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媃琦一边专注地听着,一边轻轻点头。
听完后她满眼的惊叹:“比那天在现场的版本还好听耶。差点没听出来是同一首曲子,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啊?”
杜采歌有点无语,“因为我的钢琴演奏技巧太差了啊。而且这次加了鼓点进去,会,这个时候她就不应该过来,而应该抓紧时间补个觉。
巡回演唱会是体力活,最是需要的是一个健康、充满活力的身体。
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各地开十几场演唱会,大半时间要在空中飞来飞去,然后演唱会上唱唱跳跳,各种前期筹备工作,和当地政要、商业精英、合作伙伴的应酬……千头万绪,杜采歌光是想想就觉得头痛。
必须抓住一切空隙休息,否则根本没法坚持下去。
杜采歌前世就听说过不少例子,歌手随身带着营养专家和护理人员,打着点滴强撑着开完巡演,完事了立刻就大病一场。
所以如果段晓晨觉得太累了,需要休息而不想来了,杜采歌表示完全理解。
他去洗漱完毕,却看到妹妹的房间还亮着灯。
“笃笃笃”,敲了敲门,杜采歌大声说,“赶紧睡了,太晚了。”
杜媃琦飞快地跑过来开了门,娇声道:“我再看会书,你也不许睡,赶紧去码字!”
“这个时候了你让我码字?”
“是啊,读者们还等着你起来,和段晓晨打了个招呼。“晓晨。”
仔细看去,段晓晨的气色不太好,似乎身体不是很爽利,只是用妆容掩盖了。
她穿着很家常的轻纱碎花裙,浅米色纯棉长袖上衣,左手上拿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巨大棕色蛤蟆镜,显然是刚摘下来的。
右手则提着一个手提袋。
“哈喽,海明威先生!”她的心情还不错的样子,放下手提袋,笑着对杜采歌挥挥手。
“赶紧进来坐!你累坏了吧,晨姐!”杜媃琦殷勤地拉着段晓晨,给她找家居拖鞋,又毫不客气地使唤她哥,“你快去给晨姐倒杯茶。这么晚了不要泡浓茶,来一杯玫瑰花茶吧。”
“别泡茶了,我们喝酒!”段晓晨从手提袋里拿出一瓶香槟,“当当当当,这是朋友从浪漫之都的拍卖会上帮我买的,据说口感像青春不老泉一样丝滑而芬芳。”
“你别喝酒。”杜采歌说。
段晓晨有些诧异:“怎么了?”
“如果你还希望以后我给你写歌,就别喝酒。”
段晓晨撇撇嘴,“小气的男人。我在外面都说自己酒精过敏,滴酒不沾的。你知道的,我其实很讨厌喝酒,只是在你面前,才陪你喝一点而已。”
她讨厌喝酒?杜采歌猜测,或许是因为那段卖酒女郎的经历导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