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汉明 >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章 军务,我说了算

汉明银行是官府背景的官督民办银行。

吴争之前在莫家钱庄的股份,在莫家钱庄、江南商会旗下钱庄和义兴朝户部钱庄,三者合并之后成立的汉明银行后,吴争拥有的股份被折算进了汉明银行,占其中二成半,四分之一的股权,是汉明银行最大的股东。

虽说没有控股,但以吴争的身份,没有人会怀疑吴争对汉明银行的话语权。

所以,汉明银行的股份,是除松江府军工坊之外,最受民间商户、豪门和普通百姓欢迎的股权投资了。

汉明银行的股份并不流通,也不具备流通的条件。

但民间视其为硬通货,较等量白银更值钱、更受欢迎,因为汉明银行的红利是以季兑付的。

据上一期兑付的三个月红利,每一股红利为六分。

听起来不多,尚不到一钱。

但折算成年度红利,那就非常夸张了,相当于年息二成四。

什么样的工坊有这样可靠的、几乎没有风险的红利来源?

哪怕是汉明银行本身的储户利息,也已经降到了年息五分。

也就是说,这红利几乎是储户年息的四倍多。

加上汉明银行成立之后,并没有进行过扩股,基本上都是三家钱庄固有股份折算而成。

也就是说,民间就算再想得到,除非持股人主动出售,否则一股难求。

吴争的这个补丁,让原本并不需要扩股的汉明银行,开了一道扩股的口子,其影响力足以改变这个天下格局,但那是后话。

吴争的本意,是给普通民众一个保障,在吴争看来,汉明银行必将成为国家银行,民众对此股票的持有,等于将自身利益彻底地与国家捆绑起来,那么,便是与国同命,与国同寿!

而这个补丁,既可以杜绝民众因突然暴富,产生的价值观扭曲,也可避免引发民间亲属财产之争,更可以舒缓财政司的财政窘迫,可谓一举三得。

所经,虽然张国维等人,包括莫执念在内,那不明白吴争为何要向民众抛出汉明银行股份这么大的一顶福利,但他们认同此举可以有效舒解财政司的财政窘迫,于是无人反对。

政令迅速被颁布下发,四府之地,由此一片沸腾。

……。

当吴争接到张名振的战报之时,脸色从剧变随即木然。

张国维等人的脸色更是不堪。

因为他们根本不知情,这是吴争直接绕过了他们,向两支水师部署了这么大一场战术行动,而关键是,这场战术行动,而不仅仅是战术行动,即将引发的,是一场战争。

没有人会认为,以吴争的心性,为忍气吞声,咽下这口苦水。

王一林一旦战死,吴争必举大军南下。

这样一场相较不下于北伐的战争,无论对哪方都是不可承受的,唯一坐享其成的,只有清廷。

在吴争脸色木然的时候,几个人互相对视,迅速以眼神达成默契。

他们纷纷指责道,这是一次典型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案例。

一次布局周密的战术行动,就因王一林想要得到郑家水师战船而无端升级。

不仅王一林有罪,张名振亦有同谋之罪。

当严惩!

这些人想要内耗吗?

不,他们不想!

他们是奸诈小人?

不,绝对不是!

恰恰相反,恐怕普天之下,已经找不到比他们这些人更有才能、正直共存之人了。

他们是经过铁和火考验的忠义之士。

他们是这世上汉人真正的脊梁。

他们被吴争依为肱股,是吴争最坚定的支持者和后盾。

然而,此时吴争莫名地感受到了一种苍凉。

人,难道真得除了好人,就只有坏人了吗?

或者说,人,除了坏人,就真的只有好人了吗?

这就象后世杀坏人也是一种罪时,执法者只能铁面无私,法外不可容情了吗?

这是一个难解的题,诛心的题!

王一林确实有罪,至少已违律法,与张名振合谋,擅自脱离既定方案,改变了吴淞水师的设伏地点,不仅将己部水师折损近半,更将吴争与郑世功之间原本的小矛盾,迅速演变成仇恨。

这项罪,足杀王一林七、八回了。

可这罪,真是十恶不赦之罪吗?

生死不明的王一林,和他麾下数百落水的将士,难道连死了都还要背上这罪名吗?

吴争木然起身,开口向身边府卫直接下令,“令王朝先即刻集结舟山水师待命……另,准备一艘快船,我要去舟山。”

府卫应声迅速奔出传令。

但这让张国维等人急眼了,吴争竟要亲自前往海上?

这太荒唐了!

有道是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又有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张国维、张煌言二人迅速拦在吴争面前,坚决反对吴争亲往海上。

张国维道:“王爷若执意想开战,也不必亲自去海上,张某与熊大人也略懂水战,可代王爷前往指挥。”

张煌言道:“眼下十一府之地,外有强敌,内政未兴,海上与陆地不同,有敌人,更有滔天的惊风骇浪,王爷这要去了,万一有个不测,大将军府怎么办?十一府之地怎么办?”

马士英脚步一移,也向趁此之际“抨击”吴争几句,不想,一抬头对上了吴争的目光,下意识地缩了下头,原本想说的瞬间咽回了肚子里,冲口说道:“王爷要去……不妨带上马某。”

这话引来了所有人的怒目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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