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手中的铃铛突然震了一下。小姐吓了一跳,忙敛了笑容。
公子却有些慌乱:“在下失礼,姑娘赎罪。”
他顿了顿,又道:“姑娘不必害怕,这酒庄中虽有鬼气,但却十分淡薄,想来是这鬼受不了酒气,逃到其他地方去了。”
说着他便拎着铃铛跑了出去,小姐还在羞愤欲死之中挣扎。
却见公子回头道:“对了,在下李云齐,不知姑娘芳名。”
小姐愣了愣,一时有些恍然,自己的本名早已记不清了,而现在的名字……她这才发现,自入了这身体,尚未有人唤过她的名字。那男人不是叫她“兔崽子”便是“混蛋”、“赔钱货”,镇上的人更是“喂”来“喂”去的。
她的视线落在对面门楣的“闲笑酒馆”上,“唐闲……宵。”
“闲宵……好名字。”公子一笑,又回头跑了。小姐急了,当街叫了他一声。公子脚程极快,已经走远了。
小姐怅然若失地倚着门,眼睁睁看着那公子消失在视线中。未料到不一会儿,这公子竟然又回来了,手中还拎了两壶酒。
他将两壶酒放在桌子上,然后笑道:“酒本是辟邪之物,能抵抗一些较弱的鬼,酒越烈,鬼越是害怕。同时它又是壮胆之物,唐小姐晚上若是害怕,就喝上一杯再睡,那些小鬼怪近不了身。”
小姐偏过头,看那壶上写的是“半缘”,不禁局促道:“这……可是镇上最贵的酒。”
公子一愣,忙道:“方才是在下打搅,还得罪了姑娘,姑娘若是愿意原谅在下,这酒,就当作是赔罪。”
小姐早已被这酒香迷得晕头转向,她自小就闻着最好的酒长大,却只喝过自己酿的那“水酒”,此时美酒当前,根本无法拒绝,只道:“我与公子有缘,不如共饮一杯?”
公子见她两眼放光,抿了抿嘴唇,笑道:“这酒是我给唐姑娘赔罪的,焉有自己喝了的道理,姑娘若是不介意,不妨……”
他看了看四周,“给我一杯亲酿的米酒尝尝?”
小姐:……
小姐道:“我这米酒……上不得台面,李公子还是……”
公子摆手道:“有什么上不得台面的,我听人说米酒打蛋最是好吃,可否劳烦姑娘给在下烧一碗来?”
小姐从未下过厨,即使用了这幅身子,因她爹一向以酒当饭,她便自己烧点面条之类的打发,原先觉得难以下咽,后来实在饿的慌,习惯便好了。
小姐开了好几坛酒,闻一闻便知和外面那坛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实在没办法端出去给人家吃,于是悄悄烧了碗面条,上头卧个蛋端出去,尽管这面条的卖相不佳,但味道总比那米酒稍微好些。
公子见她端了面条上来有些错愕,随即了然道:“空腹饮酒着实不好。”
他见小姐只端了一碗,道:“一起吃?”
小姐脸都红了,心道这人初见面便邀她同食一碗面,也不知是哪里来的流氓。她不情不愿地坐下来,拿了双筷子,正准备动手,却听公子道:“姑娘,你这里可还有碗?”
小姐“刷”地站起来,又觉得自己失态,瞥了公子一眼,公子正不明所以地看着她,她赶紧应了,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样子溜去厨房另外端了个碗。
公子吃面条时的表情十分微妙,咽下去以后硬是清咳了两声,他抬头看了看小姐,小姐的眼睛一直没有从他脸上离开过,此时见他看过来就弯起眼睛笑。
公子又埋头继续吃。
吃完后还向小姐讨那米酒加蛋,因为他刚刚把那个卧着的蛋给了小姐。
小姐只好磨磨蹭蹭地去做,其实这米酒加蛋她是知道的,还特意扒墙学过,因此也烧的有模有样,只是原料不好,什么也救不起来……
二人对饮,公子居然对米酒加蛋赞赏有加,而小姐在他的笑容中才发觉,大概因身子是人的缘故,自己毫无顾忌地饮了这烈酒竟没有任何不适反应。
她便放开了痛饮,公子还劝她少喝以免伤了身体,被她用微红的眼睛一瞪,又不说话了。
后来公子便成了店中的常客,有时一月来好几次,有时一个月不见踪影,但每次来都会带着美酒给小姐解馋,自己则以一碗米酒加蛋作陪,用他的话说,是“以俗酒配美人,便宜它了”。
小姐曾多次提议再给他烧面条代酒,因为以小姐的眼光而言,自己酿的根本不算酒,但是均被公子否决,他坚持要喝店中米酒,声称自己“就好那一口”,小姐便也由得他去了。
小姐见他每次带来的酒都是美酒,担心他破费,公子便悄悄跟她说,谦雅山庄中美酒甚多,少一两壶不会有人发现。二人笑做一团。
他不来的时候,小姐便时常坐着发呆,还常常蘸着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待清醒过来,发现满桌面都是那李云齐的名字,又羞又喜地连忙擦掉。
镇上的人从未见过如李云齐这般出色的人,他衬得那小小的米酒庄越发寒酸。于是渐渐出现了一些谣言,这些传言愈演愈烈,店门口出现第一张“声讨状”的时候几乎半个镇子的人都来了,人们在店门口指指点点,讨论得热烈。
“……一看就知道是妖怪变的!你还敢看她!小心她晚上来吸你的精气!”
“也不知道用了什么魅惑功引得那公子来!哟,你瞧瞧她,成天在店里走来走去的给谁看啊!”
“可惜了那小公子!被她迷了心窍!”
“劝他也不听!害人哟这妖怪!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