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提前打招呼的话,他们一定都不会同意的,与其和公司的人周旋,浪费时间,不如我以实际行动来得更迅速一些。”
如果何洛川说,在流量上,他排第二的话,那就没有人敢称第一。
作为如此吸流量,走到哪儿都散发着金光的退圈,哪个会同意?
如果何洛川走了,经纪公司不知道要损失多少钱。
在演唱会上忽然发声,虽然太过于鲁莽,但无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大川,音乐是你的梦想,你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了?”
何洛川深深地看着她,“比起音乐,我有更想要守护的东西。”
说着,何洛川看向米岚,“岚岚,你能回避一下吗,我想和夏美妞单独说几句话。”
米岚当然知道何洛川想要说什么,看了时初夏一眼,就走了出去。
“大川,你想和我说什么?”
何洛川朝她招了下手,“夏美妞,坐这里。”
虽然不知道何洛川要做什么,但时初夏只是在床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夏美妞,还记得当初,在f国的时候,我们第一次相遇吗?”
时初夏觉得何洛川这话题转得有点儿诡异,他们刚才不是在讨论,他忽然退圈的事情吗?
“这个我当然记得,说起来,你当初坐在f国的人民广场上弹吉他,感觉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时初夏带着出生几个月的时晋白,到了f国生活。
一个单亲妈妈,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有多么地艰难,只有时初夏自己知道。
也是在那个阳光明丽的午后,时初夏在人民广场发广告,来回的人流很多,但没有几个人愿意接过她手里的传单。
天气很热,时初夏的嘴唇都干裂了,却舍不得花钱去买一瓶水喝。
因为发了太久的传单,加上天气又热,时初夏精神有些恍惚。
结果一不小心,就被人给撞了。
那人走得很快,在撞了时初夏以后,非但没有把时初夏扶起来,反而还头也不回地走了。
时初夏被撞倒在地,传单也跟着散落了一地。
膝盖和手肘都是火辣辣地疼,但时初夏却顾不上这些,只顾着抢救地上的传单。
因为传单散落在地上,来往的人又多,不少传单上都被踩了脚印,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帮她捡传单。
就在她急得满头大汗的时候,忽然,一只修长的手伸了过来。
不仅帮她把散落的传单都给收了回来,而且还折过来,扶住她的手臂,“广场上那么多人,趴在地上,小心被踩死。”
那是时初夏第一次看到何洛川,在看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时初夏只想到了两个字。
妖孽。
没错,何洛川长得非常好看,比女人还白皙的肌肤,明朗的五官,他的眸子是浅棕色的,对视上,给人一种四月旭阳的感觉。
“谢谢你,不过这些传单都没有用了,丢一罚三,我这一天也算是白干了。”
何洛川看着她,忽然就笑了,“如果你愿意听我唱歌,你损失了多少钱,我补给你。”
一听这话,时初夏不由笑出声来:“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听别人唱歌儿,也可以赚钱,你这里缺长期听歌的吗?”
其实,时初夏完全是开玩笑的。
不过她还真的就跟着何洛川,男人抱着一把吉他,坐在石阶上,她则是坐在旁边。
看何洛川修长的手指,无比娴熟地弹奏着琴弦。
已经过得太久远,时初夏已经记不得何洛川当时唱了什么。
但她只记得,这歌很好听。
在何洛川唱完之后,她立马鼓掌:“真好听,你唱得这么好听,不去当歌星,实在是太可惜了。”
“是吗,只有你觉得我唱得好听,我的家人都觉得,唱歌是没有出息的人,才会走的路。”
闻言,时初夏立马反驳道:“有一句话叫,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天赋不同,我觉得你唱得就很好听,这歌儿我以前都没听过呢。”
“这是我自己写的。”
时初夏一脸惊讶,“你还会自己写歌,真是太厉害了。”
“我写过不少歌,这首是我迄今为止,比较满意的。”
时初夏听得非常感兴趣,“你还写过什么歌,我可以听听吗?”
于是乎,这一下午的时间,何洛川都在给她弹奏清唱。
人民广场上,走过路过的人很多,也有人驻足看坐在石阶上的这两个人。
不过更多的人,都是擦肩而过。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曾经淹没在人海之中,拿着一把吉他,没有人愿意为他驻足的男人,日后会成为天王级别的巨星。
“你写的歌都真好,我很喜欢,放心,现在没人听你唱歌,是他们没有发现你的潜力,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粉丝!”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和他说,愿意成为他的听众。
何洛川正想要说话,时初夏忽然一拍脑门儿,“糟了,大白该饿了,我要回去了,明天我再来听你唱歌,拜拜!”
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时初夏几乎每天快到傍晚的时候,都会过来。
听何洛川唱几首歌,偶尔时初夏还会点评几句。
直到后来有一天,那个黄昏,时初夏手里拿着一张海报,朝着他跑过来。
“大川大川,我刚才看到有个电视台,在选秀,你唱得这么好听,可以去试一试!”
像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