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我真的成过仙 > 第五十三章 原来他还是个作家

既然要打造资料库,那自然要做的全面一点。

林森还记得,原世界里有一家网络公司,是做搜索引擎的,然后打造了一个文库,用起来坑的很。

所以林森不想坑人,就要把资料库尽量做的完善,这个光凭网络上的资源是不够的。

必须要花钱去买!

“林总,你确定这么做么!”

“对啊,难道我说的不明白么?”

孙倩忽然叫林森林总,林森觉得有些哪不对,但还没发现。

“可是这需要很多钱!而且钱花出去还不一定能收回来!”

“啊,你说的是这个啊,这个你不用担心,钱不够我会想办法。”

林森的固执,让所有人都很不理解。

林森现在每天码字,根本不让别人找他,也就孙倩和韩蕾蕾能见到他,孙倩这才出面的。

“不行,如果你要是不说出个理由,这个工作我不做!”

孙倩终于忍不住了,因为林森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匪夷所思。

林森让她去收书,还不要小说,其他的不管什么类型,只要是有一定的社会认可都要。

数量五万起步没有上限,而且版权要永久买断,这不是给人家狮子大开口的机会。

最主要的是,林森决定看书不要钱,那样仅凭一个十块钱的会员,什么时候能收回成本!

生意不是这么做的,就算做好事,那也要有人领情才行啊!

“咦,你这是生气了啊,小丫头竟然生气了……

嗯,要个理由,理由,就是我想当圣人,教化世人,这个行么!”

林森说完看着孙倩,孙倩一脸黑线,根本不信他的鬼话。

看到孙倩不信,林森也没办法,就知道实话是不可能信的,那就编一个吧。

“好吧,其实我是想打造一个平台,为将来的公司打基础,我打算写几本书,用我的书来吸引流量。

等网站流量上去了以后,在推广我做的那些软件,我那些软件你都用过,其他的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听林森这么一说,孙倩的眼睛就是一亮,林森让她注册网络公司,原来是要开发软件啊!

“那老大,你为什么不直接推广呢,这样是不是有点南辕北辙了?”

“你觉得现在市面上那几家公司会给我机会么?我产品上市能不收到封杀?

我那个太干净了,在现在市面上的软件中根本不合群,所以不能直接对抗,要迂回战术。”

“迂回……”孙倩觉得似乎有点道理,但她还是不明白:“老大,你要抢流量,那应该做网文啊,你这个文库……”

“网文的网站太多了,客户群是大众人群,咱们做的是精品,针对的文化阶层。

现在网站上只能发布我写的小说,我能保证作品的质量,也可以拉到一些流量。

至于以后要不要找人加入,那也是要宁缺毋滥,要保证咱们的文库的书籍都是精品。”

说的多了,林森自己都信了。

其实他只是按照自己的感觉做事,梦里有人叫他教化世人,他觉得这个可以做,于是他就做了。

“这得花多少钱啊,永久版权,动辄几万到几百万,您那点钱恐怕收不了几本书。”

孙倩说的这一点这倒是个问题,林森现在虽然有一个多亿,可是一万字一本也就能收一万多本。

他的计划是起步五万本,如果按照这个架势,他的钱确实不够,也难怪人家孙倩不干。

怎么办呢?

难道都自己写?

那得累死自己,还不如去开发思文转换器呢!

可是不自己写,他就要继续赚钱,几,估计没有个十亿八亿下不来。

林森搜寻着头脑中的记忆,看看有没有类似的案例,结果并没有。

他现在做的事情,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没有人会花这么多钱做没有实际意义的事。

“嗯?”

想到古人,林森忽然灵光一动,孙倩看他表情变了,也知道他想到办法了。

“倩倩,你都把我带跑了,买书是要花钱,可是要版权的都是作者活着的。

而流传下来的名著,一般作者都已经去世,只要过了一定年限,他的版权不就开放了嘛!”

“对啊!”

林森一语惊醒梦中人,孙倩的之前的思维被局限在网文,再加上林森让她买版权。

而那些死了几百年的作者,还有什么版权?

你说你是后人?

你老祖宗都死了一千年了,你拿什么证明你是直系,而且这方面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那样咱们就可以分类型,分批次的选书,先选古代活着近代的,这些大多不用花钱。

数量上去了,可以在慢慢收现代的书,这期间我来想法赚钱,完成咱们后续的计划。”

“好。”

被孙倩这么一逼,林森的思路倒也清晰起来,孙倩走后,林森继续码字。

有了规划,网站建设的速度快了起来。

孙倩不是第一次组建公司了,现在她自己不亲自招聘了,而是找猎头公司。

配置人员的同时,选办公地点简单装修,经营一个网站不需要太多人,倒是选书的编辑需要多找一些。

网站正式发布,利用欣艺传媒的资源进行传播,林森也注册了一个博客账号,然后收拢他的粉丝。

“什么?五木大大竟然就是林森?”

“这么明显的事,你才知道啊!”

“五木影视,五木中文网,林森不去拍电影,怎么跑来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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