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别叫我歌神 > 第96章:原装《燕燕》

“嗖~啾啾啾啾~~嗖啾啾啾~~~嘁嘁嘁嘁~啾啾啾啾~~”

在赵兴盛的指尖,奇特的合成电子音色,宛若激光镭射在不停折射,又像是漫天极光笼罩夜空,变幻莫测,铺满了整个现场。

沉重的大堂鼓,一声声擂动,越来越慢,越来越沉!

那感觉,就像是对上天的祷告,竟然真得换来了上苍的回应,天空之中光芒万丈,天神降临,君临万物。

钟声回荡,天地沟通,人神合一!

“我去……”对面,看着赵兴盛几乎看不清的手指,磨盘草的键盘手都呆住了:“键盘大神啊!”

妈蛋,怎么哪里都能遇到键盘大神!一个业余的乐队,怎么会有这种大神!

却不知道,人家赵兴盛之前可是钢琴大手,差点被央音的钢琴系录取,虽然因为手受伤,放弃了钢琴生涯,但也只是觉得自己没办法登上顶峰而已,并不是废了,现在的水平,依然是演奏级。

再加上这么长时间乐队的磨练,玩起键盘来,简直出神入化。

大堂鼓的声音填充在最下方,说不出的厚实,鼓手的一只鼓槌在敲大堂鼓,另外一只闪电一般在排鼓上擂动,咚咚咚咚嘣嘣嘣嘣,鼓声越来越清脆,越来越高,像是有人在步步登仙。

古埙和古琴的余韵,在这激烈而迷幻的电子乐之中回荡,明明是平缓之极,连节奏都不明显,却极具律动感,像是有一个毛毛虫钻到了脊椎里,不使劲晃几下身体,就有点承受不住似的。

大门口,付函两只耳朵都不够用了,这特么什么编曲!

这什么神仙编曲!

一首明明古典之极的乐曲,怎么突然变成了迷幻电子风了?

但是……真特么好听!

州鸠乐队这支乐队,其实是有点神经分裂的。

一半文科一半理工,喜欢的东西实在是差太多。

赵兴盛和文学系的贝斯手,都特别喜欢古代的各种乐器和音乐。

而老王和材料学的鼓手,则特别喜欢合成音色和各种现代乐器。

乐队每个人都很有个性和特色,经常会有各种即兴。

即兴好了,就是神来之笔,即兴不好,就是车祸现场。

所以他们只能是业余乐队,专业不起来啊。

譬如现在,弹着古琴的贝斯手,突然仰天一声长笑。

“哈哈哈哈哈……”

宛若羽化登仙,快意天下。

但长笑声却渐渐变小,似乎又染上了一层悲色。

贝斯手瞪着对面霸占了调音台,往下拉推子的老王,你干啥,我还没笑完呢,干啥拉我的麦!

老王回了个白眼,别抢戏!现在不是你即兴的时候!

笑声逝,歌声起。

不是谷小白。

唱歌的是赵兴盛。

谷小白是这支乐队的主唱,但他就是不唱!

在赵兴盛准备开唱的时候,他已经放下了手中的古埙,抽出了一根a调大笛。

埙他也就会吹刚才那些,临时抱佛脚来的。

但笛子嘛……

空灵的古埙声消失,若有若无的弱吹笛音,营造出一层悲色。

赵兴盛的男低音,慢慢响起。

“燕燕于飞,

颉之颃之。

之子于归,

远于将之。

瞻望弗及,

伫立以泣。”

赵兴盛的嗓音并不好,唱功也算不上多好,比普通人好些。

当然,这是以谷小白的标准来说。

其实他主要是吃亏在音域比较低,如果是合适的音区,比对面的磨盘草,也差不了哪里去。

而且这首歌,也是他唱最合适。

赵兴盛和自己的老师,在荒郊野外、荒山野岭发掘各种古墓古迹的时候,朝夕相处了小十年的时间,面对过野兽,面对过灾害,也面对过病痛,这种师徒情,和普通的还是不一样。

说是情同父子,也不为过。

年轻的时候,他曾经在老师家里蹭吃蹭喝,也曾经和小师妹朝夕相处,宛若兄妹。

曾经,老师还打算把小师妹介绍给他,不过两个人都不来电就是了。

但没有男女之情,却不代表没有别的感情。

看着老师,再看看小师妹,赵兴盛回忆起了往日一切,他的声音,厚重之中,带上了一丝丝的悲戚。

他低沉的音色,宛若荒原旷野上的上古先王,慷慨悲歌,又像是大地在轰鸣,万山回响。

“哎?”

“咦?”

“这首歌……”

台下的观众们,特别是历史系的宾客们,都瞪大眼睛。

台上,赵兴盛的老师的眼睛也猛然瞪大。

等等,这曲子是怎么回事?

在场的大部分人,都不是搞音乐的,所以对音乐的敏感度不足。

刚才听旋律的时候,只觉得古朴大气。

贝斯手用古音朗诵的时候,老爷子还在心里默默挑剔了一番,找到了几处发音上的错误。

但此时赵兴盛直接唱起来时,所有的想法,似乎都消失了!

《燕燕》是诗经里的一首。

《诗经》记载的其实并不是诗,而是歌。

或者说,诗歌本来就不分家。

《诗经》是有谱的,只是在漫长的岁月之中,早就已经佚失。

而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一颗璀璨明珠,从古至今,几乎每朝每代,都有人尝试为诗经谱曲。

最近的一次,还是清朝的《钦定诗经乐谱全书》。

但这些后期谱的曲子,却都没有得到后世的肯定和传承。

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哪里不对,你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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