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元朝镇戍兵力分布,江南因原宋都所在,又是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故置重兵戍守,由宋朝降兵组成的新附军大都驻扎在此。而华南兵力相对较弱,所以遇有反元势力崛起,元廷往往抽调江南兵力支援,以致有时江南兵力为之削弱。
元朝军政建置中镇戍作用的突出是因为元朝在征服汉地、南宋以后,许多地方对异族统治并不认同,反抗活动不断发生,加上元朝在以往所谓羁縻地区推行直接统治,引发当地部族首领激烈反抗;在江南地区过度聚敛则激化了当地的社会矛盾。上述情况的发生使元朝的统治处于不稳定状态,因而军事镇戍对元朝统治者来说无疑是必要手段。而为加强对辽阔境土的有效控御,根据蒙古传统的分封习俗,元朝还建立了宗王出镇制度。
所谓宗王出镇,即宗王受封某地,负责该地区镇戍征伐,并代表朝廷监临当地军政。其实这种受封并非实封,是封藩不治藩,仅取“封建之余意”。他们的主要职责在于军事镇戍。所以从名义上讲出镇宗王为镇戍区最高军政长官,但地区行政并不归其管领,行政由行省地方官员掌握。二者的分工在于,出镇宗王重在统军镇戍,而地方行政及部分治安由元朝地方官僚系统控制,正是所谓“镇之以亲王,使重臣治其事”。由此形成戍地、宗派不同的出镇体系。
江南元军经过两次征讨琼州,讨伐安南、占城及远征日本几乎皆是由江南新附军抽调,这些战事使得新附军兵力大损,尤其是征日本就有十五万人殒命大海。而这也可以说是忽必烈有意为之,要知道探马赤军人的军需装备,主要由军户自备,不足部分由政府补给。汉军士兵的冬、夏军装和武器,由政府发给,并按月发放口粮,服装的不足部分、其他装备和开支,由本军户和贴户凑齐,定期送到军中。
军户制的实行,可以保证国家有稳定的兵源,又可以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而使政府负担不致过重。而新附军人的装备,全由政府供给,口粮每月米六斗、盐一斤,家属每月每人支粮四斗,可以说供给全是由国家财政支付,庞大的数目对于哪个国家都是沉重的负担,忽必烈便将他们当做了消耗品。多年后屯驻江南的新附军数量大为减少。
随着对外战事的减少,忽必烈觉得江南业已稳定,便在至元二十二年,元廷将江淮、江西两行省所辖兵力进行了整编,重新编成三十七个万户镇戍各地,其中又区分为上中下三等,算下来屯驻江南的元军总数也就减少到二十余万,比之从前少了近半。
经过整编后负担是减轻了,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地广兵少的矛盾便凸显出来,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有限的兵力部署在重点地区,一般按照府治由万户府镇戍,再分兵驻守所辖的州治,县里一般就由新附军和乡兵组成的尉军担任维护治安,讨贼缉盗的任务,而根据县的等级不同,配置的尉军也由二、三百到上千人不等。
不过蒙古人对新附军十分不信任,不给他们配备兵器,尉军们只能人手一根闷棍,以致在缉盗的时候不但无法抓住盗匪,反被其所伤。考虑到现实情况,经过慎重考虑蒙古人才给大县的尉军配发了十副弓箭,小县只有五副弓箭,由此可见其战斗力如何了。
所以尉军吓唬下乡民百姓还凑合,打仗还得依靠镇戍军。这也使得占据偏远地区的宋朝义军得以发展、壮大,而开战后也能迅速收复众多县城的原因。当下赵昺一声令下,江南地区烽烟四起,江南元军顾此失彼,自顾不暇,当然也就难以支援其它地方的战事,只能看着其被宋军逐个歼灭。
另一方面元军各万户府归于枢密院管辖,而枢密院使例由太子或宗王兼任,所以现在是真金兼任枢密使统管各地镇戍军。可忽必烈死了,他又还未能登上汗位,南必皇后又以太后的身份监国,由大汗直领的怯薛军兵权也未能转移到他的手中。
这种种原因使得真金手中的权力大受限制,能够辖制诸位宗王的也就只剩下枢密使这个实职了,而他要想能成功登上汗位就必须抓兵权。但是各个宗王能否支持他尚很难说,当下宗王出镇的地区,有岭北、河西、土蕃、云南、江南等地。出镇宗王中,以北边宗王军权在握,权力最大。江淮诸王统军权略为逊色。河西、云南诸王则介于两者之间。
漠北本是蒙古勃兴的根本之地,和林更是昔日帝国首都所在,但在元朝将政治重心南移并定都于开平、燕京以后,漠北失去旧日的辉煌而被视为边徼。然而,元朝皇帝作为名义上的蒙古大汗,必须统有草原地区,使漠北诸王听命于自己,确保该地区政治上不向敌对势力动摇。为此,元朝逐步地加强了漠北地区的军政建置。
至元三年,忽必烈封第四子那木罕为北平王,出镇漠北,统领诸王之军,以防范海都等拒命的西道诸王。至元八年,趁海都与察合台系后王争夺河中地区时,那木罕受命率岭北诸王军队进驻阿力麻里。元朝在不断补充阿力麻里驻军给养、军器等物的同时,又派中书省右丞相安童以行中书省事、枢密院事之衔,前往阿力麻里,以辅佐那木罕,并加强对海都的进攻。
但是,这个出镇体系在至元十三年冬被打破。是时诸王昔里吉等执那木罕、安童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