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废话了,抓紧来吧,我都等不及了!”陆平把手上的砍刀往旁边抽打了几下,一片片泥灰顺势脱落而下:“要不是为了领略你的这三个什么狗屁机关,我刚才就已经送你们上路了,我陆平很有兴致陪你们玩儿到最后,看你们在无计可施的时候,再把你们送走。我一向很仁慈,争取让你们走时不留遗憾。”
张浩东神色一收,果断地按下了第二个开关。
这实际上是一个信号。
房顶上方的侧面位置,有一个手机大小的凿洞,一支安装了消声器的枪口,悄悄地伸了出来,径直地指向了横梁上坐着的陆平。
确切地说,这是一把顶级的狙击步枪。
操控这把狙击枪的狙击手,是张浩东高价雇来的杀手,布达斯雷森,是个外国人。
雷森曾经在国外军队服役,是一名百发百中的优秀狙击手,退役后闲了三年,钱财造光,便开始接触黑市上的生意,但渐渐觉得来钱还是太慢了些,便开始接一些高风险高报酬的人命‘生意’,在某国时,他曾经受雇于各类势力,成功狙杀过三名政府大员,六名豪商富贾,以及十二个亡命之徒,无一失手。
因此他开始习惯了这种刺激的生活。
并且一传十十传百,他的名号在地下世界叫的很响,生意也异常火爆了起来。
天华集团最不缺的就是钱,张浩东为了请他出山,花费了七百万美元。
因此他这次为替少爷报仇,可谓是费尽了心思,并且投入了大把的精力和金钱。没办法,谁让这个陆平是得罪了黄董的独生子呢?
是啊,你小子能侥幸躲过钢珠,但能躲过子弹吗?
尤其是雷森的子弹。
锁定。
击杀。
对于一名优秀狙击手来说,杀个人无非只需要这四个字。
当然对于雷森来说,是两个英文单词:
l !
kill!
呯!
一枪完活!
墙那边的雷森,根本不会去关注有没有击中目标,因为这对他来说毫无悬念,更何况是这么近的距离。
收工!700万美元到手!
“tsy !”雷森自言自语了一句,便要收回狙击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