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肯,高高举起了右手。
难以控制地、浑然忘我地、激情澎湃地,跟着现场演出一起击打节奏,眉飞色舞的表情透露出无法掩饰的轻松与欢快,整个人似乎都重新活了过来,甚至就连屁股也亢奋地开始拒绝椅面提供的支持,跃跃欲试地准备站立起来,用尽全身力气来展示胸膛里的火焰。
他,完全享受其中。
不是因为歌曲多么好听,仅仅只是想要在节奏与旋律之中放纵自己。
又经历漫长一天的枯燥工作之后,邓肯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到底是谁,当初是怎么走上这条道路的,又是怎么抵达现在生活的,接下来又应该前往何方,而高中时期那个张扬肆意、满怀希望的叛逆小子又到哪里去了。
日复一日的重复机械工作让生活已经失去了变化,每一天似乎都是相同的,周一和周五是相同的,周一和周六也是相同的,就好像复制黏贴地完成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以至于大脑进入冬眠状态,暂时遗忘了思考的方法。
他所需要的不多,不是生活的出路或者幸福的办法,只是……只是一点点放松、一点点宣泄就足够了,可能比一杯啤酒和一块黄油面包立起来的身影,眼底不由流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不是因为邓肯的动作遮挡住了山姆的视线,他已经无法清晰看到舞台了,而是因为邓肯的动作本身。
……赤子之心。
这是山姆脑海里冒出来的词汇:卸下成年人的面具和包袱,重新展现稚童般的真挚与简单,大概就是如此。
邓肯,不是唯一一个。
此时,酒吧里四十多名客人全部都望向了舞台,超过一半客人都跟随着鼓点节奏击打节拍,也许只是指尖或者脚掌这样小幅度的细微动作,却依旧能够感受到专注与投入,轻松的氛围就这样弥漫开来。
山姆觉得,这有点意思。
“到底什么才是好的音乐?”
对于这样的问题,见仁见智。因为音乐和绘画、小说等等一样,都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每个人对于艺术的理解不同,自然而然地,对于优劣好坏的判定也就不同,个人喜好是非常私人的一件事情,并没有准确答案。
毕竟,艺术不是数学题。
但是,真正动人的音乐,却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能够引发听众的共鸣。归根结底,所有艺术形式都是人类对于情感、对于世界、对于自我的一种解读,在鉴赏过程中,能够触动自己共鸣的作品,自然就是“优秀的”。
那么,同样一首歌,不同的演绎也就能够传达出不同情感,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理解,诠释方法自然也就有所不同。
昨晚和今晚的两场演出,区别在哪里?
歌曲,依旧是同样的歌曲,流行摇滚风格,和弦简单、歌词直白,虽然朗朗上口,但想要留下印象,甚至是进一步触动听众,却不是那么容易,在竞争激烈的音乐市场里,可能转身就被直接淹没。
但演绎诠释却有了不同,干净清亮的嗓音真正展现出了旋律的简单纯粹,进而呈现出歌词背后的真诚热情,反而是赋予歌曲宛若清泉般的情感,真正让人感受到发自内心的快乐和喜悦,以情动人。
锦上添花的是演唱技巧,无论是点到为止的高音,还是游刃有余的节奏,当然还有“老天爷赏饭吃”的音色和音准,这些扎实基本功的存在,让表演的情感传达在舞台上,就是没有魅力,就好像选秀节目里,观众总是惊叹着“真的唱得太好了”、“技巧堪称完美”,然而投票的时候,却还是投给其他人。
还有一种歌手,也许表演能够找到瑕疵,也许高音总是飙不上去,但置身于舞台环境,却总是能够光芒万丈,让观众不由自主地为之倾心,足以忽略那些不完美,沉浸于舞台表现力中。
这也同样是“老天爷赏饭吃”,万里挑一,嫉妒不来。
“正午”酒吧的表演场地还是不够大,不足以感受到舞台表现力是否存在,当然,山姆自己的见识也有限,没有能够拥有“慧眼”,即使舞台足够大,他也看不出罗南是否具备舞台表现力,但山姆能够肯定的是:
酒吧观众喜欢,那就足够了。
昨晚,一日国王乐队的表演并没有给山姆留下什么印象,但是,从昨晚最后一曲“不要放弃相信”开始,一直到今晚的演出,山姆可以明显感受到乐队气质的蜕变——与其说是整个乐队,不如说是主唱。
就好像……突然之间开窍了一般,整个表演的掌控与诠释完成升级,而且提升了绝对不止一个档次。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也许,站在悬崖边上摇摇欲坠的求生欲,确确实实能够激发出人类的潜能,最终完成量变到质变的推动;也许,这才是乐队主唱的真正实力,昨晚只是因为高烧不退而发挥失常,今晚回归正常水准。
不过,就山姆的个人观点来看,他更倾向于前者,因为整个表演的质感确实不同,后者的说服力不够,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昨晚的举动,反而误打误撞帮上忙了呢?
山姆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仅仅只是从经验做出判断而已,想法到了这里,也就没有再进一步深究,反而是轻笑起来,怡然自得地加入了酒吧听众的环境,开始享受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