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本以为:离开君临这是非之地回到长城后,依靠着守夜人产业的财力和在军团中的职务,他再也不用低声下气地费脑筋、靠嘴炮来摆平麻烦或解决困难了。可惜事与愿违,与莫尔蒙司令再度相逢,老家伙交给他的第一个新任务,就又是要去说服别人帮忙。
幸运的是,这回的目标还算好对付。
山地氏族部落,依靠在狼林以北的山脉中打猎采集为生,与北境诸侯和守夜人历来都只有互惠互利的关系而无利益冲突,关系亲密,天然好感度就为正值。再加上贫穷、性格骄傲、对荣誉敏感等特性——这样没见过世面又好面子的家伙,其实是最容易搞定的对象了。
艾格采取的方案就是,带着尊敬、礼物和空头支票前去拜访。
***
和大部分守夜人一样,莫尔蒙对艾格定期送往长城的“赎金”基本满意,压根就没打算召回、更别提指望这个自己亲自任命的“首席后勤官”能自觉回长城了。
所以,当艾格出乎所有人预料地带着人马重新出现在黑城堡,还一抵达就马上参与战斗时,不知道他其实是北上来避祸的莫尔蒙顿生此感:自己之前的一切提防和控制手段,仿佛都成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艾格现在一跃成了他最器重的下属之一。
北方人的想法很简单:这样一个头脑灵活,论个人对军团的贡献无人可敌,还肯在长城最危险的时刻主动返回的手下,还有什么理由不信任?
……
当艾格出发前去拜访山地氏族部落,并向莫尔蒙要求让詹姆·兰尼斯特及其部分同伴的护送陪同时,熊老并没丝毫犹豫便答应下来——之所以点名詹姆,除了考虑到弑君者的身手不凡外,也有“把自己与重要剧情人物绑在一起”的本能习惯作祟。
在二十名新晋游骑兵和直属自己的十个侍卫陪同下,他先来到了影子塔南部离长城最近,也是山地氏族部落中最大一支:菲林特氏族的居住地。
“群山中的”菲林特氏族。之所以要加前缀,是因为在北境冰冷而漫长的历史长河里,这个庞大的氏族中有些能人走出群山,建功立业,获得了城堡、封地和伯爵爵位,从而创立了各自的分支家族——为与寡妇望和菲林特之指的两个同姓家族作区分,才必须得强调“群山中”这个生存之地。
而留在山中的菲林特们往往更喜欢另一个称谓:“最初的菲林特”。
山地氏族的好客名不虚传,在献上礼物:一套泰温捐助的全身甲、几柄刚刚开锋的崭新钢制武器、一小堆黑曜石制品和一些来自南方的小玩意……并报上姓名身份后,艾格和詹姆受到了热烈的欢迎。这帮群山中的人并没有艾格以为的那样消息闭塞,十分出乎预料的——他们不仅听过自己“异鬼杀手”的名头,居然连詹姆的外号也说得出来,最有趣的是:“杀过两个国王那家伙”来了的消息,还引来了不少年轻人的围观。
氏族首领托根亨·菲林特亲自设宴接待了来访的守夜人,艾格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多山珍野味,酒足饭饱,才向对方说明来意。
“这半年来,菲林特氏族也多次遭遇了野人的掠袭……说实话,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很愿意帮助守夜人。”
老菲林特相当爽快,一点也没有推拒的意思——道理很简单,群山中的菲林特氏族和最后壁炉城的安柏家是北境离长城最近的两家,长城有什么闪失,他们最先倒霉,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但奈德大人的儿子去南方和狮子打仗,族中派了三十个勇士助阵,剩下的汉子本就不多……假如走太多去帮守夜人,我们自己遭遇袭击时就麻烦了。”
并非拒绝帮忙的借口,而是菲林特氏族确实自身也需要武装力量的保护——不是每个从大峡谷翻越到长城南来的野人都是曼斯·雷德派出的精锐,翻过墙后便会目标明确地赶去守夜人据点和“乌鸦们”拼命……其中更多的只是想跑到南方躲避异鬼和凛冬,活下来罢了。
而在南下过程中,缺少食物和交通工具,就只能沿途抢了。
“这倒确实是个问题。”艾格想了想问道:“菲林特氏族共有多少人?”
“一千多嘞,也许快两千,没数过。菲林特是个很大的氏族,但我的族人并非全住在一块,而是几百几百地凑成一团团,共五个村子。”老菲林特说道:“长城需要多少人帮忙?要是几十个的话,我二话不说随你们挑,但是再多,就实在无能为力了。”
几十个?就算四十多个氏族每族都出几十,那也远远不够,更别提那些小的氏族一共才几百人了:“那不够,大人,我希望越多越好。”
氏族首领耸耸肩:“很遗憾我的朋友,必须得有足够的战士留下,不然等野人跑到我家里来时,我拿什么保护老人和孩子呢?”
老菲林特的态度已经很好了,作为客人和朋友,艾格不可能提出让对方放弃保护自己人这种无理的要求。长城要守卫,氏族部落的老人孩子也需要保护……他喝了几口氏族自酿酒,沉思一会,忽然捶了下桌子:把氏族部落中需要保护的老人孩子迁到需要守卫的长城去,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
“菲林特大人,如果我提议让您的整个氏族都迁出山,到赠地中靠着长城居住,您会考虑吗?”
“到赠地中居住?”老菲林特从来没想过这种可能,眨眨眼:“这倒确实一举两得,可我的氏族靠山吃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