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大唐的旗帜 > 第69章 识字且记日记的小姑娘
“你还别说,这事我也好奇,还特意打听过。不过打听到的理由倒是很简单:这家店的东家苏展有一次去巴特家的酒肆吃酒,他妹妹容娘出来招待客人,就与苏展互相喜欢起来。巴特虽然不愿意,但妹妹自己愿意,又怕妹妹与苏展私奔,不得不答应了。”李全道。

“够巧合的,足以编写一本传奇了。”刘錡正笑着回应,忽然又看向柜台那边。

李全也顺着刘錡的目光看去,嘴角带上富有深意的笑容说道:“原来如此,你不是看上了老板娘,是看上她女儿了。”

“可不是你说的这样!”刘錡立刻说道。

“还狡辩。”李全笑道:“你适才是不是在看文娘?”

“确实是,但是……”刘錡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全打断:“既然你承认便好。文娘是否长得十分漂亮?”

“确实不难看,但是……”他的话再次被李全打断:“既然你承认她漂亮,又承认适才在看她,不是看上了她,又是在琢磨甚?”

“好吧,我说实话,我适才确实是在欣赏文娘,但这只不过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单纯欣赏而已,可没有你说的那意思。”刘錡被逼不过,只能说道。

“欣赏不就是看上了么?”李全笑道:“还狡辩甚?”

刘錡还强锤死挣扎着反驳,但李全已经滔滔不绝的又说起来。“文娘确实不错。她今年才十二岁,若按照突厥人的实岁计算,才十一岁,但已经生的花容月貌,身量也与其母不相上下;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她只要吃得好些,将来成年了屁股定然浑圆,宜生养。”

“她父母也必定愿意把女儿嫁给你,哪怕是做妾。你先下已经是折冲都尉,将来前途不可限量,谁家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你?我若是有个与你年岁相当或稍小的妹妹,一定嫁给你。自然,只能做正妻。”

“不过即使如此,你若是现在提亲也太早了。她才十二岁,女子最好的年华是十六七岁,你等她十五岁以后再迎娶更好。不过可以先提亲,把人圈到你怀里,以防她被旁人捷足先登。”

“我还打听到一个消息。文娘是识字的。她不仅识字,而且还喜欢写日记。还有……”

‘这都啥跟啥啊,八字还没一撇你这说的倒是欢快。’面对李全喋喋不休的话,刘錡有些哭笑不得,赶在李全说的口渴举杯吃酒的间隙说道:“你不必再说了,我现下并无纳她为妾的意思。不过,”顿了顿他又说道:“文娘竟然识字?还喜欢写日记?”

刘錡对这一点很好奇。识字率极低的大唐安西,一个小店主的女儿为何会认字?她又哪来的钱买笔墨纸张写日记?

“听说是这里有一个教书先生,苏展将自家儿子送去读书。白日吃饭吃酒的客人少,文娘也不在自家饭馆待着,偶尔会来教书的房屋外面玩,等着兄长下学一起回家;因见只是一个小姑娘,又仅仅偶尔在外面看两眼,教书先生也就没在意。却不想文娘就这样竟然学会了数百字,能够看中官府的告书了。”

“至于纸张。她家有一亲属在本地的造纸作坊当伙计,偶尔有那几乎不能用、造废了纸张就带回来给她。她就将木炭削的极细,在上面写字,也用不着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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