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筷子,他落在了她的西红柿炒蛋,见季千语咬着筷子一双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瞪着他,封一霆笑着也给她夹了一点鸡蛋:
“味道不错!”
除了淡了点!幸亏是淡了,要是咸了,估计他吃完这盘,该悲催了。
而季千语是习惯清淡的,所以菜色到了她口,只是酸了点,瑕不掩瑜。最后归根究底她得出的结论便是是——西红柿没选好!
很给面子的,封一霆让这盘菜见了底,有心无心的,这一举动,也深深愉悦了季千语,寥寥数语,两个人都非常开心。
吃过了晚饭,封一霆接了个电话,季千语便回了房。
想着是十五,元宵佳节又是月圆之夜,她便找了一件长至脚踝的羽绒服出来,封一霆一进门,见她把自己包的跟粽子似的:
“怎么,要出去吗?”
穿着暖融融的雪地靴,季千语还拿了个毛绒耳麦罩在了耳朵:“听说街有花灯,我也想去看看月亮!”
豪宅的主街道早都挂了,但是花灯,终归是天黑了,才更有韵味!
一手拿起了外套,封一霆一手牵起了她:“我陪你!”
“哎呦!”
季千语一声尖叫,封一霆吓得赶紧放开了她:“怎么了?”
见她揉着小手直吹,一个定睛,封一霆才发现面有几个红色的水泡,像是被什么烫的。他审视的目光一落过去,季千语不好意思地把手藏到了身后:
“没什么!”
伸手,封一霆又强势地将她的手拉了回来,见白皙柔润的小手,不止有烫伤的痕迹还有些被锋利的物什划开的细微小口子,不细看不易察觉,但破皮处都微微地渗着血丝,疼,是肯定的!
被他看得更是羞愧,季千语低着头,想把手抽回来:第一次,她觉得嫁为人妇,却连厨房的事儿都不会做,很丢脸!
但对封一霆而言,这却是莫大的感动。
拉着她到一边,封一霆翻出药箱,找了烫伤的膏药,棉球蘸了些,轻轻给她抹在了伤口。
很快地,手那灼热刺痛感消失了,那轻微的划伤,不碰触,也没有感觉,顿时,她笑眯了眸子,转而,又很失落地垮下了嘴角:
“我是不是太笨了?”
原本想在他面前卖个乖,没想到,脸没露出来,把屁股露出来了?感觉好丢人!
抬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封一霆道:“是又笨又蠢!”
净做傻事!
收拾好箱子,见她一脸郁郁、好像还当真了、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回身,封一霆戳了戳她的小脑袋:
“一根筋还小榆木脑袋!”
话音落,他却一把将她搂在了怀,紧紧地,低头在她发间落下了感动的一吻:“傻丫头,家里有佣人,你不用这么为难自己!”还把自己弄伤了?
看得出来,她很用心也很用力了!骨子里还是个普通的男人,有个女人愿意为自己洗手羹汤,说不感动,那绝对是假的!
但下一秒,季千语随意的嘟囔,才真真如一记闷锤,砸在了他最柔软的心窝处:“可是我不想看你辛苦一天,很晚了还要饿肚子,吃残羹冷炙或者点外卖——”毕竟还挂着他老婆的名,季千语觉得,他是自己的责任跟脸面,在位一天,她得谋一天职,这样显得自己很没用。骨子里,她是个认真的人,从小养成的习惯,做了选择,她会认真对待,哪怕这个
选择短暂到只有一分一秒。
不知道这完全是季千语的处事原则所致,换了谁,她可能都是一样的处事方式,刹那间,前所未有的体贴与关怀,着实让封一霆感动了个一塌糊涂。
顷刻,将她抱得更紧,嗓音也越发低柔:“傻丫头!老婆,是用来欣赏与疼爱的!你的手是用来拿笔的,不是用来拿锅铲的!”
牵起她的小手,封一霆放在嘴边亲了下:“拿什么,并不影响我对你的喜爱,明白?”
点头如捣蒜,季千语嫣红的唇角也扬了起来,虽然把这儿当成了他的开解,但她心境豁然开朗了:
她还是有优点的!
顿时,她骨子里的执拗劲儿也来了:再细的笔都拿得了,锅铲算个毛?她早晚会学会的!
“走吧,不是想看花灯吗?”
点头,由她牵着,两人出了门。
出门,放目望去,主干道灯火冉冉,里侧的广场已经一片姹紫嫣红,隐隐地,还传来些欢笑声:
“哇,好漂亮!”
拉着他的手,季千语已经兴奋到不行:“老公,我们也过去吧!快点!”不愧是顶级豪宅区,钱没白花,节日的气氛做的居然快赶景点了。街道两旁,特色的花灯还相对较少,多是间隔的路灯间会垂挂小型简约的花灯,一路走,季千语还拿着手机一路摆拍,身后看着裹得
跟熊一般的她,还各种自恋的摆着p自拍,封一霆一个劲儿的直摇头:
怎么跟个孩子一样,看几个花灯,也乐成这样?到了广场的心,几个特色的大花灯连成了一片,放着音乐,广场有人带着孩子拍照、滑旱冰,有人还在随意的跳舞,也是各种热闹,与外面的广场一般无二,唯一不同的,大约是每个人的身边或者
身后大都跟着随从或者保姆。瞅着空当,前,季千语也挨个特色的古风花灯前拍了几张照片留念,而后,又把花灯整体造型从各个角度拍了几张,许是职业的习惯使然,特色的花灯从造型到细节到每个典故的诉说,都给了她不少萌
动的灵感,特别有触动的,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