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安凉感激的看着秦歌,“总之,就麻烦你了。我没你聪明,我唯一擅长的事,就是用刀将别人的脑袋砍下来。”
秦歌淡然笑道:“今晚就当是用这个菜鸟给筱儿上上课。”
战安凉微微一笑,“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其实你早就有所准备。”
“……”
马车停在大雁楼前。
秦歌突然抓住秦筱的手,牵着她走下马车。
秦筱俏脸倏然发红,身躯紧绷不敢乱动,心脏砰砰狂跳,目光闪烁的看看秦歌的侧脸,然后娇羞的低下头,就快要湿了。
公子他……居然牵我的手啦。
一个身着劲装的中年上前,抱拳道:“敢问尊驾可是战公子与秦公子?”
战安凉抱拳:“正是。”
中年脸上露出笑容,“我家少爷已等候多时,两位公子,里边请。”
大雁楼并不是一家酒楼,早先是一座瞭望塔,有数十年历史,乃金华城区最高的建筑,没有之一。后来这里被一个有钱的老板买下,并将其改修成一栋大楼,也就是现在的大雁楼。
大雁归青山,高楼望残阳。
金峰森能将大雁楼包下设宴请客,足可见其逼格之高,心之所诚。
秦歌牵着秦筱的手,在那中年的带领下,大摇大摆的走进大门,两旁的丫环们纷纷欠身行礼,行在此间,给人一种很尊贵的享受。
战安凉安静的跟在秦歌身后。
在到顶楼时,金峰森笑脸相迎,“战兄秦兄,来来来,快请上座,金某已等候二位多时啊!嗯?秦兄,这位姑娘……你不给介绍介绍?”
秦歌哈哈一笑,“我的婢女筱儿,金兄你觉得如何?”
金峰森打量秦筱一眼便移开视线,微笑说道:“丰肌弱骨,楚腰卫鬓,乃少有的美人,秦兄真是好福气。”
秦歌豪爽的将秦筱往前一推,“金兄若是喜欢,便将她送于你,就当是个见面礼,随金兄享用。”
秦歌此为,令一旁的战安凉皱了皱眉,不过他什么也没说,他觉得现在的秦歌很像是一个纨绔子弟,如果不是真正了解秦歌的话,就秦歌现在这德性,他都想一刀给砍了。
“如此美人,我可无福消受。”金峰森轻轻地扶住秦筱,心头很是不屑秦歌为人,“况且金某怎敢夺秦兄所爱?”
一番客套之后,战安凉便上了桌。
见战安凉上桌,金峰森也入座,伸出两手一拍,似是一种暗号,只见几个女婢端着酒菜而来。
金峰森笑道:“在这大雁楼顶设宴,金樽对月,金某自认这也是旷古独一,真是别有一番风趣,战兄以为如何?”
战安凉说道:“确实是别有一番风趣。”
“那可不是嘛。”
“……”
秦歌并没有上桌,而是双手抱胸,吊儿郎当的在顶楼各处瞎逛,欣赏金华城区的夜景,说道:“金兄真是好阔气,凭栏登高处,举杯邀天仙,在这种地方摆桌喝酒,是很不一样的体验。”
“我说秦兄你怎还不过来?是不是看不起我金某人啊?”
“金兄这可就冤枉了。”秦歌笑道:“你们先聊,等酒菜上齐我再来也不迟。第一次来到此等佳地,自是要好好欣赏一番才不枉此行。”
“那秦兄你且随意。”
“……”
大雁楼的顶楼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本瞭望塔的风格,站在顶楼,金华城区的夜景当真是一览无余。
在逛一圈后,秦歌来到一面照壁前,发现上面有不少文人墨客留下的笔迹。
金峰森只是淡淡的看了秦歌一眼,便将视线落在战安凉身上。
战安凉才是他的目标。
他觉得,如秦歌这样的货色,一看就是那种从小被娇惯的纨绔子弟,根本就不配被他看在眼里,这种货色,根本就没有一点威胁。
照壁前,秦歌忽然喊道:“筱儿。”
“公子有何吩咐?”
“去问问金少爷,这里可有笔墨,有的话给我拿来。”
“是,公子。”
“……”
待毛笔吸饱墨汁,秦歌握笔轻轻一拖,于砚台边缘挤压出多余墨汁,再将笔移至照壁之上,便如一位剑客,在那空白之处龙飞凤舞,只是几息便写下四行狂草,最后将笔轻轻放置于秦筱手中的托盘上。
秦歌写下的是一首诗。
“高阁逼诸天,登临近日边。”
“晴开万井树,愁看五陵烟。”
秦筱将手中托盘放到一边,细细品味,美眸异彩连连,觉得公子好有文采。
秦歌将手放在秦筱外露的玉肩上,将她搂入怀中,看上去很是亲密,然后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问道:“筱儿,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算上丫环,共有三十个人。”秦筱感受到玉肩上的热度,娇颜泛红。
秦歌问道:“还有呢?”
“还有……公子牵过筱儿的手,以筱儿对公子的了解,公子平常不会这样做,而且刚刚公子还一反常态,想要将筱儿送给金少爷,说明公子是想故意让筱儿接近他。”
秦歌满意的点点头,“还算不错,今天给你上的课就这些。行了,快去桌上吃东西,接下来交给我。须知这一桌可都是一般人吃不到的山珍海味,特别是那盘鹅肝,在中州可是很难吃到,他请我们吃,不吃白不吃,可不要浪费食物。”
“好的公子。可是公子……就不担心他在饭菜里下毒?”
“只有蠢货才会用这种方式下毒,如果待会儿你和战沙雕被毒死,那就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