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以眼下的绍兴府城来看,早在近两千年前便有了城市的雏形,经过不断的发展如今在城门外的交通要道两旁或码头、渡口,均普遍兴起、发展了附郭的街区,有些城市城下街区的面积、居住人口、商业规模都超过城内,甚至数倍于城内。可这些附郭街区显然并不在城墙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所谓城墙的主要功用在于保护城市,严格说来,并不符合事实。
所以赵昺以为在帝制时代的政治意象中,城墙更主要的乃是国家、官府威权的象征,是一种权力符号。雄壮的城楼,高大的城墙,宽阔的城濠,共同组成了一幅象征着王朝威权和力量的图画,发挥着震慑黔首、宵小乃至叛乱者的作用,使乡民们匍匐在城墙脚下,更深切地领略到官府的威严和肃杀。而举凡城壁楼橹之类的营建,都是为了聚形达气以壮官府之声势,故营建‘有关于政治也’!
换言之,营建城壁楼橹,有助于树立官府的权威,凝聚“民心”,最终达到稳定统治秩序的目的。我们强调城墙乃是王朝威权的象征,并不意味着否定其军事意义。事实上,城墙确实发挥着军事防御设施的作用,但相对于为数众多、存在数百年之久的城墙来说,其受到攻击的几率并不大,发挥其防御设施作用的时间也较短。换言之,城墙作为威权的象征而发挥作用,乃是常态;而作为防御设施发挥作用,却是异态。
现代有城乡差别一说,但更多的是指经济和文化、教育上的差别。但赵昺体会到中国古代的城墙不仅是王朝、官府威权的象征,还是一种界线,一道城墙划出了内外之别。在这种由双重城垣环绕的“回”字形城市里,内城的城墙将君与民分隔开来,外郭城墙则将民与乡野之人分隔开来。虽然城与郭未必表现为小城之外套外郭的“回”字形,郭也未必筑有土垣,而更可能利用固有山川地物加以联结用作屏障。
但城墙、郭垣的界线作用,却是无可怀疑的。在城市地理中心的衙署区,很可能有倚山临池,空旷寥落;而在城市地理边缘的城门口、渡口码头,则可能车马交错、店铺密集、热闹非凡;城市内部的空间分划往往既不遵守土地利用的“经济理性”,也不符合适应与生存的“生态理性”,所以赵昺确信对于大多数发展了一定规模城外街区的城市来说,城实际上主要被用来‘盛官’的。
诸色官署公廨、营房及官员、士绅、衙吏住宅与园囿占据了城内最优越、最重要的位置,并构成城内街区的主体。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城内并不是最佳的居住选择,因为它所提供的谋生机会较少,而生活费用又较高。城外则不然,相对低廉的地价、便利的交通、较低的捐税以及与乡村的广泛联系,都提供了更多的谋生机会。
这就自然地形成了城内与城外的功能分野:城内主要是行政、文教与士绅住宅区,而城外则是商业、手工业与普通民众聚居区。由此城内的商业设施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城内的官吏、士绅及其他诸色人等,而城外零售店铺则面向乡村,批发商业则主要面向远距离贸易。如此现象也揭示了城内商业与城外商业的不同功用,前者是城市经济生活的组成部分,而后者则主要是乡村生活与区域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用经济手段无形的划分出了阶级。
王朝国家通过营建以都城为中心的各层级中心城市,宣示王朝的合法性或正统性权威、突显凌驾于臣民之上的国家权力,区分华夏与非华夏、化内与化外;城墙的安全防御功能固然不能低估,但它更主要的乃是国家、官府威权的象征,是一种权力符号。
同时王朝国家还利用垣墙分隔城市的功能区与不同身份的居民群体,将某一或某些社会群体包括在城内或城市的某一空间之内,而将另一些群体排除出城市,显然城市中的各种垣墙制造了一个个大小不等的、相对封闭的排他性空间,以达到控制的目的,而权力正是通过某些群体的空间垄断以及将某些弱势群体排斥到其他空间而表现出来。
如此种种,赵昺断定中国古代的城市及其形态和空间布局,在很大程度上乃是王朝国家权力的空间展布,主要是基于某些制度安排而形成的,是权力运作与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而并非自然的或必然的选择结果。子城、罗城、附郭街区的形成,主要是基于制度的规定;功能分区的模糊化,中心与边缘区的倒错,只是符合中国式的权力理性。
换句话说是权力制造了城市,制度安排了城市的空间结构。进而言之,中国历代王朝都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营建以都城为中心的各层级中心城市,固然有很多具体的考虑,但最基本的动因则仍主要是借此以宣示王朝的合法性或正统性权威、突显凌驾于臣民之上的国家权力,并在更大空间范围和社会范围内攫取更多的权力。
在望海亭中赵昺发了半天呆,琢磨出了这么个结论,这也让他想明白了自己在陵区折腾了那么长时间,歼灭了元军的两个万人队,可就像一枚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