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布斯说完就介绍了一下这个韩浩坤,任职履历很璀璨,现在是雷布斯投资的一个公司的老板。
“咱们这个项目技术的比重很大,这个cto必须对产品和管理都还要懂。我想来想去,他最合适。他现在那个项目,说实话走不到a轮,用户量远低于他的预期,产品细节的打磨上还是不行。他技术水平足够强,就是项目战略和产品思维差那么些。我们认识了很久,他非想自己试试,我就支持了他一下。”雷布斯先滔滔不绝地向余秋介绍这个人。
李知行在一旁听得心惊。
一天都没安排别的事,就聊余秋这个项目?
为了这个项目,把自己投资的一个技术大牛的公司毙掉了拉过来做cto?
这得说服人家才行啊!
那岂不是说,这位韩浩坤也已经被每日头条这个项目,从技术层面和战略层面吸引了?
要不然谁甘心把自己很想做的项目枪毙掉?
李知行看着和雷布斯愉快交流的余秋,还有时不时会响起的猫叫,觉得很魔幻。
余秋分明就这么点大,为什么忽然觉得他已经很牛逼了。
从去年到现在,一天一天的,肉眼可见的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