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汉明 > 第二百七十七章 事出意外

这种心里的惆怅,让吴争不断地自我反省。

他在退散之后,首先拦住了张煌言。

“为什么?”

以二人的关系,吴争甚至不需要去铺垫和寒喧。

张煌言诧异地看着吴争,半晌道:“吴候爷所谓为什么?”

吴争懊恼道:“你明知道我在问何事!”

张煌言左右一顾,见周围无人,遂道:“你吴争若敢揭竿自立,煌言二话不说,追随你吴争麾下效力,只要你吴争一心抗清,煌言就算担千古骂名,也食之如饴。可你敢吗?能吗?不敢不能吧?天下人心依旧在明,哪怕大明朝确实亏欠了黎民百姓良多,但三百年的大明朝,依旧是人心所向。你吴争只是臣,成不了君。既然是臣,你就得臣服,那数州之地是你收复的不假,但那是大明疆土,其处置权在于朝廷而非你吴争,兴国公此战,功不逊于你吴争,受封三府之地,理所应当。”

吴争闻听冷冷道:“在玄著心中,吴争就是这么一个锱铢必较的小人么?我所不忿的是,朝廷做出如此安排,为何连招呼都不与我打一个。要知道,这些州县,可都是吴争率部一手收复的。”

张煌言轻嗤道:“虽说你吴争已经是候爵,手中执掌数万大军。可朝廷为何要知会于你,你有何资格让朝廷去知会你?张公从驿亭城墙跃下之时,是否也象你现在这般觉得不公?认为朝廷亏欠了你?”

吴争有些憋闷得慌,张煌言完全曲解了他的意思。

吴争自认从没有想过唯我独尊,挟君以令诸侯,他的郁闷在于,自己在外浴血奋战,而朝廷的决议,他却被屏弃在外。

在吴争看来,监国是他拥立的,数州之地是他收复的,这朝堂之上,该有他说话的权力,至少应该有知情权不是?

可张煌言的挤怼,让吴争更加愤怒。

但吴争不得不承认,张煌言的话有道理。

朝廷,不管是小朝廷还是大朝廷,不管是战时还是太平盛世,那都是朝廷,除非是脱离它,舍弃它,否则你就得有个为人臣的样子。

就算走到曹孟德挟天子令诸侯的地步,该称臣时就得称臣。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谁都不例外。

可吴争心中的憋屈无法渲泄。

他不是个权力yù_wàng极高的人,但他需要为自己争取到利益,不仅仅是自己的利益,还有手下数万将士的利益。

自己如果真被朝廷排挤在外,那么自己和手下将士的利益,谁来保证?

朝廷如果是太平盛世的朝廷,也不至于连有功将士的封赏都发不出来,需要自己去筹钱进行奖赏。

所谓担什么样的责,就该享受什么样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

可现在,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成了吴争心里的苦闷。

张煌言看着吴争脸色的阴晴不定,轻叹道:“吴争,路还远,你还年轻,不可争一时之长短……你要三思而后行啊。”

吴争没有再与张煌言争论下去的兴趣,拱手告辞。

张煌言默默地看着吴争背影远去,轻轻地叹息一声离开了。

吴争去了钱肃乐的屋子。

“钱大人。”

“咦,吴争你来得正好,我正要去找你。”

“不知钱大人找吴争何事?”

“是这样,如今你受封靖海候,辖苏淞杭三州之地,如此嘉兴府的军政权应该交还朝廷,此次迁都之后,你还须尽快与吏部交接。”

吴争无语。

说难听点,除了夏完淳、钱肃典占据嘉兴城时所任命的地方官,吴争根本就没有插手嘉兴府政务的时间,甚至如今嘉兴府府衙中谁在主事,吴争都不知道。

这就是在吴争心里的憋屈,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自己手中或许并不存在,或许从来没有存在过的权力。

而自己还得当作存在过,向朝廷交还。

可谁也不来问问,自己麾下那数万将士的军饷够吗?将士的抚恤是否到位?

看着急迫的钱肃乐,吴争沉声道:“朝廷就这么急吗?”

钱肃乐一愕,随即脸色沉了下来,“吴争,你这是何意?”

吴争冲口而出道:“我能有何意?该问朝廷何意才对?钱大人莫非忘记了,曾经在绍兴府张公宅子里,张公和钱大人都答应,以杭州、嘉兴、松江三府之赋税补给吴争麾下将士军饷之用,若不足则朝廷以定海水师的循例补给,待几年之后,三府政务正常,再与朝廷交接,重新议定吴争麾下军队将士的补给方式。这些钱大人忘记了吗?”

钱肃乐双眼紧盯着吴争的脸,“吴争,钱某没有忘记,一时彼一时,再说,朝廷不也一样封赏你苏淞杭三府之地了吗?嘉兴与苏州二府,孰轻孰重,难道你心里不明白吗?”

吴争反驳道:“钱大人,杭州、嘉兴、松江三府的议定是在北伐之前,而如今吴争所部收复数州之地,麾下大军伤亡三万多人,难道就不应该补充和抚恤吗?”

钱肃乐目光微缩道:“依你的意思,三州之地不够,是不是需要将应天府也封赏于你?”

吴争怒道:“应天府眼下正在吴争掌控之中!”

钱肃乐大喝道:“放肆!”

吴争情绪已经有些失控,强怼道:“吴争麾下大军是吴家军还是明军?从这支军队创建到现在,从一行只到七万人,再到现在不足四万人。朝廷给多少饷粮,给过多少抚恤?敢问钱大人,将士为我吴家而战,还是为大明浴血奋战?若是我吴家


状态提示:第二百七十七章 事出意外--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