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容易吸引疯子。我见过太多女人因为赫帝斯而死。伊丽莎自杀,老实说,我并不怎么惊讶。
或者说,已经没有力气惊讶——看见信号.弹的一刹那,我整个人就像是被判死刑的囚徒般,差点跌坐在地上。
是我太不谨慎了。正常人看到黑钳蝎徽章,第一反应都该是疑惑或无视,我却是想把它藏起来,不怪伊丽莎会察觉到我的身份。
仰头望向幽灵岛的天空,如此深邃,如此静谧。我呼出一团白雾,开始往回走。不知道伊丽莎放出的信号.弹是什么等级,如果是最低的等级,我还有逃走的时间……如果是最高等级,我估计跟埃里克道别的时间都没有。
既然伊丽莎是赫帝斯的人,那我之前应该……误会了埃里克。
穿过一丛黑色的荆棘,一个人的身影出现在前方。
他穿着深紫色的宽松斗篷,帽子垂下,盖住大半张面庞,露出修挺的鼻梁和玫瑰色的嘴唇。若不是他的身材比一般男人还要高大,气质比一般男人还要锋锐,恐怕不少人都会把他认成漂亮的女人。他是闻到香味都会死亡的剧毒鲜花,尽管如此,仍然有许多女人宁愿去死也要摘下他。
逃了两辈子。
两个名字,两个身体,两个身份。
没想到还是无法逃离他。
我取下斗篷的帽子,抬头望向他。刚好,他也抬起了眼睛。反正都要被他恶心,不如先恶心他一下。我笑笑:“父亲,好久不见。”
话音落下,他瞬间移动到我的面前,单手扣住我的脖颈,大拇指摩.挲着我颈侧的血管:“还是我的宝贝最懂我,知道如何最快激怒我。”
狂风掀开了他的斗篷兜帽。他的瞳仁是冰冷剔透的红宝石,给人一种总处于失控边缘的感觉。
我对男女那些事一向迟钝,很多人都曾调侃过我和赫帝斯的关系。一开始,我以为他们认错人了,毕竟赫帝斯的女人多如牛毛,连他自己都记不清那些女人的相貌特征,更何况其他人。认错也正常。
直到一天,任务结束,我回公爵府交任务。交了任务后,我本想去街上逛逛,却被仆人通知,晚上跟赫帝斯共进晚餐。我琢磨着,可能又是见不得人的任务要给我,穿着带血的斗篷就过去了。
当时,赫帝斯坐在长餐桌的主位上,戴着金丝单片眼镜,长长的链条没入乌黑的长发里。
他的五官精致得接近瑰丽,身材却高大劲瘦,充满了男性的力量。他的情人不止一次跟我抱怨,公爵本人比她们还要漂亮。但当他对她们微微一笑,她们又被迷得神魂颠倒,再没有力气关注他艳丽的脸蛋。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五官比大多数女人都要柔美,行事作风却比大多数男人还要强硬。
不知是否出生于中世纪的缘故,他的思想时而开明,时而保守。他将我当成杀手、继承人和交际花培养,却希望我能像天使一样纯洁,以及像金丝雀一样听话。这显然是做梦。
我在他的对面坐下。他却摇了摇头,指了指他旁边的座位:“过来。”
我依言坐过去。
男仆开始上餐。赫帝斯的鼻尖耸动了两下,从一堆公文里抬头,眯着眼看向我,笑了:“刚回家就想惹我生气?”
我有些迷茫:“我……怎么了?”
他放下公文,俯身过来,单手扯掉我的斗篷,扔到一边:“我不喜欢你的身上有其他人的气味,哪怕那个人是个死人,懂了么。”说着,他坐了回去,拆开餐巾,铺在自己的膝盖上,“希望你懂了。这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这句话中浓浓的占有欲,让我恶心了好一阵,再尝不出任何味道。一顿晚餐下来,我一直在想,他为什么要说那些话,专门为了恶心我吗?还是有其他什么深意?
就像多年前,他醉酒后,反复摩挲着我的眼睛,恋恋不舍地说它们是世界上最美的红宝石,想把它们嵌在戒面上。清醒以后,他平静地让我别介意,说那些话,是因为他曾有一个红色眼眸的发妻。我的眼睛让他想起了她。后来,我查到他根本没娶过妻子。
他对我的感情是个谜。我始终不愿相信,他对我有男女之情。不过,他还算有些分寸,除了摩挲我的眼睛,再没有做过其他出格的事。但摩挲眼睛,显然已超过了养父女的界限。确实,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他也不可能当一个慈父……可我永远记得,是他把我带离了那个灰暗的家庭,让我知道少女的童年,除了拳打脚踢,还有脂膏、香粉和大摆裙。
有时候,我真希望他只是单纯的变态。把我当成畜生,都好过于把我当成情人。
“这么久没见到我,”他柔和却充满磁性的嗓音,将我拽回现实,“有没有想我,宝贝。”
我呵呵笑了一声,直白地答道:“不想。”
他微微一笑,声音轻柔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无所谓,不管怎样,你都是要跟我回家的。”说着,他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一条长长的空间裂缝出现在我们面前。
看着里面的布置,我终于感到了久违的恐惧,就像一只在天空翱翔许久的鸟儿,又看到了从前的牢笼。
“欢迎回家。”他说。
我的手指颤抖起来,牙齿也在打颤。没有人知道赫帝斯的具体住址,他在英法德三国均有资产,却在十几个国家和岛屿都有庄园,并且都修缮得一模一样。他的疑心病极重,即便是他的心腹,也不知道那些巢穴的具体方位。三十年过去,这个男人的疑心只会