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到了工作时间,钟逸晃晃悠悠来到了内城的千户所,霍单随后而至,他凑近钟逸身边道:“宅子已经处置妥当了,老管家问什么时候将剩下一万五千两送过去。”
一听银子,钟逸立马头大,他先前约定先交订金后交尾款,只是不想体验银子瞬间流逝的感觉,不过这一万五千两始终留不在手里,迟早是要交出去的,他倒想做赖皮,可京师这种地方,无论谁都不能小觑,说不准一个普普通通百姓的身后便是皇亲国戚呢,再者来说,能够拥有这等平级宅子的主人,想必也不是什么凡人,钟逸忍痛对霍单道:“今日正午前,你派人送过去吧。”
霍单点头应下。
进了所内,属下一一行李,钟逸微微颔首算做回应,接着几名百户如约而至,这几位都是京师本地人,而且在内城当差也有几年光景,更有几位,已有十年之久,昨日钟逸便拜托他们带自己熟悉内城他们管辖的地区。
连带着霍单,几位百户领着钟逸,在京师街上视察和熟悉管区。
管区地处内城,相对外城而言干净整洁了许多,没有那些乱糟糟不成规划的摊子饭馆青楼暗门子,内城里面就算偶有商铺和摊子,那也是极为整齐统一的摆放在指定的位置,虽然这样的变化并不影响什么大局面,不过看在眼里,确实让人赏心悦目,只不过相对于东都来说,寥寥店铺,收的平安银一定少上很多,这对于异常缺钱的钟逸来说,并不算一个好消息......
一路走来,钟逸终于看到了京城的销金窟,内城的青楼楚馆没有那么多夸张的拉客老鸨,老鸨和小姐们如同大家闺秀一般深藏在楼中,又好像良家少妇,不见外人,可其实谁都清楚,她们是什么样的货色。
白天通常是歇业时间,毕竟这算不得什么上的了台面的事,可在这个年代,却又不会违反例法,相反,很多王公大臣还特别提倡,不过也只是暗地里提供帮助,明着他们便是克己复礼的君子,当夜晚隐藏他们的身份时,一个个变成了美色熏心的野狼,急不可耐的撕开了伪装的面具。
掌灯时,藏身青楼深处的“大家闺秀”一个个不急不徐地化个淡妆,摆足了架势像只高傲的孔雀般慢悠悠地晃出来,接受文人雅士们的追捧,如此闪亮登场的方式,如此高傲如冰山雪莲的脾气,与前世的女明星不遑多让。
到底时代不一样,如今大宁朝最贱的商人过了几百年竟成了连官员都不得不仰其鼻息的大老板,妓女呢?几百年后基本都叫明星了,贱的都变贵了,反而最贵的读书人过了几百年,却变得一文不值......
变化总是顺应时代的发展,一旦人们满足了基本的衣食住行,便会想要提升精神层面的享受,所以才会出现娱乐至上的年代,正是因为太闲,才会出现无数的吃瓜群众,无数的热点,或许这正让一些人的身份产生天翻地覆的原因吧。
一众百户的陪同下,钟逸仔细地查看着属于自己的管区,每一个商铺,每一家住宅都暗暗记在心里,这是他日后的经济来源,容不得他不上心,银子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硬通货,人们总要想方设法赚到,从没人嫌多。
......
......
阴谋来得很快,毫无准备便突发而至。
人来人往的内城大街上,一名挑着担子的小贩迎面走来,小贩是个光头,三十多岁年纪,大约中年谢了顶,已然是个秃子,虽然本身气质让人难以恭维,不过担子里的东西却不俗,那是一本本旧书,这个文人至上的年代,书显然是与文人息息相关的东西,所以卖书的人,地位俨然上升。
也正因此,钟逸才多加注视了他两眼,不过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巧妙,这随便的两眼,竟然救下了自己的命......
走到钟逸等众人身后时,小贩突然将担子一扔,接着从担子内抽出一柄雪亮的匕首,闪电般插向钟逸的胸前!
匕首去势若流光,眨眼间即将刺进钟逸的背部。
钟逸注意力本就在他身上,这番快如闪电的动作自己落在了钟逸眼中,可就算如此,钟逸仍是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等他缓过来的时候,匕首已经到了他的后背了,钟逸下意识低下了身。
但就是短短的几秒,让必死的张钟逸得到了喘息。
陪在钟逸身边的霍单隐隐听到破空声,感觉不对劲,扭头望去,恰好看见那一道雪亮的刀影。
小贩一击不成,便想要再次出刀。
这个时候,街道上的人已经多了起来,人群拥挤,让钟逸在狭小的空间内退无可退,匕首逐渐在眼中方法,这次,是冲他头来的......
说时迟那时快,霍单几乎出于身体本能,将腰间一直按着的绣春刀鞘往上一扬,贴住了钟逸的头,锵的一声,本该刺向钟逸头部的匕首刃尖被刀鞘挡住,强烈的惯性顶着钟逸向后一踉跄。
“有刺客!”霍单大叫。
众人一楞,还没反应过来,便见秃头小贩眼中闪过一抹失望,接着把匕首往身后围墙一扔,又从担子里摸出一块石头,在众人愕然的目光注视下,狠狠朝他自己头上一砸,鲜血顿时如泉水般喷涌出来。
被血糊满脸庞的小贩扔下石头,就地往地上一坐,担子里的书散落在他周围,然后凄厉地放声大喊起来:“锦衣卫千户打人了!我要告状!告御状!锦衣卫便可以无法无天了么?还有没有咱穷人的活路了?”
话音刚落,周围几个茶肆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