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务看起来做的都是零七八碎的杂务,似乎很不起眼。但就是这样的过程,能够让人熟稔片场的所有细节。等到将来执导的时候,不至于因为细节的疏忽而抓瞎。
这就跟写作是一个道理。
首先起码要先识字,懂得每一个字的意思,再把一个个单独的字联系起来,变成词语。
懂得了词语,才能串联成句子。当脑海里有了故事之后,一段一段的句子组合到一起,才能变成文章。
场务就如同文章里的每一个字,日积月累,最终才能走的更远。
现在的肖浅最起码可以说,写出剧本后,就知道该如何拍摄。即使没有人帮助,他也能拉起一个剧组。
不过要说进步最大的,还是他的文化素养。
一个人,当他真正沉下心来去读书的时候,那收获是绝对丰厚的。
李振随意给他安排的命题作文,他都能把各种典故信手拈来,糅合到其中,让一篇文章花团锦簇,煞是好看。
当然了,距离大巧不工的境界,那还需要久远的磨练。
温暖的阳光下,几丛绿竹点缀了清雅。
肖浅长身而立,一席米色的练功服平添安逸。略显修长的黑发在脑后束成一扎,额头边的几缕愈发映衬的眉如远黛、鼻若悬胆。
一双紫葡萄色的眼珠中,不悲不喜,中正安舒。
手中的紫毫湖笔一看就不是凡品,经过歙砚的浸润,饱满凝实,灵韵汇集。
他摒心静气,腕臂端正,笔走龙蛇,毫无凝滞。
须臾,宁静致远四个大字跃然纸上,熠熠生辉。
“不错,不错,有了几分火候了。”
李振难得出口夸赞,那就是真的不错。
“笔走青墨,蕴江南烟雨;字扬金钩,显塞外风云。你这也算是有了自家气韵,假以时日,可以出师了。”
肖浅抿嘴微笑,略一偏头,发间渗过的明艳令他整个人都如同发光一般。
那一年,公子如玉初长成。
未尝可知,何日世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