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的人会说,你傻啊,有必要自己看案卷吗?黑脸老包向来都是先斩后奏,根本就不需要事先禀告皇帝,事后做个备案就算完了,用你这么劳心劳力啊!那赵昺只能苦笑着告诉你——戏看多了。首先就要告诉你,包拯虽然是宋朝人不假,但这个时代的戏曲真的没有什么‘包公戏’。
其实“包公戏”是在元朝兴起的,至晚清时才终于蔚为大观。数百年间,包公审案的故事被编入杂剧、南戏、话本、评书、小说、清京剧,以及众多地方戏中;近代以来,包公案”还被多次改编成影视剧。无数中国人都通过“包公戏”了解古代的司法制度与司法文化;一些学者也以“包公戏”为样本,煞有介事地分析传统的“人治司法模式”,反思“中国传统司法迟迟不能走向近代化的重要原因”。
赵昺只能说,戏剧作为一种在宋代文明湮灭之后才兴起的民间曲艺,“包公戏”的故事几乎都是草野文人编造出来的,他们在舞台上重建的宋朝司法情景,完全不符合宋代的司法制度。如果以为“包公戏”展现的就是宋代的司法过程,那就要闹出大笑话了。
后世传颂的包拯办案就如封神榜中的各路神仙登场必亮出法宝,“包公案”的包青天也携带着皇帝御赐、代表最高权力的各类道具,元杂剧中尚只有“势剑金牌”,到了明清传奇中,则出现了权力道具大批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锈木一个、金狮子印一颗、一十二第御棍。断皇亲国戚臣的黄木枷梢黄木杖,专断人间事不平的黑木枷梢黑木杖,打三司并九卿的槐木枷梢槐木杖,日断阳间夜断阴所用的桃木枷梢桃木杖……
这里的“势剑”“金剑”,即所谓的尚方宝剑;“金牌”即丹书铁券,俗称“免死金牌”;“铜铡”后来则发展成我们非常熟悉的“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龙头铡专杀贵族,虎头铡专杀官吏,狗头铡专杀平民。凭着这些神通广大的法宝,包青天成了有史以来最厉害的法官,遇佛杀佛,遇鬼杀鬼。
有意思的是,包公所要对付的罪犯,有时候也拥有类似的法宝。于是,本来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分出黑白是非的司法裁断,演变成了谁拥有的权力道具更厉害谁就胜出的权力对决,恰如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所演示的那样:一方祭出御赐黄马褂护身,另一方祭出可破黄马褂的尚方宝剑,这也坐实了批判传统的人士对于“人治司法模式”的指控。
然而,赵昺只能笑着告诉你如此富有戏剧性的权力道具对决的情节,决不可能出现在宋朝的司法过程中。包公不可能手持尚方宝剑——因为宋代并没有向大臣御赐尚方宝剑、赋予其“如朕亲临”“先斩后奏”的超级权力的例子。包公的三口铡刀更是民间文人幻想出来的刑具,因为历代都未见将铡刀列为行刑工具,这更像是从蒙古人用于铡草的铡刀获得灵感。
至于免死金牌,这东西还真有,不过正名却是叫做——丹书铁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