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高调王 > 二百九十七章 人情

灿烂的阳光照在张角的脸上,晃得他眼眶里的瞳孔自动收缩,并泛起一层晶莹的反光,毫无延迟的完成了‘明应性’的改变。

这是肉身淬炼程度越来越高,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性越来越强的表象之一,也是由中级超凡开始向高级超凡挺近的征兆。

“自从学习到老师传授的曹氏军道武力后,我身体的淬炼度提升了不少啊,”敏感的察觉到身体的些微进化,张角心中默默想到:“名字这么挫的功法却有如此奇效。

老师还真是有些真材实料啊。

所以断言我中了神咒,最好不要轻易动用幻想之力的事也这么准吗。

前天晚上才为了出风头,全力显化出幻想种干了一票。

昨晚就被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姑娘的死,刺激的独闯龙潭虎穴,搞到差点丧命。

性价比这么低的买卖,以前我是绝对不会做的,现在竟然甘之如饴。

难怪人都说神魂之变看起来悄无声息,实际最为可怕。

张角啊张角,以后你要注意了。”

突然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张小子,你们这些高级超凡者真不是人啊。

昨晚一条命都死了6、7成了,结果睡了一觉竟然就活蹦乱跳的出来晨练了,是想要饿死医生吗。”

“其实不是高级超凡者这么的非人类,而是我个人比较特殊一点而已。”张角扭头瞥了一眼追到自己身边,跟着跑步的洪天宝耸耸肩道。

洪天宝闻言露出深以为然的表情,话锋一转道:“对了,张小子,你昨天晚上去拼命之前吟的那首诗是自己做的,还是原来就有的古诗啊?

里面有什么典故吗?”

“你是说那首‘北斗七星高’吗,”张角错愕的道:“天宝叔,你那么有名的大导演,连这首脍炙人口的五言绝句都不知道吗!

我怎么可能做出这么好的诗来。”

“我在南洋出生,虽然是夏宗人,但对母族的古典文化了解不多,”洪天宝非常不好意思的道:“这首诗这么有名吗,我就感觉不是能现场发挥写出来的。

快给我说说吧,黑大陆不通网络,也没办法查。

摄影师把你昨晚发威的场面都给拍下来了,第一个高潮点就是拔刀飞天,踏空吟诗。

我得了解一下这首诗的背景,才能做好旁白。”

张角点点头郑重的说道:“这样啊,那你听好了。

这首诗的典故来自几千年前,我长桥张家刚刚获封大夫时的一位祖先。

他名字叫张骏舒,年轻的时候当过神农架鲁洋零区一处官方军事基地的镇守。

当时基地附近有鬃马族的野民暴动,被我祖先率领大军一夜之间踏平。

后来他服役结束,回了长桥当大老爷享受人生。

豢养的一个门客知道了这件事情,便写了首诗称赞。

说骏舒镇守真是牛叉呀,大黑天星星那么亮的时候引刀杀敌,杀的鬃马人很怕怕,直到今天也不敢再窥视我鲁洋正区的娇娆江山。

是为,‘北斗七星高,骏舒夜引刀,至今思鬃马,不敢窥妖娆’也。”

洪天宝听完这番话,品品味道说:“那这就是一首马屁诗了。

感觉写的人厚颜无耻、阿谀奉承,应该没什么太大的名气。

被歌颂的人服役结束后就去享受人生了,应该也没在历史上有什么太大的作为吧?”

“是啊。”张角笑笑道:“那个门客不提,就是个马屁精。

骏舒老祖一生最大的成就也不是战功标榜,而是生了40几个儿子,30多个女儿。

算是长桥张家史上第一种马人物了,否则的话我也不会知道他。”

“那这首‘北斗七星高’怎么可能会脍炙人口呢?”洪天宝面无表情的道。

“这首诗在我们长桥张家内部真的是脍炙人口,”张角撇撇嘴道:“要不然我这个失忆人士也不可能会记得不是吗。”

“我听你这个瞎小子鬼扯。”洪天宝听到他的诡辩,显露出恼羞成怒的样子,“昨晚因为担心你重伤咽气,我整整一晚上没睡,早起还被你消遣。

不行这件事咱们没完。”

张角笑嘻嘻的道:“好啦天宝叔,开个玩笑吗。

这两天我给了你多少优秀的节目素材啊,保管收视率爆棚…”

可不等他把话说完,便被洪天宝愁眉苦脸的打断,“张小子,节目不是你一个人做,而是咱们整个团队录出来的。

你表现的再活跃,把高峰收视率撑到破表又怎么样。

其他人的表现不佳,平均下来不还是不行吗。”

张角一愣,瞥了瞥表情转换比翻书还快的洪天宝,闻弦歌而知雅意的道:“天宝叔,你不会发癫到让我一个水货的高级超凡者保护着全组人,去丛林里出外景吧?

会死人的你知不知道!”

“嗳,我又不是颠佬,怎么会这么想呢。”洪天宝先断然否认,接着可怜巴巴的望着张角道:“就4个人你、我、摄像师,再加上甄智慧、林铃铛、韩霜霜这3个女主持里面的1个。

咱们偷偷进丛林里一趟,就走你昨天晚上走过的旧路就行。

取2个,不,1个小时的景,干净利落,做完就闪怎么样?”

“不怎么样,”张角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一般的拒绝道:“这种行为完全就是找死。

再说了,哪个摄像师会愿意拿命去参与这样的行动。

还有女主持人,你当甄主持、林铃铛跟霜霜全都是胸大无脑吗,会为了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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