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杀人吗?这人跟她有什么仇?”伊莎贝拉听见安妮在问,她张了张嘴,不知如何回答。然后绯娜的声音响起来,慵懒又冷漠。“她的仇人可多了,没揶揄过她身世的人,一只手也数得过来。不过她只是在玩罢了,狮子逮到羚羊,有时也这么玩。”
绯娜似笑非笑,捻起大拇指和中指,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短到看不到白边的指甲。她刚说完,躺在地上的断枪骑士果然举起左手,宣告投降。裁判的旗子这时候才举起来。也不怪他,他忙着止血,这时候还用张白手绢捂住半张脸,只怕鼻血还在流呢!
第56章比武大会(四)
如果是克莉斯,绝不会那样干。她不会羞辱认真作战的对手,让他在十万双眼睛底下蒙羞。断枪骑士爬起来之后一直没把面罩掀开,垂着头,逃也似的离开会场。艾莉西娅则漫不经心地用她绣满金纹的绯红披风裹住左胳膊,摇头晃脑往休息区走,看那架势,多半吹着口哨。搁在平常,伊莎贝拉一定看不上她,非但看不上,私下里还会跟安妮取笑她。说她毫无荣耀之心,吊儿郎当像个流氓。可今天她很想见证艾莉西娅的胜利,看她轻松获胜,虽然过程令人不齿,但还是暂时放下了心。绯娜则看不出高兴与否,事实上,她刚刚遮住嘴打了个呵欠。对于她这样的狮子来说,一触即溃的比赛太无聊了。
伊莎贝拉再看竞技场正中,场上的旗帜没有一面是她认得的,不由也跟着走起神来。大会开始之前,决赛名单传得到处都是,听安吉——绯娜赐给她的仆人——说,大街上卖熟食的商贩都用比武名单包肉卖。伊莎贝拉仔细看过写满一百名武士名字的比武清单,上面没有克莉斯的名字。她掩饰不住失望,又看了一遍,才悻悻丢到一边。克莉斯是没有家徽的皇家骑士,但她可以打着尉队的旗帜来参赛,闻名大陆的“恶龙”斯坦就打的军旗。
斯坦实在太有名了,他的名字越过剃刀山脉,一直传到远在大陆北方的守望城里。奥维利亚的人们都说他杀人如麻,在蒙塔韦斯特征服战里,他五次率队冲锋,到后来连马匹都浑身浴血。又说他专爱坑杀俘虏,生啖人心下酒。
斯坦的确生了一脸凶相,整个赛场就他没戴头盔,剃得光溜溜的头上抹了橄榄油,像一颗油光锃亮的铜球。他的后脑勺上有一道显眼的新月形疤痕,古铜色的皮肤凹陷下去,仿佛铜盾的伤痕,看着就让人心惊肉跳。伊莎贝拉实在没法想象,有人受了那样的伤,竟然还能不死。斯坦显然远不止于不死,他很精神,神情坚定,稀疏的褐眉毛底下有一对灰到发白的眼珠子,眼神锐利如剑,叫人不敢逼视。他打出的旗帜上有两枚金剑,右下角只有一枚金梧桐,没有数字。代表他是军团长,为第二军团的荣誉而战。他军团制式的铠甲在华丽的贵族盔甲之中反而很显眼。
“一只秃毛老公鸡,跑到孔雀群里了。”安妮伏在伊莎贝拉耳边评价。“但是是一只身经百战的斗鸡。”伊莎贝拉补充。
她本来为自己的机智沾沾自喜,开战之后,才明白用鸡比喻斯坦有多么不敬。恶龙,才是属于他的称号。他带着一面帝国军人才会用的长方盾,上面蒙着皮革,周围用钢板加固。盾牌正上方用白铁条钉了军团番号,眼光一照,白亮刺眼;武器则是一把普通的帝国双刃钢剑,剑柄裹了乌黑的皮革,两侧剑刃磨得闪亮,寒气逼人,只怕一张纸放上去,也要被切断。所有对手在他面前都像纸人一样,包括先前揭幕战中大出风头的“闪电剑”冈萨罗。
冈萨罗也许是真的老了。奥维利亚的骄傲是骑兵,帝国人最擅长的则是步战。以往在守望城看比武,骑士架起长枪,催动战马,错身而过,一个来回便能分出胜负。至少伊莎贝拉还没见过鏖战五回合依旧不分伯仲的对决。步战则很不一样,帝国人好像有一套复杂的计时计分规则,如果不是一方认输投降,或者身受重伤无法战斗,比赛就得打到规定时间,再由计分裁判宣布输赢。
今天的太阳底下,伊莎贝拉只是多穿了几层绸衣,背心就已经濡湿一片,可想而知披挂整齐,挥剑作战的骑士们的状况。听说竞技场地下有休息室,阴凉通风,然而再怎么通风,哪里比得上有专人摇扇遮阳,又有冰镇饮料可喝的御座。
眼下是第四轮比赛,冈萨罗爵士上一场的对手是披风绣着金盏花的劳伦子爵。劳伦能进入第三轮全靠他那套秘法纹章加持的精钢甲,实在抵挡不住,他只要举起双臂,钢甲上镌刻的纹章自然会帮他卸去攻击。伊莎贝拉见识过高级纹章的威力,当初克莉斯只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