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全都不及,他即将再次面对达西这件事,来的令人无措。乔治知道,达西肯定会来朗博恩,并邂逅聪慧美丽的伊丽莎白-班内特小姐,成就一段爱情佳话。就跟他注定要被派往麦里屯一样。
乔治挑挑眉,反身一跃,靠坐在宿舍的窗台上,双腿散漫的搭到外面,有一下没一下的乱晃着。一边抽着烟,一边无聊的数着星星:达西说过,为了继承人,他总会结婚的。
今天,到这个小镇刚落下脚,就有乡绅问乔治要不要买庄园,或者租房子,听得乔治直想笑。对,他现在确实是钱多的没地方花,也从未出现过舍不得花的情况,但这不代表他要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浪费。
乔治是习惯于享受漂泊生活的人,就连在伦敦,他都还租住于侯爵的府邸,也从不使用贴身仆人。上流社会崇尚的那些潜规则,他一直很难接受。
有些人,就算穷的像乞丐,却还是要花钱雇个仆人,不然会被认为有失身份,甚至连穿衣服都要由别人代劳。难道不认为,这是在暴露个人隐私吗?
封地,乔治也是有的,是侯爵治下的一个郡。那套房子,乔治至今也还没去看过。和伦敦一样,他一直住在侯爵的府邸,而侯爵也异常欢迎他这样做。
首先,侯爵的女儿全都出嫁了,夫人已经年过半百。而侯爵所有见不得人的秘密,乔治几乎全都知道。对侯爵来说,乔治是最合心意的狗,最锋利的剑,只有让乔治全面了解这些信息,才能更好的为他服务。这么能干得力的部下,还愿意这么听话的时刻呆在他能看得见的地方,这真是太完美了。
这也是侯爵派乔治来麦里屯的原因之一,因为别人,他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