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必定成为歌坛天后的,而能够与歌坛天后合作,是多少音乐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自己根本用不着看林可的脸色。
……
一群人喝得醉醺醺的,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临别前,唐业执把杜采歌叫住,将他拖到地下停车场。“有点小礼物送给你。”
到了他的车前,他打开车门,俯身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夹。
文件夹扁平,大约a4纸大小,鼓鼓的,看着像是装了几十张a4纸。
他将东西递给杜采歌,目光已经有点斜,脸上带着欣快的笑容:“看看……看看喜欢不。”
杜采歌想了想,接过,在手里掂了掂。
“拆开看看啊!”喝醉了的人,有时会不自觉地大声嚷嚷,有时候想大声嚷嚷可说出来的话却细如蚊呐。
唐业执自己不觉得,其实他说的话分贝高得让杜采歌耳膜痛。
杜采歌打开文件夹,抽出里面的一叠纸,借着暗淡的灯光,用乜斜的醉眼草草看了几眼。
是漫画原稿,不知是哪位大师的。
原主是有多喜欢漫画?
在接到段晓晨的原画手稿之后,杜采歌去搜索了一番,发现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些地球上著名的漫画,在一份叫做jump(显然不是巧合)的杂志(大华国创办,非樱花国)上连载,有的已经发行了单行本。
这本杂志火爆整个亚洲,那些漫画也脍炙人口。
比如,有上世纪的天使禁猎区,城市猎人,棒球英豪等。
也有21世纪的,比如犬夜叉,大剑,死海火等。
说来也巧,这些漫画,恰好都是杜采歌在地球上曾经翻看过的。
至于一些他听说过名字,但是自己并没有看过的漫画,并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他也找来了本世界这些漫画看了看,发现与自己记忆中的原作并非完全一样,虽然大体剧情走向、人物原画和性格设定等都差不多。
但细节部分还是有较大差别。
很可能是原主曾经将这些故事口述出去,让别的作者来创作的。
发现这一点后,杜采歌曾经很兴奋,心想着说不定这又是一笔收入来源。
但遗憾的是,jump杂志属于一家名叫“至臻文化”的公司,而杜采歌并没有找到原主拥有“至臻文化”的股份。
他在网上找到一些网友的八卦,说“至臻文化”的真正主人其实是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而目前是由一个职业经理人代为管理。
这种说法显然很离谱。
杜采歌抛开杂念。他对唐业执赠送的这份礼物当然不感兴趣,但为了维持人设,他还是含笑点头:“谢谢,我很钟意这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