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言情总裁 > 猛爹 > 第三百三十四章 我愿意

金萍可知道现在丁鹏的名气,可以好不夸张的说,他给谁写歌谁就能火!

可是现在他给自己写歌了,自己要唱丁鹏的歌了!

这一刻,金萍激动的身子都有些轻微的颤抖,她怔怔的看着手里的两首歌曲,瞬间就被这两首歌给吸引住了。

这是两首非常独特的歌,她是个专业歌手,一眼就能够看出来这两首歌的非凡之处。

可也正是因为看出来了,所以才非常惊讶,只是金萍毕竟是曾经红过的风云人物,在激动之余还保持着清醒的理智。

“丁先生,我......我帮丁叮并不是为了讨好你。”金玲说道。

丁鹏笑着点头,道:“我知道,不过这两首歌我想了想也只有你能唱,因为太难了,我听丁叮说过,你好像学过戏曲,另外你的花腔女高音也很好,高低音跨度很广,正好适合这两首歌,尤其是其中一首,可以说完全是为你量身打造的。”

“我......谢谢丁先生,谢谢。”

金萍的眼泪在眼圈里面直打转,她渴望成功,可是自从自己的名气降低下来之后,已经根本就接不到好歌了,那些有名的作词作曲人都给那些如日中天的歌手写歌去了。

她其实早就想过一些事情,她打算再在歌坛等待一段时间,如果到时候还没有好歌,那自己就退出乐坛,往其它方向发展一下。

只是自己心里非常不甘。

自己喜欢唱歌,只是没有好的作品而已。

现在丁鹏的这两首歌对于自己来说简直就是救命稻草,她知道凭借着这两首歌自己完全可以冲上高峰,不,甚至比自己最红的时候还要火!

“不用谢,虽然你帮丁叮不是为了回报,不过我不会让你白白帮我女儿,这是你应得的,这两首歌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完全能够将你带到一线歌手行列。”

听丁鹏说两首歌就能够将金萍这个人气没落的歌手给带到一线歌手行列,赵月光几个人是彻底激动了,都想看看丁鹏给金萍写的是什么歌曲。

“金小姐,我们能不能看看丁先生写的这两首歌?”赵月光道。

金萍看了看丁鹏。

丁鹏笑道:“它们现在属于你了。”

金玲激动的点点头,然后将纸递给了赵月光。

赵月光也挺激动,接过来之后赶忙看,然后潘大宝几个人也挤了过来。

看到第一首歌,赵月光几个人都愣了一下。

“左手指月?这是什么歌?”

“看歌词好像有点古风的韵味。”

“这歌词写的太大气磅礴了。”

“卧槽,我爱死这首歌的歌词了,热血沸腾啊。”

几个人说着,赵月光开始慢慢的念了起来。

左手握大地右手握着天

掌纹裂出了十方的闪电

把时光匆匆兑换成了年

三千世如所不见

左手拈着花右手舞着剑

眉间落下了一万年的雪

一滴泪啊啊啊

那是我啊啊啊

......

念着念着,赵月光的手不知不觉的握成了拳头。

等到念完之后,赵月光一拳砸在了办公桌上,感叹道:“这歌词根本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写出来了,也只有丁先生这样的神作词人才能做到,而且还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潘大宝也是摇了摇头,笑道:“每一次都知道丁先生的不凡,可每一次都会被震撼到。”

“丁先生,有时候我真的好想敲开你的脑袋看看你的脑瓜子是怎么长的,让人羡慕嫉妒恨!”欧阳山笑道。

丁鹏哈哈笑了起来,道:“那可不能敲,敲坏了就彻底不能用了。”

“看下一首下一首。”金如海催促道。

赵月光将纸张翻了过来,在纸张的背面还有一首歌。

“阿刁?这又是一首什么歌?”

“看看歌词。”

“边藏?这是写少数民族的歌?”

“好像是写一个边藏的女孩子。”

“卧槽,这个词......震撼人啊这。”

没错,丁鹏给金萍的第二首歌就是阿刁。

这是一首曾经被埋没的歌,被一个女孩子在舞台上翻唱了出来,直接引起了一阵巨大的轰动。

这是一首歌颂坚强的歌曲,一首歌颂自由的歌曲。

那个像男孩子一样的边藏女孩,那个不向多舛命运低头的女孩子,在逆境中活的阳光灿烂。

阿刁住在边藏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栖息在山顶上

阿刁大昭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我们聊着过往

......

命运多舛痴迷淡然

挥别了青春数不尽的车站

甘于平凡却不甘平凡的腐烂

你是阿刁你是自由的鸟

歌词看完,所有人都不可思议的看向了丁鹏,片刻后又看了看金萍。

因为他们突然有一种猜测,这首歌丁鹏是不是专门给金萍写的,因为金萍太像歌词中的阿刁了。

她辉煌过,可是后来却没落了,被快速的淹没在了无尽的歌手海洋中。

很多人都曾经说过,她这一生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不会再起来了,但是金萍却不这么认为,她到处找人写歌,到处碰壁,但是每一次都是淡然一笑的从容面对,然后再接着下一次的碰壁,失败,然后继续努力。

她就像一根无法压制的弹簧,总是想要伸开自己的腰,向世人展现自己的美。

所以她才会在制作的时候加入自己的想法,因为她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内心,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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