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耽美 > 校园耽美 > 我在聊斋写小说 > 第九十一章 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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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顾鸣竟然直奔狼群而去,贺永良惊得一头冷汗。

他只见到过顾鸣吟诗,用笔降妖,但那都是单对单,现在可是差不多有四五十只狼,这不是往狼口凑么?

狼群已经奔的很近了。

而且,在狼妖的嗥声中,不时切换方位,明显是在进行队形的组合,更利于群攻。

只是顾鸣却不给它们这个机会。

再狡猾的猎物,最终还是会败给猎人!

“剑来!”

顾鸣一边奔走,一边高抬右手大喝一句。

话音一落,手中竟然还真的多出一把长剑。

这把剑乃是原主以前留下的,主要就是附庸风雅用,品质自然比不上江湖剑客所用的剑。

但,一把剑要看是谁在用。

真正的高手,能做到人剑合一,甚至是手中无剑而心中有剑。

当然,顾鸣并非专业耍剑的,只是茫茫尘世一介书生耳。

“天啊,顾公子真的是仙人!”

“太威风了!”

“说剑来剑就来……”

这些村民哪里知道顾鸣有神奇的随身包裹,道声“剑来”不过就是一时兴起,剑就在随身包裹里,念头一动便能随时存取。

群狼正在组合队形,顾鸣却先一步杀到。

倒不是他想要显摆,因为这些狼只是普通野兽,用出口成章与妙笔生花的效果不一定有多好。

还不如直接砍过瘾。

君子动口不动手,只是针对人而言。

“噗!”

第一剑终于挥出。

一剑,便轻轻松松斩首一颗狼头,犹如切豆腐一般,连声音都很轻微。

“噗!”

又是一剑,另一只距离近的狼直接被腰斩。

腥浓的血喷溅而出,溅了顾鸣一身。

不过现在已经顾不上了。

狼有狼性,人,也有……兽性。

细究起来都是动物。

浓浓血腥味似乎也激发了顾鸣的洪荒之力,开始大杀四方,狼血很快便染红了衣袍。

这么一杀,狼群的队形一下就变混乱起来。

“好,太好了!”

“好什么好,快,大家一起上!”

张屠刀大吼一声,拎着双屠刀风一般冲了上去。

其他村民纷纷跟上,刀棍、尖竹、火把、桐油……轮番交替。

如此一来,便占据了绝对的主动权。

狼群一向是占上风的,一向是进攻方,村民只能被动防守。

哪知今天情势陡转,一开场就被打了个晕头转向。

“嗷呜~”

“嗷呜~呜~呜~”

狼妖蹲在百米开外愤怒地嗥叫着,似想挽回劣势。

可惜先机一失,再加上村民泼下桐油,令不少狼的毛发着了火,一着火便乱窜……这下,狼妖的嗥叫也不管用了。

天空中回荡着声声狼的惨叫。

浓烟弥漫。

焦臭阵阵。

顾鸣更是浑身有劲,一边吩咐村民小心防卫,一边不停砍杀。

杀出一条血路之后,干脆直接冲向狼妖……

擒贼先擒王。

只要灭了这只狼妖,狼患自然也就解决了。

再说了,还有任务呢。


状态提示:第九十一章 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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