她的那种。
总之很吊的!
但让陈歌意外的是,高中毕业后,她居然跟大亨在一块了!
这让陈歌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看什么看啊,没想到这次同学聚会你也去啊!?说起来好些年没见了吧!”
王蕊抱着肩膀白了陈歌一眼。
“是啊,是好些年没见了,你俩都好上了啊!?”陈歌笑道。
“哼,我俩好上了怎么了?人家大亨不知道多爱我呢,而且大亨人家现在有多几家商铺了在县城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炫耀,王蕊说了一大堆。
而看着陈歌不言语的样子。
王蕊抱着肩膀更得意了。
她看得出来,陈歌很诧异自己跟大亨在一块。
而且陈歌心里有些小醋意。
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