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然很是理直气壮,“因为我们家厉害啊!”
“是哦,真的很厉害……”
小孩子的世界,果然很是纯净。
宋槿书并未马上离开,而是目送他们俩说说笑笑蹦跳着离开,才直起身来,忍不住笑了。
他跟穆千珩倒是不担心儿子的接受能力,因为他跟穆千珩两个人都是坦然能接受这种事的人,世俗眼光什么的,在他们看来无非是束缚自己快乐的东西,在乎那些作甚!
希望他们这种坦然无所畏惧的基因能遗传到儿子身上。
最起码,在他彻底有自己的人生观之前,不要受到外界的干扰和伤害。
路上买了两本画册,之前的故事书都讲得差不多了,该买点新的了。
穆然最喜欢让宋槿书来接他,因为宋槿书在家里平常注意力在花花身上的时候多,所以送他上幼儿园,他最开心了。
宋槿书心情好,从幼儿园出来,就把穆然抱起来了,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自己抓住小家伙的两条小腿,一路小跑,小家伙笑声洒了一路。
这也是穆然喜欢爸爸的原因。
爸爸有时候会跟他一起疯……
回到家,穆然抱着画册跑到穆千珩面前显摆,宋槿书关好门,将外套脱下挂在衣架上,闻着饭菜香味儿,看着一大一小的笑颜,嘴角也挑了起来。
他走到婴儿床边,看着熟睡中却咧着小嘴笑的花花,心中更觉温暖平静。
就这么一直幸福下去吧………………
第211章肖麒番外(第一人称)
我叫肖麒,今年虚岁二十七岁,目前算是一名无业游民,一年前我从桥市回云城看望我爸妈的时候被那人抓了过来,谈不上限制我的自由,但派人跟着我和被监视差不多。
遇到了那人的时候我才十七岁,原本我的性格跟我的长相一样,安静乖巧,有点像女孩子,因为长着一张娃娃脸的关系,大家都以为我还没满十四岁,经常被人当成小孩子,就连那人,都是小娃娃小娃娃的叫我。
我妈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才生下我,算是老来得子,因此,我在家很得爸妈的宠爱,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吃。
我以为,我会跟我妈期盼的那样,升高中读大学,出来给她娶个儿媳妇,生个可爱的儿子或女儿,然后幸福美满的过完一生。
然而,我却遇上那个人,那个总是叫我小娃娃的人。
他是混黑社会的,一股痞子气,手臂上还有纹身,嘴角总是咬着一根烟,所以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一股烟味,论那人爱烟的程度,我只能说烟比我重要的多,因为,连那啥啥时都不忘点上一根烟。
我那时还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他很酷,很厉害,我很崇拜他很喜欢他,就算那人叫我小娃娃,可我还是喜欢他。
本来像我这种乖小孩是没机会认识他的,都怪我贪吃,大晚上的嘴馋还偷偷跑出去买零食,结果遇上打劫的,然而我身上的钱又花光了。
那人刚好路过救了我,不,也不能算是救我,因为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就带着他那些兄弟走了,用嘲笑的语气对拦住我的人头头说,“连小娃娃的奶糖都抢,你也就那样了”。
最后那些人骂了句就放了我,消失在巷道中,虽然保住了零食又没被怎样,但我很不开心,很生气,第二天晚上我又偷偷溜出去,来到早上从阿姨阿伯那打听到混混的聚集地。
我远远的就看见那人跟一堆人不知再说什么,那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一股气跑到那人面前,把怀里抱着的零食摊给他看,并大声跟他说,“我叫肖麒,我不是小娃娃,我今年十七岁了,这些都是昨天我买的东西,里面没有奶糖”。
当场,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周围的人都看向我,一秒过后,大笑声传遍这片区域,指着我笑问,“森哥,这小奶娃是从哪冒出来的,你认识他吗,真特么的搞笑”。
那人显然也没想到我会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楞了下,不像其他人笑的那么夸张,他只是用那咬着香烟的嘴角浅浅的翘了翘,瞥了眼摊开的零食,点了点头说,“嗯,没有奶糖。”
这话回的我很舒心,但接下来那句话让我牙痒痒的,“可你就是小娃娃啊”。
我气得直发抖,辩论说,“十七岁已经不是娃娃了”。
那人没继续跟我争论,只是赶我走,“已经很晚了,小娃娃该回去睡觉了,等会叔叔还有事就不陪你玩了”。
我那时也不知哪根筋不对,非要他承认我不是小娃娃,跟他耗上了,就死不回去,那人也够无耻的,说我既然不走,他刚好有点饿了,就拿我忍了一整天没动的零嘴当着我的面拆开吃了起来。
他开始动手拿我东西吃,他那些兄弟也跟着你一包我一包的把我零嘴分光,我气得冲他喊了一句坏蛋,然后在一片笑声中跑了。
回去后心中更是愤愤不平,发誓要报仇,当然,这仇报到床上去也没报成。
之后的事,无非就是天天跑到那人那里去骚扰他,骚扰着骚扰着,自己的心也搭进去了,本来我不是那种不矜持的人,谁叫那人最后真的救了我一命,那时,那人的仇家来报仇我刚好也在,混乱中逃得不及时,要不是那人帮我挡了一棍估计我脑袋都开花了。
现在想想,本来就不关我的事,他救我本来就是应该的,就自己那么蠢,看电视看多了,觉得黑帮打架特酷,救我时特高大威猛,在我心中的形象顿时像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