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西游之我只是河神 > 第一百六十三章 谋神职谋灵宝

“回禀佛祖,这小鼎看着也不错。”

“我也料到你必然会要这小鼎,不过有一件事需要与你说明,这小鼎名为洞零鼎,虽然为中品先天灵宝,但是其唯一的一个功效便是吸纳其他的先天级别的灵宝从而再与之融合,生成一件先天级别的灵宝,至于品阶,也只是中品先天灵宝而已。”佛祖将那小鼎递给了林云,但是也说出了这点的来历与功效。

似乎有些鸡肋,但是林云想到了自己先天级别的东西倒有不少,可是用的不多,也许能创造出什么新的不一样的东西。

“多谢佛祖指点,此物虽然没有自主的力量,但是与我而言却是很不错了。”林云双手合十,持了一个佛礼,毕竟这是一件中品先天灵宝。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件事情需要你帮忙。”

嗯?

林云听了此言也是有些诧异,没想到堂堂如来佛祖居然也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还望佛祖直言,若我能做到必不会推辞。”

“再过些时日,你好和你的师傅一行人会遇到一位天地大能,他所住之处名为五庄观,这观中有一先天灵根,名为人生果树,想必你也有听过。我这里有一些九天息壤,这九天息壤可救活先天灵根,效用极大,你的任务便是将这九天息土壤找个合适的机会洒在那人生果树之下。”

如来说完将一抷平平无奇的土壤递给了林云。

但是林云入手便是感知到这九天熙攘的不同。

这九天熙壤颇为难得,功效也有很多,但是为何如来而让自己去撒,而且要找个合适的机会撒人生果树之下。

之前佛祖所言,背叛燃灯古佛的并不止骊山老母一人,而现在用这九天息壤去救人生果树,明显是在抢观音的功德,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但是背后所隐含的信息更是不少。

不过自己好像得罪观音,得罪的地方已然不少,多这一个少这一个也并不是什么大事。

“是佛祖,我知晓了。”

告别了佛祖,林云并没有立马回归取经小队,而是转道回了潜山洞天。

林云取出了洞零鼎,准备融合创造出一件新的灵宝。

至于被融合的材料,自然是望舒羲和和那先天两仪旗。

这两件都是下品先天灵宝,并且属性都是阴阳,倒是颇为类似,以洞零鼎融合创造一件阴阳属性的剑形中品先天灵宝倒是极为不错。

想到做到凌云将这三件元宝归置于一起输入灵气,只见这动灵点将这望舒羲和还有先天两仪旗吸入其中之后,开始了不可言喻的组织重构。

片刻后,这鼎、剑、旗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柄造型古朴大方,剑身稍微有些细长的青灰色灵剑。

这青灰色的灵剑与自己颇为亲昵,倒是有一种相识许久的感觉,并不需要过多的祭炼便可发挥其效用。

“似乎你还没有名字,我给你取个名字叫做云破天清,如何?”

只见林云说完这灵剑颇有灵性的微微颤抖,只见其剑一面浮现云破,一面浮现天清。

喜获新剑,林云心情颇为开心。

只是突然发现荒古女帝跟随自己来到洪荒之后,却是一件法宝都没有,似乎有些心酸。

刚刚林云已经查看过自己拥有的先天级别的灵宝,河洛图,十二品净世白莲,水灵珠,先天苦情树,昆仑镜,先天葫芦藤。

还有刚刚得到的一颗擎天石与新融合而成的云破天清。

至于其他的也确实差了些,对于大罗金仙境界的荒古女帝来说,增幅并不是很大。

自然河洛图与净世白莲作为林云安身立命的两张底牌,是万万不可动的。

水灵珠,蕴含无尽的先天水灵之气,对于修炼水属性的功法来说效果极佳,但是似乎林云一直把它当做一个大罗金仙战力的召唤物来用,有些太过浪费了。

当然这个东西对于荒古女帝来说也并没有多大效用,还不如自己留着。

先天苦情树志是有灵智的,它选择了林云,至于其他的品级还是低了些,对于大罗境界来说助力不会太大,这样林云就陷入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自己并没有什么可以赠与荒古女帝。

这可不行,毕竟是自己将她从沉睡中唤醒,带到了洪荒世界,现在还得拜托人家帮忙经营着潜山洞天,现在她连个趁手的灵宝都没有,着实有些说不过去了。

先天灵宝不是大白菜满地都是,想要获得一件都需要不少机缘,而等级高的更是千难万难才能获得一件。

不过林云倒是想到了一个可以快速获得先天灵宝的办法。

之前说过河神系统的主线任务是一份完整的河神成长计划,一共有七个阶段。

阶段一:修为达到天仙境界,并成为泾河档次的河流之神,奖励诸天世界下品先天灵宝一件。

阶段二:修为达到玄仙境界,并成为渭水档次的河流之神,奖励诸天世界中品先天灵宝一件。

阶段三:修为达到金仙境界,成为河水级别河流之神,奖励诸天世界上品先天灵宝一件。

阶段四:修为达到大罗金仙境界,成为洪荒世界星河之神,奖励诸天世界极品先天灵宝一件。

阶段五:待开启。

阶段六:待开始。

阶段七:待开始。

而现在,林云已然达到了金仙境界,但是自己只完成了阶段一的任务。

如果说自己获得相对应的仙职,那么便可以获得一件诸天世界的中品先天灵宝和一


状态提示:第一百六十三章 谋神职谋灵宝--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
http://www.520dus.com/txt/xiazai18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