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紧了紧衣服回床上倚着墙坐着,又嫌呼后背冰凉,便将枕头垫在身后,脑袋磕在墙上。与我仅一墙之隔的,便是彻雪的榻席,我心里乱极了。一想到欧阳情注视着我的目光,我便心跳的都快要蹦出来。一想到她那媚若无骨的手,我便嘴里酸酸的,不由得生生地吞口水。这是怎么的了?我怎么会那么奇怪?
我脑子灵光一现,莫不是中了毒?或是她身上沾了什么药?亦或是不是那茶水?
这不对啊,她在席间与李洛洛挨得那样近,其他几个人也都喝了她奉的茶,我紧着留意了,她绝对没有动手脚的功夫。况且入席其他几人却也丝毫未见异常,何故就独独我这样难受,连看她一眼都觉得心神恍惚,那感觉就像是……
在梦里见了彻雪,与她……
我摇摇头,想把这臆想甩出脑子。
我哪里敢奢望她呢?也无非是借着酒劲而已。
我目光黯淡了下来,转眼瞥到让我放在床边上的布偶兔子。想了想便抬了身子取了过来,搂在怀里。
这是师傅让莫微寒交给我的。
我在秦岭桃花岛的时候,师傅总是与我娘亲在一起的。她每年都会在我们这里住半年,剩下半年周游四方,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是在院子里,吃着娘亲做的点心,听师傅讲故事。
她也会检查我的功夫,有时候偷懒了,便会让她罚我去墙角站着,然后让娘亲烧上一桌子我最爱吃的菜,却偏偏不我叫我上桌来。
但第二天,娘亲就会给我做兔子馒头吃,里面还偷偷藏了甜甜的红豆馅。
那时候多好啊,什么也不用想,只要天天都有好东西吃,能跟街坊几个差不多岁数的丫头小子一起出门爬树疯跑,晚上回到家能缩在娘亲怀里耍赖,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了。
我并未有一点抱怨现在的意思,活到二十几岁,琦凤十八省六十四城九十三镇,我已去过十之有三,比起很多死扎根的人来我算是脚底下生风的。不管是情愿还是不情愿,这一路上我也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事,见过各色各样的人。即便是那龙之乡我也冒死去闯了一遍。我现在活的这样好,大抵娘亲在天上看着,也会欣慰的吧,我虽然最落魄的时候做着梁上的勾当,但那又能如何,天下三百六十行,有能填饱肚子的能力,总比饿死他乡要强。人活着,能要脸的时候且要,要不起的时候谁还管那些,大风大浪里头能安安稳稳地活着,才是最能耐。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龌龊,我凭自己的能耐过日子,总比那些养在深宅大院的蛀虫强百倍,比起死人,我能活着就是最大的荣耀。
你以为江湖那么好混,你以为苟延残喘就那么容易吗?
那样浑浑噩噩活着,亦或是一心向死的人我见了许多。
这样想来,我是尤为敬重我师傅的。
因为娘亲告诉我,师傅她活了好几百年,时间如洪流般默不吭声地从她身旁将一切尽数卷走,不变的,仍是她,恬淡地活着。只为了千年前的一个或许对方都不曾在意过的承诺不懈努力着,但即便是这样,也并未扰乱了她秋时赏月,春日采青的心境。或许就是因为如此,她的脸仍旧是昔时容颜芳华。
我依稀还记得,那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后院桃花最美最美的时节,师傅抱着我坐在她膝上,她说,人活着,最重要的事就是要惜命。这世界上庸庸碌碌的人千千万,即便是心无欲念追求也一样开开心心地活着,但是若是死了,就真的想做什么都无能为力了,更别提心心念念的牵挂和愿望了。这话在我后来颠沛流离的生活中一直支撑着我到现在,被我视为人生信条。所以我一直很务实,我怕死,更怕不明不白的死。所以我一直竭尽所能地续着命。只要活着,我就能做想做的事,就能去更远更美的地方。遇见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最终也必将会得到幸福。
这话虽然因着年岁渐长,也渐渐觉得当时目光狭隘,有时候也会想,其实像我这样无牵无挂地这样活着也没什么不好。所以我不恨我爹,也丝毫不介意那些权贵家小姐在背后偷偷地嚼舌头我是姓秦还是姓陈。
我乐则全家乐,我忧也就只是我一个人的事。
忽然想起来几年前跟小夏吐着瓜子皮闲扯,他说我就像支没有根的野草,好像被风一吹就能被吹的无影无踪。那时我虽然嘴上逞强,但是听他这么一说,心里还是觉得难受的紧。并不是我选择孤身一人,而是,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得到幸福,可惜倒霉更偏爱我一些罢了。
我捏着兔子的耳朵,揉着它的脸,使劲的扯着,想把那三瓣嘴抻开看看能不能咧出一个笑脸来。
摸着摸着,我觉得有一个硬东西扎了我手一下。
倒是不太疼,但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这是怎么回事。我确定了一下,然后跳下铺来,从我的小包袱里找出一把小金剪子,三两下顺着那线绳给拆了开。果不然,里面有一个暗金色的扳指,我套在手上量量,即便是套在我大拇指上还留有富余,这样一来,到可以断定并非是给女子佩戴的。
也是,我琦凤也只有经商的男子才惯常带着这个。
我摘了下来,接着月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