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穿越寻侠记 > 第二五四章 吊打跆拳道

李智云这番话说完,全场却是鸦雀无声,没有人表示惊讶,也没有人表示愤怒,噤若寒蝉的人们恨不能自己天生就是个聋子,这个节骨眼上或许只有聋子才是最安全的。

任谁都能想到渊太祚此时的心情,这时候出声,不论如何表示,都有可能把渊太祚的怒火引到自己头上来,一旦被渊太祚迁怒,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这小子分明就是在作死啊!

“你小子是在作死么?”渊太祚双目如刀,冷冷地看着虎背上的少年,从牙缝里迸出来这么一句话,证实了大众的猜测是正确的。

若不是想要在三军之前立威,现在他已经用一记劈空掌把这小子连人带虎一起拍死了!甚至不去考虑朴秀枝的死活。

一个被人骑在身下的女徒弟,即使她还有脸活下去,自己这个当师父的也不能再要她了,丢不起那个人!

但是他却不能这样做。

首先,不论这孩子说话如何狂妄,也不配自己亲自出手去杀,那也太掉价了,要知道自己已经是公认的高句丽第一高手,第一高手亲手杀一个孩子?那不是闹笑话么?

其次,既然已经兴师动众召集了军中将士,就不能如此草率的杀了来人,否则势必会引起将士们的怨言,干嘛啊?大冷天的,把大家从家里军营里的餐桌前拉到这教军场来,就为了看你莫离支露一手武功杀一个小孩?

要想亲手杀死这个狂妄自大的孩子,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这个孩子能够经过自己三大弟子的挑战之后还活着!只有那样,他才配做自己的对手。

否则夺走他性命的人就只能是自己的三大弟子。

不论这孩子死在秦世英、冰蓝烟和崔希汉三人哪一个手下,都能说明我渊太祚的武功独步天下,就连徒弟都能轻松杀掉强敌,还用问师父咋样么?

而若是反过来自己这三个徒弟没能杀死这个孩子,那就意味着这个孩子已经可以跻身于当世绝顶高手之列了,这时候自己再出手杀之,便不是胜之不武,而是名正言顺。

只有先让众人看清楚敌人的实力再杀掉,才能显得自己的实力在虎头对面,秦世英毫无惧色,抱拳拱手道:“这位朋友,在下秦世英想跟你切磋一路跆跟,还请朋友下来赐教。”

这话说得很客气,若是不看前因,感觉上真的就是寻常的一场以武会友。

跆跟?李智云闻言立即搜索了一下系统数据库,然后才知道跆跟竟然就是跆拳道。

其实棒子国的跆拳道起源很晚,要到后世现代的1955年才确立了这么个项目,是一个从倭国学习了空手道的棒子人回国创立的,绞尽脑汁,再融合祖先在华夏三国时期创立的搏杀之术跆跟,就有了跆拳的说法。

人家华夏有武术,西洋有拳击,倭国有柔道空手道,泰国有泰拳,咱大韩民族有啥?不行,得弄个名目出来,所以就搞了个跆拳道出来,虽然出现的时间晚,但好歹也是道,乍一听挺唬人。

跆拳道没啥玩意,然而在二十世纪以后华夏的家长们却趋之若鹜般送孩子去学这种玩意又是怎么个意思?

原因无他,人家棒子们学会了倭国吹牛逼的精髓,把跆拳道分为各种色带,以鉴别境界等级,看上去很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你家孩子什么带?蓝带?好!厉害!你家的呢?”

“我家的那个不太行,才晋级黑带。”

“……”

练跆拳道无需吊打邻家孩子,也无需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惩治歹徒,只需扎一条颜色不同的带子就能成就自我价值,这就是跆拳道的魅力所在。

说白了就是吹牛逼,就好像倭国最先把本国围棋选手分为一到九段,又设置了什么名人、十段等装逼称号,其实棋下得比谁都臭,中国去个聂胖子就横扫了。

但是华夏的小白家长们不懂啊,在起点看小白文长大的小白家长们不明觉厉之下就交了学费去当冤大头,有钱的是冤大头,没钱的借钱也要当这个冤大头。

李智云当然不是冤大头,弄明白了眼前这人居然是玩跆拳道的,立生吊打之心,只希望棒子们能把这场比武记载下来传到后世,让后世华夏的小白家长们知道知道什么叫做中华有神功。

当即蹁腿下了猛虎,顺手把虎背上的“母老虎”抓起来扔给李蓉蓉,“看好她。”

母老虎是不能送出去的,要等渊太祚来救,即使退一万步,在无法逃命之时,这只母老虎也能换取李蓉蓉的一条性命。

羽裳兄妹是为了营救父亲,自己是为了营救老丈人,为这事儿死了都不算冤,但是李蓉蓉不一样,不能把她搭在这里。

“看招!”

看见对手从虎背上下来,秦世英二话不说就踢出一记高腿,直取对手面门。

跆拳道的特点就是强调腿法攻击。攻击中讲究以腿为主,而且腿踢得很高。

按理说强调腿法攻击是没有什么差错的。原本武术之中就有“手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的说法,毕竟腿比手臂在他身后的羽裳和李蓉蓉却已经承受不住了,只冻得牙齿都打起战来,“咯咯”作响。

可以确定的是,这出奇的低温绝非清朝那位冰川天女以及冰魄寒光剑所能导致。要么是这万载冰魄本身拥有超强的制冷功效,要么就是这个被渊太祚唤作蓝烟的女子练就一手高深的阴寒内功,这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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