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各部军官齐声应命,立刻整编队伍,伤者被分离出队列,将战马分配给那些无马却依然能战斗的士兵,并将伤亡较重的分队合编,安排随军的医士给伤者包扎后撤。
赵昺看向分离出来的伤兵,他们的伤大多劈砍伤,这十分好分辨。宋军已经废弃了皮甲和铁甲,改装为类似现代防弹背心的胸甲和背甲,以皮或者密织厚麻布为表,内插瓷片为甲,但是头盔依然是铁制盔,能够为躯干、脖颈和头部提供良好的防护。这些伤兵的胸甲或是背甲中的瓷片明显被击碎,头盔上出现了裂痕,看着十分瘆人。显然只有劈砍才会造成甲胄这么厉害的损坏,捅刺的力量是无法做到的。
“难道我当初的选择错了?”赵昺皱了皱眉暗惆道。当初在组建骑兵时,他也是经过很长时间的考虑才决定将火枪和骑刀作为武器的。但选用的骑兵刀而非是当下十分流行的环首刀和弯刀,而是选用了近代西方才出现的‘直剑’。可他也对其进行了改进,只是单面开刃,一面仍保留了厚重的刀背,以免在战斗中折断。整体来说刀型细长,刀尖锋锐,从形制上就可以看出这种骑刀利于捅刺,虽也可劈砍,却明显只是辅助。
如此选择,赵昺是觉得突刺的杀伤方式是直线攻击,靠深度杀伤,基本上中者必死,且利于透甲;劈砍的杀伤方式则是横向攻击,靠锋利度杀伤。而杀伤方式的不同,也决定了它们面对不同目标,杀伤力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对于躯干部位的攻击,同样力度下,突刺的杀伤力要大于劈砍。原因在于突刺是直线攻击,能够伤到内脏器官;砍是横向攻击,很难做到一击伤到内脏。
不过今天亲自上阵,赵昺也认识到对于一些猛人来说,对躯干的劈砍同样是致命的。在战斗中,他就亲眼所见一个敌兵站在马镫上横砍一刀,直接把己方的一名骑兵拦腰斩断。当然这除了其武力超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此时双方都处于高速对冲阶段,借助两匹马的冲力,打出这种效果也不并奇怪。
且赵昺发现劈砍对于头面部的攻击,在相同的力度下也要大于突刺,即使有头盔保护,也有办法施加致命伤害。他分析以为因为头部的骨骼足够坚硬,且在最外面,突刺在第一步就被挡住了。而劈砍是靠锋利度杀伤的,人体没有哪里能扛得住锋利的刀刃。
事实上也是如此,赵昺在面对三名敌骑时,他用骑刀可以轻易的将一名敌兵咽喉刺穿,但是却只能将另一名敌兵的腭骨砸碎。虽然他用的是刀背,可他以为即便是用刃部,也不一定能看透敌骑的盔帘,将其脑袋效下来。不过在混战中,却也看到己方士兵身上布满了刀痕,其中一具士兵尸体的头部都被砍碎了,对手的战刀直接从头顶劈到他的眼睛处;另一个人躺在地上的,刀刃从头顶直砍到鼻子,他的脸从鼻子处被劈成两半,脑浆都流了出来,整个脑腔都完全空了。
当然己方的突刺也让蒙元重骑吃进了突刺的苦头,在他们进攻的路线上满是死伤的敌兵,高速冲锋中的一记突刺,足以给予他们重创,造成致命伤,多一半人都是死于当场。而留在他们四肢上的伤口即便不致命,可大量是失血,也会让他们失去继续战斗的能力。
在旗鼓相当的情况下,己方仍然伤亡颇重,起码有三分一的人退出了战斗。赵昺分析其实不论突刺也好,劈砍也罢,没有优劣之分,只有更适合的情境,而己方的伤亡主要还是缺乏实战经验所致。
因为在混战中,人的本能是劈砍。所以当交战双方进入白热化的白刃战时,人的本能就占了上风,尽管你被教过要用剑尖突刺,但在战斗中却是劈砍向对方;另外就是心理作用,对于躯干的突刺虽然致命,但是主要伤害是内出血,从外面看并不是太严重。但是对于头面部和躯干部位的劈砍,即使不致命,累累伤痕也足够触目惊心了,这会对心理产生震慑作用,降低士气。
不过赵昺也有欣喜的发现,就是骑兵装具中那面不显眼的小圆盾,在刚刚的战斗中大放异彩。这种圆盾比之步兵用的盾牌要小的多,其直径只有尺半,不使用时可以直接挂在腰间而不影响任何行动。盾整体由铸造而成,可以轻松抵挡敌人刀剑的伤害。中间铸有一个圆突,使用时只需要握住凸起背后的横杆,或是用皮条缚在小臂上。
当然由于面积太小,因此是无法有效的抵御弓箭这样的远程武器的,其真正的价值在近身肉搏中方才体现出来。搏斗时,这种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手臂,也可以轻松地将对方的刀剑向外侧顶开,或者用中间的凸起部分向敌人猛撞,尤其是撞脸,就算撞不倒也可以给其重创,赵昺就用圆盾将一名敌兵轻易砸下马下。称之为肉搏战中的战场伴侣也不为过。
“列阵!”想的虽多,但并没有多长时间,训练有素的宋军片刻间已经整理完毕。此时蒙元敌骑虽然被己方从中冲开了一个缺口,引发了混乱,但后续出城的敌兵迅速填补了空当,稍加整顿又向己方防线扑了上去,而他们己方步军重新布置的防线尚未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